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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考勤管理制度(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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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班级工作管理条例

  1、每班级设班主任一人,班主任人选由教导处推荐责任心强,素质较高,管理能力较强的教师担任,并报学校。

  2、在班主任的指导下,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五至八名学生组成班级工作委员会,任期一般为一学年。

  3、班委会设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劳动委员、宣传委员、体育委员、文娱委员各一人。

  4、班委会在班主任指导下全面负责班级工作。班委会要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班级情况,研究工作措施,并利用周末的班会向学生报告班级工作开展情况,广泛征求学生对班级工作的意见。

  5、班长负责全班的日常工作,并负责布置、检查、督促各委员的工作。

  6、副班长协助班长处理班级的日常工作,班长不在,副班长代理班长的工作。

  7、学习委员负责班级的学习工作,定期召开各科课代表会议或学生代表座谈会,及时向教务科、任课教师反映学生对学习的意见和要求,督促全班同学按时交送作业,并认真填写教学日志。

  8、劳动委员负责督促值日生搞好教室、宿舍及环境区的卫生,并组织好每周三的卫生大扫除。

  10、宣传委员负责班级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学生每月出一期班级黑板报。

  11、体育委员负责班级学生的体育工作,组织好学生做好早操、课间操,组织好学生集体活动,班级的整队集合工作。

  12、文娱委员负责班级的文娱工作,根据班级学生的.不同业余爱好组建多种兴趣小组,并定期开展活动,活跃学生的课余生活。

  二、课堂管理规定

  课堂(包括教室、实验室)是实施教学的主要场所。为保证课堂教学的顺利进行,学生应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1、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上课时由任课教师负责点名。

  2、教师上下课时要认真听讲,不得喧哗、谈笑。不得看无关的书报或做小动作。

  3、教师提问时学生应起立作答。学生提问时,应先举手,经教师允许后再起立发言。

  4、上课前值日生应擦净黑板,清理讲台,帮助教师安排演示仪器、张挂图表。

  5、在课堂内服装应整齐,不得穿背心、拖鞋(实验室另有规定)。

  6、要爱护公共财物,课桌椅不得任意搬出室外或任意损坏,违反者要追究和赔偿。

  7、要节约用电,最后离开教室的同学必须随手关灯。

  8、不得乱扔纸屑、杂物、不随地吐痰,严禁在课桌椅上乱刻、乱涂、乱写,违者要追究和赔偿。不得随意在墙壁、门窗上乱贴、乱写、乱画。自觉维护课堂及教学楼公共场所卫生。

  三、学生考勤制度

  一、凡教学计划中安排的学生上课、早操、劳动、及有关活动都要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假满后应及时销假。未经请假擅自缺勤者,按旷课论处。

  二、请病假应持病明,到本班班主任处请假。

  三、学生一般不得请事假。遇有特殊情况必须请事假者,要从严掌握。

  四、因故不能事先请假者,应持有关证明补假。如需要延长假期,应在假满以前说明理由并持有关证明,申请续假。

  五、学生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三次迟到或早退记为旷课一学时。上课迟到超过十分钟者,不准进入课堂,按旷课论。

  六、学生考勤工作由班考勤班长负责,每月向德育处报送一次考勤表。

  八、任课教师负责所在课堂考勤。期末将学生出勤情况记入学生平时成绩。

  九、学校每月统计一次各班考勤统计。对旷课的学生,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学生文明行为公约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文明素质,推动我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育一流的校园文化,特制定本公约。我校全体学生应自觉遵守,以实际行动树立文明学生形象。

  一、爱国爱校追求真理宏志笃行

  二、精勤不倦钻研创新学用结合

  三、遵纪守法明礼诚信乐于助人

  四、仁慈爱伤恭谨审慎服务病人

  五、强健体魄自信自强乐观向上

  五、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规定

  根据上级精神,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物的安全,促进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我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规定。第一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对学生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第二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要以预防为主,本着保护学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教管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做好安全教育和处理工作。

  第三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由一名校领导分管,德育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明确职责。

  第四条学校德育处负责全校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及事故处理工作。

  第五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指导,服从管理,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的安全。

  第六条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向德育报告,并保护现场。学校应迅速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第七条课间严禁学生相互追逐打闹。

  六、学生课间安全制度

  一、管理目标:

  确保学生课间活动安全有序、健康向上。

  二、管理办法:

