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外门 户门、起居室门、卧室门 厨房门 卫生间门、阳台门(单扇) 住宅厨房变压式排风道(pc系列) 建筑层数 ≤6 ≤12 ≤18 ≤24 ≤30 ≤40 建筑层数 ≤6 ≤12 ≤24 ≤40 建筑层数 ≤12 ≤24 ≤40 断面外形尺寸 320*240 340*300 430*300 460*400 600*400 600*500 住宅卫生间变压式排风道(pw系列)
断面外形尺寸 240*240 320*240 340*300 430*300 住宅卫生间变压式排风道(pww系列) 断面外形尺寸 450*240 500*300 600*300
车型外廓尺寸
微型车 小型车 轻型车 长 3.5 4.8 7.0 宽 1.6 1.8 2.1 汽车最小转弯半径
车型 微型车 小型车 轻型车 套型 一类 二类 三类 四类 注:表内使用面积均未包括阳台面积。
1.20m 0.9m 0.8m 0.7m 楼板预留洞尺寸 370*290 390*350 480*350 510*450 700*500 700*600 楼板预留洞尺寸 290*290 370*290 390*350 480*350 楼板预留洞尺寸 500*290 550*350 700*4000 高 1.8 2.0 2.6 最小转弯半径 4.5 6.0 6.5~8.0(货车) 套型分类 居住空间数(个) 2 3 3 4 使用面积(㎡) 34 45 56 68 套内使用空间最小使用面积(㎡)
单人卧室 6 双人卧室 10 兼起居的卧室 12
层高和室内净高 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m。 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m。 栏杆高度
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 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 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栏杆净高,低层、多层住宅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不应低于1.10m。
套内过道宽度 套内入口过道净宽不宜小于1.20m。 通往卧室、起居室(厅)的过道净宽不应小于1m。 通往厨房、卫生间、储藏室的过道净宽不应小于0.90m。
住宅电梯的主要参数和尺寸 额定载重量(kg) 320① 400① 630② 1000③ 注:①此类电梯只允许运送人;
②此类电梯还允许运送残疾人乘坐轮椅及童车。如服务于残疾人乘坐轮椅,其侯梯厅深度不应小于1.50m; ③此类电梯还能运送把手可拆卸的担架和家具。
起居室(厅) 12 人数 2 3 3 4 额定速度(m/s) 0.63 1.00 1.60 2.50 轿厢内部尺寸 井道内部尺寸 (宽x深)(mm) (宽x深)(mm) 900*1000 1100*1000 1100*1400 1100*2100 1400*1600 1800*1600(1600) 1800*1900(1600) 1800*2600(1600) 住宅室内采光标准
房间名称 卧室、起居室(厅)、厨房 楼梯间 侧面采光 采光系数最低值(%) 1 0.5 房间通风开口面积 卧室、起居室(厅)明卫生间的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1/20。 厨房的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1/10,并不得小于0.60㎡。
窗地面积比值(Ac/Ad) 1/7 1/12 注:离地面高度低于0.50m的窗洞口面积不计入采光面积内。窗洞口上沿距地面高度不宜低于2m。
住宅建筑与相邻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m)
建筑类别 10层及10层以上住宅或其他高层民用建筑 高层建筑 10层以下住宅 耐火等级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10层及10层以上住宅 建筑类别 高层建筑 裙房 高层建筑 13 9 9 11 14 13 裙房 一、二级 9 6 9 6 裙房 6 7 9 9 10层以下住宅或其他非高层民用建筑 耐火等级 一、二级 6 7 9 9 三级 7 8 10 11 其他民用建筑 耐火等级 三级 11 7 四级 14 9 四级 9 10 12 14 高层建筑之间及高层建筑与其他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m)
注: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外墙的最近最近距离计算;当外墙有突出可燃构件时,应从其突出的部分外缘算起。
高层建筑与厂(库)房的防火间距(m) 厂(库)房 丙类 丁类、戊类 耐火等级 一、二级 三、四级 一、二级 三、四级 名称 居住建筑 公共建筑 一类 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住宅 20 25 15 18 建筑分类 二类 十层至十八层的住宅 一类 高层建筑 裙房 15 20 10 12 15 20 13 15 二类 高层建筑 裙房 13 15 10 10 1. 医院 1. 除一类建筑以外的商2. 高级旅馆 业楼、展览楼、综合楼、3. 建筑高度超过50m或24m以上部分的任一电信楼、财贸金融楼、楼层的建筑面积超过1000㎡的商业楼、展商住楼、图书馆、书库 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 2. 省级以下的邮政楼、防4. 建筑高度超过50m或24m以上部分的任一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楼层的建筑面积超过1500㎡的商住楼 视楼、电力调度楼 5. 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广播电视楼 3. 建筑高度不超过50m6. 网局级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电力调度楼 的教学楼和普通的旅7.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邮政楼、防灾指挥调馆、办公楼、科研楼、度楼 档案楼等 8. 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书库 9. 重要的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 10. 建筑高度超过50m的教学楼和普通旅馆、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等
防火构造 住宅建筑上下相邻套房开口部位间应设置高度不低于0.8m的窗槛墙或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性实体挑檐,其出挑宽度不应小于0.5m,长度不应小于开口宽度。 楼梯间窗口与套房窗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1.0m。
每个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 建筑类别 一类建筑 二类建筑 地下室 该局部面积的1.00倍计算;
②一类建筑的电信楼,其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按本表增加50%(1500)。
每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 1000 1500 500 注:①设有自动灭火系统的防火分区,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按本表增加1.00倍;当局不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增加面积可按
两个防火分区之和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建筑类别 一类建筑 二类建筑 首层疏散外门和走道的净宽(m) 高层建筑 医院 居住建筑 其他 高层建筑 医院病房楼 居住建筑 其他建筑
两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之和(㎡) 1400 2100 注:上述相邻两个防火分区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相邻两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之和仍然符合本表的规定。
每个外门的净宽 单面布房 1.30 1.10 1.20 1.40 1.20 1.30 走道净宽 双面布房 1.50 1.30 1.40 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 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m) 1.30 1.10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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