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2012-CG-091
招 标 人:安徽省寿县县医院 招标代理:寿县招投标中心 编制时间:二○一二年六月
寿县招投标中心善意提醒
一、请各投标人接到本招标文件后,认真审阅和全面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包括补疑、控制价等内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封装、标记投标文件,投标时,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携带好开标及资格审查须提交的证书原件、相关资料等,防止投标文件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被拒绝接收或被评为废标,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二、请投标人慎重作出投标报价,防止因报价超过控制价(最高限价)而造成废标。 三、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进行恶意竞标。本项目变更、签证程序有严格规定,不要试图通过变更签证或其它方式达到增加采购预算或增加采购项目的目的。不履约或履约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除扣除履约保证金外,还将承担法律责任并依据相关规定受到投标行为、网上通报等处理。
四、本项目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合同等要求进行验收,决不允许出现降低质量标准及要求、拖延供货等违约行为,否则将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责任。
五、投标保证金应尽量提前汇入招投标中心指定帐户,以保证开标前款能到达帐户,否则将影响投标。
六、投标人对疑问提交时间、补遗时间、答疑时间及开标时间等安排如有异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本中心并说明原因,如未提出异议的,视同默认招标文件的时间安排。
七、请投标人关注寿县招标投标网()。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 评审办法………………………………………………………… 19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5
第五章 采购货物清单…………………………………………………… 33
第六章 商务投标文件格式……………………………………………… 36
第七章 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 4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寿县县医院高低压变配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受委托,寿县招投标中心对“寿县县医院高低压变配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与。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寿县县医院高低压变配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2-CG-091;
(三)项目内容:高压柜、低压柜、干式变压器、电容补偿柜、有源消谐调节柜、消弧柜、高压电缆线、低压电缆线、辅助设备,配电房设备、高低压电缆线的施工安装、调试、验收及人员培训等。本项目为一个整包,是交钥匙工程,总预算为1073.8万元人民币(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投标人为具有法人资格的成套制造商或安装企业。成套制造商具有完成本项目变配电设备制造及相关设备配套能力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同时具有与安装企业的合作协议;安装企业应当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二级许可证,同时具有与成套制造商的合作协议。
(三)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或电力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
(四)所投产品应通过3C强制产品认证。
(五)投标人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及售后服务体系。
(六)投标人近三年具有20000㎡以上单体建筑(或800万元及以上合同金额)送变电工程施工或供货业绩。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本项目勿需报名,投标供应商于2012年6月13日(北京时间,下同)起自行登录寿县招标投标网()采购“文件下载”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请投标供应商关注寿县招标投标网采购“更正补充”栏目中关于本项目的补遗、答疑等内容。 五、开标日期和地点:
(一)开标时间:2012年7月4日上午9时;
(二)开标地点:寿县招投标中心一楼东侧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寿县招投标中心综合部(寿县寿春镇南关社区君子大道东段现代汉城5幢,现代汉城南大门西50米)。
常 波(寿县县医院
七、发布媒介:
网址:(寿县招标投标网)
(安徽省采购网) (安徽招标网)
(安徽招投标信息网)
寿县招投标中心 2012年6月13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1 2
内 容 项目名称 项目性质 说明与要求 寿县县医院高低压变配电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货物类
2.1.2 2.1.5 3 4 5 6 2.1.4 2.1.3 2.1.1 2.2.1 采购单位 招标代理 采购方式 资金来源 安徽省寿县县医院 寿县招投标中心 公开招标 项目专项资金 高压柜、低压柜、干式变压器、电容补偿柜、有源消谐调节柜、消弧柜、高压电缆线、低压电缆线、辅助7 2.3.1 招标内容 设备,配电房设备、高低压电缆线的施工安装、调试、验收及人员培训等。本项目为一个整包,是交钥匙工程,总预算为1073.8万元人民币(具体技术参数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投标人为具有法人资格的成套制造商或安装企业。成套制造商具有完成本项目变配电设备制造及相关设备配套能力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同时具有与安装企业的合作协议;安装企业应当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注册资本金不低8 2.4.1.1 投标人资格要求 于2000万元人民币,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二级许可证,同时具有与成套制造商的合作协议。 (三)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或电力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 (四)所投产品应通过3C强制产品认证。 (五)投标人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及售后服务体系。 (六)投标人近三年具有20000㎡以上单体建筑(或800万元及以上合同金额)送变电工程施工或供货业绩。 9 2.4.1.2 投标人信誉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近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供货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 10 11 12 2.4.2 2.4.3 2.9.1 资格审查方式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提出问题、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 时间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分包 偏离 投标有效期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不接受 □接受 √不召开 □召开 13 3.2.1 2012年6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 14 3.2.2 2012年6月19日 15 3.2.3 2012年6月19日 16 17 18 19 3.3.2 2.10 2.11 4.11 2012年6月20日 √不允许 □允许 √不允许负偏离(具体见评标办法) □允许 45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人民币100000元整,保证金应以银行转帐、电汇方式于2012年7月3日11时前提交(以实际到达本中心指定账户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20 4.12 投标保证金额 账户转入指定账户,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不从基本账户转入或投标截止后到达指定账户的,保证金无效。 开户名称:寿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寿县支行 账 号:3400 1747 5080 5300 1571
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提交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原件。 21 4.13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别为: 壹 份正本, 贰 份副本。22 4.14.4 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标、技术标以及正本和副本均须分开封装,共四个密封袋) 开标一览表、投标函、投标报价汇总表、投标文件封面以及投标文件的密封粘贴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23 4.14.3 签字或盖章要求 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由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内容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签字无效。 须用A4纸订本式装订,否则后果自负。其中,按照招24 4.14.5 装订要求 标文件规定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所有供评标时查验的原件装入技术标正本的密封袋内提交。 封套上应写明:“寿县县医院高低压变配电工程设备采25 5.1 密封标记要求 购及安装项目投标文件、在2012年7月4日9时前不得开启”字样。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起止时间:2012年7月4日8时30分起至9时止(北京时间)。 地点:寿县招投标中心一楼东侧开标室。 开标时间:2012年7月4日9时 地 点:寿县招投标中心一楼东侧开标室。 详见本文件第三章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人,专家6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是 □否 中标人在收到本中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