  1、各班主任利用班队会,按《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具体要求,教育学生文明休息,不在教室、操场各处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游戏,不攀爬栏杆、篮球架、铁门等设施,不跳乒乓台及校园各处台阶。

  2、班主任在课间随时观察该班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教育。对屡教不改的学生,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3、值班领导和教师要巡视全校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作好记载,将情况通知班主任,并按学校规定进行处理。

  4、学校政教处要加强对课间管理督查与指导,对发生重大事故或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及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问题及时予以通报。

  七、体育课、体育活动课安全管理制度

  为全面贯彻学校教育必须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树立体育与健康课、体育活动课中的安全意识,确保每位学生在校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领导和体育组成员在平时的工作中,要加强防范意识,每学期开学协同总务部门,对学校体育教学场地、器材设施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检查,排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2、每位体育教师在体育课、活动课中,要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杜绝由于教学过程中的失误而造成伤害事故的发生。

  3、体育教师在平时的教学工作中,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使学生了解各种体育器材的性能和功能,正确掌握其使用文治,做练习时知道怎样帮助他人和自我保护。对已损坏、有危险的体育器材,及时向总务部门反映并及时维修。

  4、课堂教学过程中,学生在做有一定危险性的练习时,如:投掷、跳山羊、跳箱等,老师必须认真做好现场指导,亲自把握训练过程,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保护学生人身安全。

  5、学校要定期检查体育器材、场地的安全性能,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八、上下学管理制度

  一、学生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到校时间到学校。

  二、学生在校期间,不准私自离开学校。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与家长联系得知情况后,由家长或家长指定的亲属来接。

  三、学生在校期间,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独自离开课堂或离开学校为自己办事。

  四、班主任或值班老师对接学生的人要严加询问,不准让陌生人带学生离开校园。

  五、班主任要经常教育学生,在上下学的路上如果独自行走,不要与陌生人搭话,更不能跟陌生人走。

  九、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学校安全教育及管理的暂行规定》确保每个师生在参加各种活动中的人身安全,根据我校情况特制定以下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活动的安全手规定:

  一、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参加活动,学校领导必须亲自带队,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

  二、凡在校内组织的大型活动(如文艺晚会、演讲会、运动会等)其安全措施,由活动组织者和学校领导共同负责。

  三、未经学校批准而组织师生员工参加集体活动,或虽经批准但未落实安全措施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活动的组织者负责。

  四、在组织活动(校内、校外)前,学校领导,必须对参加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声明活动纪律和有关安全防范规定,落实安全责任人。

  十、自习课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对学生的规范化管理,提高自习的质量,从而根本上端正我校的校风、学风,特制定条例。

  1、遵守自习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2、自习课期间,着装得体,不穿露肩装,不穿拖鞋,女生不披头散发。

  3、学生如需要在自习课请假,假条需写明原因,并经班主任或监自习老师同意方可生效。如在自习时间临时有事,应及时向监自习老师请假,并在规定时间内返回,不得另行其事。

  4、自习课时,不允许交头接耳,不随便走动,每个人对号入座,不随便调换位子,不允许外出买东西。

  7、班长应监督值日生放学后完成关窗、打扫卫生等工作。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范围

  包括课程表安排的课时以及早操,课间操、早、晚自习等。

  二、考勤标准:

  1、请假未获准和超过假期而缺勤者(包括因放假未能按学校规定时间返校者)为旷课;

  2、老师点名或开始讲课后进入课室者为迟到。

  3、上课时未经任课老师允许而先行离开课室者为早退。

  4、检查人员检查时学生不在现场可确定为旷课。

  三、请假审批

  请假需书面手续,学生先到校办公室领取假条,分别找班主任、教务主任、校领导签字并交负责生活的老师,请假期满后应及时找生活老师销假,假条归入学籍档案。

  四、考勤程序及奖惩办法:

  1、全月出满勤,给予表扬并奖励学分,迟到、早退、旷课予以扣分。

  2、上课时考勤由任课老师负责填写。

  3、早操、课间操,早、晚自习由班主任负责填写。

  4、每周六报校办公室统计备案。每月底连同学生在校学习情况向家长通报。

  5、未经批准擅自离校一次者予以警告,二次者向家长通报或请家长来校,三次者劝其退学。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精神和我院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经管系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学生考勤制度。通过考勤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及时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纪律性教育,培养学生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纪律的良好习惯。

