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厂生产加气混凝土所用铝粉,系球磨法生产的作为发气剂的亲水性铝粉。 1.技术要求
1.1. 外观呈银白色花瓣状粉末。 1.2. 应无外来杂物
1.3. 化学成分及其它指标应符合下表要求 活性铝含量(%) ≥90.0 2.进厂检验
2.1.每批铝粉进厂必须由分承包方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 2.2.对发气率、亲水性,每批铝粉均应进行复检。如出现不合格,则对该批号铝粉重新取样两组检验不合格项,两组均合格判定该批号合格,否则判定该批号不合格。 3.存放保管
分清品种及批号,桶装、室内存放,铝粉存放地点应严禁烟火;避免与水接触,防止受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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脂肪酸含松装密度量(%) ≤2.0 (g/cm3) ≤0.22 细度(80μm筛余,%) 5.0 发气率亲水性(%) ≥80.0 (s) ≤60 审核/日期 实施日期 批准/日期 1 第二部分 水泥
本厂生产用水泥采用强度等级为32.5或42.5的普通硅酸盐水泥 1.技术要求
1.1. 水泥应符合GB175《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规定。 1.2. 根据加气混凝土生产的特殊要求,水泥需控制如下指标:
烧失量:≤5.0%; MgO含量:≤6%
细度(80μm筛余):≤10% 2.进厂检验
2.1.水泥进厂必须由供货方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
2.2.因现有水泥供货方已取得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北京水泥厂,取得双证),水泥质量有充分的保证,水泥进厂可免检,只在必要时(如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对其进行抽检。
2.3.当出现第二家供货方(未取双证)时,水泥进厂应进行复检。复检项目为烧失量、MgO含量及细度,在水泥车取样,每月一次。 3.存放保管
筒仓密闭存放,避免与空气接触,严禁受潮,新进水泥应存放一周后使用,但存放期不宜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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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日期 实施日期 批准/日期 2 第三部分 石灰
为普通立窑烧制,经磨细的生石灰。 1.技术要求
参照JC/T621《硅酸盐建筑制品用石灰》。 石灰的主要化学成份及特性应符合下列要求。
A(CaO+MgO)含量:≥65%(让步接收亦应≥58%)。 MgO含量: ≤8% 细度(80μm筛余):≤20%
消解温度Tmax: ≥46℃(让步接收亦应≥43℃) 消解时间tu: 10~18min(让步接收为8~24min)
注:① A:活性成份;Tmax:消解最高温度;tu:石灰消解温度达到Tmax的80%+4℃时对应的时间。
② 由于石灰性能易受环境气候的影响,特规定了让步接收条件,让步接收应按《不合格品的控制》执行。
2.进厂检验
石灰检验从分承包方储料仓取样,每批石灰取样一组,检验A(CaO+MgO)含量Tmax和tu;MgO含量及细度,每月检验一次。 3.存放保管
筒仓密闭存放,避免与空气接触,严禁受潮。要求先到先用,后到后用,以便均化和避免长期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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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日期 实施日期 批准/日期 3 第四部分 砂
1.技术要求
应为均匀洁净的硅质砂,无植物残骸或其它有机质、碎石等杂物,且符合下列要求: SiO2含量:≥85% 粘土含量:≤4% 2.进厂检验
在堆场取样,检验SiO2及粘土含量,每批一次。 3.存放保管
露天堆放,先到先用。
第五部分 钢筋
采用φ6.5—φ10的建筑用热轧低碳钢圆盘条(Q235) 1.技术要求
应符合GB701《低碳钢热轧圆盘条》规定。 2.进厂检验
2.1.钢筋进厂必须由分承包方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
2.2.钢筋进厂后,在使用前应对屈服强度,极限强度及延伸率进行复检,每批每种规格一次。 3.存放保管
室内堆放,避免受潮锈蚀和化学侵蚀,且存放时间不宜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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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日期 实施日期 批准/日期 4 第六部分 羧基丁苯胶乳
羧基丁苯胶乳是用于配制钢筋防锈涂料的一种有机化合物。 1.技术要求
应符合SH/T1609《羧基丁苯胶乳》规定。 2.进厂检验
进厂必须由分承包方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 3.存放保管
室内保存,温度应保持5—35℃,避免长时间接触空气和日晒。保存期自生产日期起为6个月。
第七部分 其它材料
1.甲基硅醇钠 建筑防水防潮材料。
1.1. 技术要求:用于钢筋防锈涂料调节剂的甲基硅醇钠应符合下
列要求:
比重:1.32~1.35 固体含量:30%~33%
有效组份:18%~20%(甲基硅倍半氧) 游离碱:≤2% 总碱量:≤15% Cl—含量:≤1% 1.2. 进厂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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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审核/日期 实施日期 批准/日期 每批进厂应对全部项目进行检验。 1.3. 存放保管
室内存放,存期不应超过半年,若超过则应重新检验。 2.沥青
采用10#建筑石油沥青,或65#、55#普通石油沥青。技术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进厂应由分承包方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 3. 塑料卡
用低压聚乙烯或聚丙烯制成,其规格尺寸如下:
板材类型 塑料卡型号 塑料卡长度(mm) 端头两半圆中心距(mm) 用于板材厚度(mm)
墙板 1 35 2 3 4 屋面板 5 6 7 65 95 120 145 170 220 15.8 50 78 102 126 150 200 75 100 125 150 175 200 250 4. 研磨体
4.1.材料:耐磨铸钢,冷激钢段或低铬钢锻,硬度>500Brinell。 4.2.规格:
20×25mm 25×30mm 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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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日期 实施日期 批准/日期 6 5.脱模剂 5.1.技术要求
脱模剂应有良好的增水隔离功能和对钢模良好的粘附性能。其流动度≥12秒(暂不定上限) 5.2.进厂检验
以桶为单位进行检验,检测工具为带孔烧杯一只、秒表。
将杯底孔用手指堵住,而后加满待测脱模剂。放开手指,让油流下,并开始用秒表计时,至下流液柱出现断线为止,以所测时间为测量数值。
每桶待测脱模剂用“5.2”方法测三次。并填写记录,计算平均值为最终结果。 5.3.存放保管
室内桶装密封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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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日期 实施日期 批准/日期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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