26 5.2.1 27 28 29 5.2.2 7.3 7.1.1 开标时间及地点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履约保证金 30 31
8.1 8.3.1 内,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交金额为 10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期限为货物验收合格后3日内退还(不计息)。 本项目代理费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代理费的交纳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32 11.2 招标代理费约定 投标单位最终投标报价含代理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现金或转帐的形式向本中心缴纳招标代理费。 33 34 35 2.3.2 2.3.3 交货地点 供货完成时间 安徽省寿县县医院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 寿县招投标中心 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总价款的30%预付款,36 2.2.2 付款方式 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后支付总价款的65%,余款5%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投标产品必须为质量合格的品牌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国家质量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规定。高低压配37 4.7.2 质量要求 电柜、电容补偿柜主要元器件必须是合资产品或进口产品;干式变压器、高低压电缆线必须为国标全铜。使用进口产品投标的,验货时应提供属进口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质保期限一年。 38 3.4 2.总则 2.1 项目概况
2.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2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4 采购单位: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4.1.1 签订合同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以文字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发售。当文字版和电子版不一致时,以文字版为准。 2.1.5 项目性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
2.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2 本项目的付款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招标内容:
2.3.1 本项目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2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3 供货完成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4.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4.1.1 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1.2 投标人的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2 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2.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2.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9投标预备会
2.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2.9.2 2.9.3 2.10 分包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1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3.招标文件
3.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采购需求(采购货物清单);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2.9款,第3.2款和第3.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招标文件的澄清
3.2.1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推证、解释和结论,本中心概不负责,投标单位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证和误解以及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单位自负。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等情况,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3.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3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3.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的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并公告。
3.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4 招标文件的发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文件
4.1 投标文件的组成:
4.1.1商务投标文件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函
(3)投标报价汇总表 4.1.2技术投标文件
(1)投标人基本情况 (2)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4)投标技术相关资料 (5)规格响应表
(6)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
(7)所供货物组部件、备品、备件清单 (8)项目服务人员配置。 (9)售后服务体系与维保方案 (10)所投货物的技术资料以及彩页等 (11)安装调试方案 (12)投标业绩一览表 (13)其它材料
4.2 投标文件必须按上述序号或顺序编制,并按规定格式填写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4.3投标文件须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并可按同样格式扩展。 4.4投标文件及往来函件均须用中文书写。 4.5投标报价
4.5.1投标人应按“采购需求”所列货物逐项报价,并最终按总量乘以单价报出总价。 4.5.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所投设备、辅材(含专用工具)、税金、运输、装卸、吊装(吊装口到配电房)、保险、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检测验收和交付后质保、总承包服务费(按本项目中标价款的0.3%支付给总承包方)等所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
4.5.3投标人投标时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报价一经确认,单价不做调整,结算时按单价乘以实际数量结算。
4.5.4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汇总表”上标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如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大写与小写不符的,以大写为准。且每一包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4.5.5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4.6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4.6.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如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影印件、资质证书、授权书原件等,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生产、技术和财务能力;
(2)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人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的义务。
4.7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4.7.1按照规定,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货物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等,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包括:
(1)货物主要性能的详细描述;
(2)保证所投货物正常、安全、连续运行期间所需的所有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
4.7.2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7.3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4.8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4.9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规范、明确、准时的提交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或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4.10投标货币
4.10.1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 人民币 。 4.11 投标有效期
4.11.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4.11.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4.12 投标保证金