  一、考勤办法

  学生必须积极参加教育计划的一切学习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学生上课、自习、实验、实习、军训及学校规定的一切集体活动都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超过请假者均以旷课论处。

  1、学院教学计划安排的所有课程,每节课迟到5分钟以上计迟到一次,累计三次按旷课一学时论,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者,计旷课一学时;

  2、学院安排了固定教室的课程,学生旷课一天按8学时计算(当天课程安排少于8学时按实际学时计算);学院没有安排固定教室的课程如实习、见习、实训,学生旷课一天,按实际教学时数计算;晚自习时间按两学时计算;

  3、军训、集体活动、社会实践,一天按8学时计算;

  4、假期、节日回家应按规定时间离校和返校,无故提前离校或不按时回校者,作旷课论处。

  二、请假制度学生因故不能参加上课以及学校安排的集体活动必须请假时,病假要有学院校医室证明,凡请病假、事假、公假须向系办公室领取《学生请假单》,填写清楚后,按以下原则办理,然后送本班考勤员登记,紧急情况事后请假的须在假期后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

  1、请假一天以内且回学院住宿的,由班主任或辅导员批准;

  2、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或辅导员签署意见呈交系学工办主任批准;

  3、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经班主任或辅导员签署意见后,呈送系主任批准;

  4、请假一周以上,班主任或辅导员签署意见后再由系主任出具意见,最后报学院审批;

  5、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校,或超过准假期限,或先自行离校后请假,一律以旷课论处。

  三、旷课处理原则

  学生出勤情况与个人思想品德评定和各类个人评选挂钩,并做为助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学生旷课为严重违反纪律行为,对旷课的学生,按以下原则处理(学时数以一学期累计):

  (一)旷课5学时以上,取消该学期评奖资格;旷课超10课时,取消助学金评选资格;

  (二)旷课10-19学时,给予警告处分;

  (三)旷课20-29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四)旷课30-39学时,给予记过处分;

  (五)旷课40-59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六)旷课累积达60学时,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应予退学。

  四、其他规定

  (一)考勤员:每个班设考勤员一名。原则上由班长兼任,班长不在,由团支书或学习委员负责。考勤员要秉公办事,如实登记考勤情况,否则,视为故意违反考勤制度。每次上课结束时将考勤表给任课教师签名。

  (二)任课教师要履行职责,自觉考勤。每周结束时,考勤员把本班考勤情况作小结公布,并记录在《班级日志》上,将考勤结果统计好,向班主任或辅导员汇报,并于每周星期五下午交系学管办公室存底。各系每月一次汇总并公布学生考勤情况,同时送教务处存底和送学生处备案。

  (三)学生请假,一学期累计超过全学期规定学时三分之一者,作休学处理。

  (四)学生无故缺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教学时数四分之一者,不得参加本课程的考试及成绩评定,并视情况决定是否给予第二学期补考机会。

  (五)学生实习期间未经请假擅自缺席达实习时数四分之一或实习教学时数四分之一者,不予评定实习成绩。实习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培训班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加强学员的纪律管理,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学院及本班实际情况,特制定库尔勒市赴河北培训班考勤管理制度,并结合培训班制定的班级及学员评分标准执行。

  第一条考勤的有关规定

  1、学员必须按规定自开学第一天起实行考勤。

  2、学员考勤范围包括教学计划规定的课堂教学、岗位见习、外出考察、劳动、就寝以及学院、培训班带队领导统一组织的一切集体活动及其他需要列入考勤范围的一切行为。

  3、学员考勤由班主任、辅导员指定纪律委员记录,结合带队领导检查和培训班委员检查,定期汇总上报。考勤结果作为学员综合素质测评及评优评先的依据。

  4、学员考勤作为培训结束时评定优秀学员的依据。

  第二条处理办法

  学生旷课、旷寝处理依据《河北培训班学员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1、无故迟到、早退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扣分、累计三次通报批评并按旷课一次处理;

  2、无故旷课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通报批评并扣分、累计三次取消培训资格;

  3、无假外出者,被发现第一次作检讨并扣考评分50分,第二次取消培训资格;

  4、未按时归队或归队未销假者,第一次批评教育并扣考评分5分,第二次作检讨并扣考评分50分,累计三次取消培训资格;

