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福建省石狮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依法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年,其中试用期 天。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工作岗位(工种) 。
(二)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适当调整岗位(工种)。
三、劳动时间与休假
甲方安排乙方的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按国家有关规定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执行。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或按 工资的其它约定: 。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劳动标准的生产(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应将本单位所制定的各种劳动行为规范,于乙方上岗前以书面形式发给,并按照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律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文化、业务技术培训。
(三)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六、劳动纪律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保守本单位的生产(工作)或业务秘密。
七、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劳动合同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的备注栏上盖章证明。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乙方收取押金、保证金等。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法律法规别有规定的除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解除合同的,双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十、劳动合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规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按规定向人民提起诉讼。
十一、双方需要订明的其它事项:
无
十二、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收执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鉴证留存一份。
说明:
1、备注栏可作为更改合同条款之用,并加盖鉴证章。
2、本合同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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