4.1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如允许),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4.12.2
4.12.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4.12.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等费用并按本须知第8.3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 3 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4.12.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担保提交后不参加投标或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的; (3)投标人中标后因中标人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 (4)投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 4.13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4.14投标文件的编制
4.14.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商务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技术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14.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等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
4.14.3投标文件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不接受以电话、传真等形式的投标。
4.14.4 投标文件商务标正本份数壹份, 副本份数为贰份;技术标正本份数壹份, 副本份数贰份。商务标正副本、技术标正副本分别在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14.5 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及正副本须分开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5.投标
5.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5.1.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应分别用牛皮纸袋密封(即4个封装袋),密封袋封口处应密封,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章。
5.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3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
5.2.1 投标人应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5.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5.2.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中心将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包装、密封、标记的。
5.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3.1 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5.3.2
5.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4.14条、第5.1条、第5.2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6.开标
6.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及招标人代表、有关监督人员准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出示授权书(格式参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被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以便开标会议上证明其身份及投标资格,如开标现场未单独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投标文件技术标中也未有授权书原件,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6.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6.2.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6.2.2主持人宣布出席开标会议的招标人代表,并由招标人代表讲话; 6.2.3主持人宣布出席开标会议的有关部门和代表;
6.2.4验证投标人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关证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
6.2.5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所有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包装、密封、标记,并经招标人确认;
6.2.6经确认无误后,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有关工作人员按投标签到顺序当众拆封,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所有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折扣,评标时方予考虑。
6.2.7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 6.2.8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 7.评标
7.1 评标委员会
7.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7.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7.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等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8.合同授予 8.1 定标方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2 中标通知
中标人确定后,本中心将在寿县招标投标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向本中心提交招标代理服务费。 8.3 履约担保
8.3.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到帐后招标人和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帐、电汇或现金的方式缴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3.2及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领取中标通知书,应视作拒绝提交,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4 签订合同
8.4.1.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具体见中标通知书),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应向招投标中心出示代理费和履约保证金等费用的缴纳证明。签订合同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4.1.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可将该标授予其下一个中标候选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8.4.3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本中心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
承担。
8.4.4采购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货物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的变更要求后及时根据本条款提出的调整内容做出同意与否的答复。 9.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出现影响公正采购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投标人的报价均脱离实际且无充分竞争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0.质疑
10.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收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本中心提出质疑。对质疑的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寿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或寿县财政局投诉。
10.2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行政监督部门应当驳回质疑,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1)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 (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11.其他内容
11.1未中标人应及时到本中心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 11.2招标代理费
11.2.1本项目代理费由中标人承担,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取,具体收费标准参见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
费 率 中标金额(万元) 100以下 100-500 500-1000 1000-5000