  5、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培训班评分标准。

  考评办法

  一、综合考评组成员

  组长:带队领导

  副组长:辅导员

  下设考评小组成员:团支部干事,各班委

  二、考评办法

  1、培训班每月分别进行一次班级和个人的考核;

  2、班级考核由值班辅导员根据各班每日情况进行考评;个人考核由各班级根据学员具体表现进行考评;

  3、总考评分90分以上者,由带队领导和辅导员综合考虑,可优先参与评定优秀学员;

  4、结业前的总考评分,课堂教学占20%,日常管理占35%,外出考察占15%,实践锻炼占30%。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学生困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应按规定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

  2、 上课铃响后,即进入教室,否则作迟到处理,下课铃未响离开教室作早退处理,下课铃响前5分钟离开教室者作旷课处理。

  3、 学生请病假,须有医生或家长证明,在离校前来不及请假者,返校后应立即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学生请事假应在事前持家长证明或由家长来校请班主任办理。

  4、 因病或因特殊情况不能上体育者,须持医院证明到学校医务室办理免上体育课证明,否则按旷课论处。

  5、 请假在三日内(含三日),由班主任审批,请假在三日以上由政教处批准,请假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则不予办理。

  6、 各班设立考勤簿,选派认真负责的同学担任考勤员,严格考勤,及时填写。

  7、 各班每周小结一次考勤情况,每月向政教处报告一次,期末总结评比,对全勤的同学和作负责的考勤员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学生的出勤情况要记入学生手册,并纳入操行评定内容。

  8、 迟到、早退较多的班不能评为“文明班级”和“优秀班集体”,严重旷课的学生应按违纪学生处分条例进行纪律处分。 学生请假考勤制度

  学生请假考勤制度严格按照学校暂行作息时间执行,凡上课铃声响完进入教室的学生为迟到,下课铃声响完之前离开教室为早退,完全没有到教室上课为旷课。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为保证师生安全,结合我校值日评估细则和学生奖惩条例,特制订如下考勤规定。

  (一)学生出勤评估

  1.早自习,下午上课,晚自习学生迟到扣0.5分/人次,缺席扣1分/人次。

  2.学生迟到由校行政值日在校门口检查统计,学生缺席由年级值日(含领导和教师值日)不定时检查统计。

  3.凡因病,因事不能上学者,应办理请假或补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论;在上课后才进教室者作迟到论;在下课前擅自离开教室者作早退论 。

  (二)学生出勤违纪惩处

  累计旷课7节以内或连续旷课半天,迟到、早退5次以内者。批评教育、书面检讨

  学期累计旷课8-14节或连续旷课1天,迟到、早退6-10次者。警告处分

  迟到早退累计11-20次,旷课累计15-21节或连续旷课3天以内者。严重警告处分

  每学期旷课累计21-30节或连续旷课4天以内者;迟到、早退累计21-30次者。记过处分

  每学期旷课累计31-40节或连续旷课达一周者;迟到、早退累计31-40次者。记大过处分

  累计旷课41-60节;迟到、早退累计41-50次者。留校察看处分

  连续旷课二周以内或学期累计旷课61节以上;迟到、早退51次以上者。自动退学、劝其退学、勒令退学处分

  (三)教师监管职责

  1.每班设立点名册,并将家长联系方式公示在本班教室内,把学生的出勤情况资料放至班长处(含学生请假情况、不上自习名单、学生学体育、艺术等特殊原因请假时间段等,初三学生如不上自习必须由学生写好申请,班主任与家长本人联系确认并家长签字后方可),以备任课老师监管所用。(班主任职责)

  2.各班实行点名制,每节课(自习)前由任课老师进行点名登记,如有学生无故缺席则应立即联系家长,并做好情况登记。(任课老师职责)

  3.各年段落实好年级值日点名和晨检制度,及时反馈学生出勤情况。 (年级职责)

  4.学生应规范填写请假条并应由家长确认(签字老师把关),由相关教师签字后有效,门卫应凭请假条才准学生离校,并保留请假条。学生因急事或因病来不及请假者,应由家长电话请示班主任同意,在回校两天内补办请假手续。 因学体育、艺术等特殊原因须长期请假者,由个人写出请假申请,经辅导老师、班主任和年级组审核再交由政教处批准备案。

  5.班主任掌握本班学生出勤情况,每周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将考勤情况填入成绩报告册,向家长汇报;对旷课,迟到,早退的,及时查明原因,与家长配合进行教育。

  特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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