要做到有计划、有课时、有教师、有教材,并密切联系学生思想实际,使学法、用法成为学生的自觉行动。实践中,要注意根据中小学生的身心特点认识水平由浅入深地分阶段、分层次施教。小学阶段侧重法律常识的启蒙教育,使其初步了解一些与日常社会生活密切相关法律常识,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品德行为;初中阶段重点学习与日常行为有关的重要法律法规,提高学生遵纪守法意识;高中阶段主要学习法律基本理论知识,帮助学生树立权威的意识依法享有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的观念。同时,要按教学大纲教材的要求,有计划、有系统地对学生进行基本的法律常识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法律意识法律观念,增强他们分辨是非的能力,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在小学,结合思想品德课、社会课语文等学科教学,渗透《义务教育法》、《国旗法》、《未成年人保》、《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知识;在中学,结合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教学,渗透《》、《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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