货物招标 1.5% 1.1% 0.8% 0. 5% 5000-10000 10000-100000 1000000以上 0.25% 0.05% 0.01% 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举例: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1.1%=4.4万元 (1000-500)万元×0.8%=4万元 (5000-1000)万元×0.5%=20万元 (6000-5000)万元×0.25%=2.5万元 合计收费=1.5+4.4+4+20+2.5=32.4(万元)
11.2.2 如果中标人未按照第11.2.1 条的规定交纳代理费,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取消该授标。在此情况下可将该标授予其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12.纪律和监督
12.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2.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12.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12.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2.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所有人员不得将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以及评标的情
况透露给投标人或与招标工作无关的人员。如有发现,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13.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参照采购及招投标方面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办法等执行。
14.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在寿县招投标中心。
第三章 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一(资格审查指标表)
序号 评审因素 安装企业及用于完成本项1 目变配电设备的成套制造商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企业的税务登记证 投标资格评审标准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盖红章复印件,评标现场查验原件或其公证件原件。安装企业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用于完成本项目变配电设备成套制造商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提供加盖红章复印件,评标现场查验原件或其公证件原件。 3 成套制造商与安装企业的提供加盖红章复印件,评标现场查验原件或其公证件原合作协议 件。 评标现场查验原件或其公证件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提供加盖红章复印件,件。 二级许可证。 评标现场查验原件或其公证件原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提供加盖红章复印件,件。 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评标现场查验原件或其公证件原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提供加盖红章复印件,件。 工程二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 授权委托书及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投标保证金 若法人代表本人参加开标会则只需查验身份证;若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则需查验法人授权委托书(装订在投标文件内)、代理人身份证(提供复印件,评标时查验原件)。 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4 5 6 7 8 以上评审有任何一项未通过或缺少任何一项原件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
处理。 评审办法前附表二(初步评审指标表) 序号 1 评审因素 投标单位名称的 一致性要求 初步评审标准 投标单位名称与资格后审提供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应一致。 2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并经投标单位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完整,不得影响投标文件评审,且不得出现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等情况。 投标单位不得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替代方案的除外。 3 4 投标文件的唯一性和确定性 以上评审有任何一项未通过的,初步评审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评审办法前附表三(详细评审指标表) 序号 1 评审因素 所投产品技术参数、数量等内容 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 满足采购需求,技术参数不得有实质性负偏离。具体见评审办法前附表四及采购需求。 2 所投产品应通过3C强制产品认提供认证证书盖红章复印件,评标现场查验原件证。 或其公证件原件。 所投高低压配电柜、电容补偿柜提供证书盖红章复印件。 3 主要元器件是合资或进口产品的证明材料 国家级权威部门出具的高低压配提供证书盖红章复印件。 4 电柜、电容补偿柜、有源消谐调节柜、消弧柜主要元器件及干式变压器的质量合格产品证书 投标人近三年(2009-2012年6提供盖红章的供货合同复印件,同时提交原件或5 月)具有20000㎡以上单体建筑其公证件原件。 (或800万元及以上合同金额)送变电工程施工或供货业绩
6 7 交货期 澄清、说明及补正 应明确交货期,交货期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单位应按评审小组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及补正。 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串通投标、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应符合第2.4.1.2条规定的投标人信誉要求。 招标文件中如存在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8 是否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 9 投标报价是否有算术错误及其修正 的,供应商须以大写金额为准进行修正;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须以单价金额为准进行修正,除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 10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总控制价1073.8万元人民币)。 以上评审有任何一项未通过的,详细评审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评审办法前附表四(技术标综合评分指标,合计55分)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评 分 标 准 投标企业或投标产品取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1 企业认证 3分 环境体系认证、省级以上AAA质量认证其中任何一项的,得1分,满分3分。(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同时提交原件或其公证件原件) 投标产品的品牌获得国家级驰名或着名品牌得3分,省级名牌2 品 牌 3分 得1分,其它的,不得分。本项满分3分,多提供不多得分。 (提供盖红章的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交原件或其公证件原件) 投标产品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以权威机构的认定结论为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盖红章的3 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 2分 复印件,同时提交原件或其公证件原件)。 (每位评委分别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余评委累计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即为该项的得分。)
①根据投标产品的高低压配电柜的知名度、信誉度、市场认可度及质量水平进行评审,好的,得6分,由好到差以1分为级差,级数不限,由评委自行判定。 ②根据投标产品的干式变压器的知名度、信誉度、市场认可度及质量水平进行评审,好的,得6分,由好到差以1分为级差,级数不限,由评委自行判定。 ③根据投标产品的高压电缆线的知名度、信誉4 主要部件 评 审 度、市场认可度及质量水平进行评审,好的,24分 得6分,由好到差以1分为级差,级数不限,由评委自行判定。 ④根据投标产品的低压电缆线的知名度、信誉度、市场认可度及质量水平进行评审,好的,得4分,由好到差以1分为级差,级数不限,由评委自行判定。 ⑤根据投标产品的有源消谐调节柜、消弧柜、高低压配电柜、干式变压器、高低压电缆等的参数必须满足采购需求,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参数优于采购需求的,由评委根据实际情况赋分,该项最高得2分。 1、获得省级及以上工商部门“重合同守信用”荣誉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5 信 誉 4分 2、安装公司有省一级和省电力公司颁发的荣誉奖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2分,多提供不多得分。 (提供盖红章的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交原件或其公证件原件) 该5项由评委分别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余评委累计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该项的得分。
1、提供1例投标人近三年(2009-2012.6)具有20000㎡以上单体建筑(或800万元及以上合同金额)送变电工程施工或供货业绩,否则,投标文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在满足上述业绩基础上,多提供1例投标人近三年6 业 绩 10分 (2009-2012.6)具有20000㎡以上单体的建筑或800万元及以上送变电工程施工或供货业绩,得2分。 该项合计最高得10分。 (提供盖红章的供货合同复印件,同时提交原件或其公证件原件) 该项目的免费质保期不得少于1年,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承7 质保期 4分 诺全套投标产品的免费质保期为2年的,得2分;3年及以上的,得4分。 (1)投标人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在安徽省内有专门的售后服务机构,得2分。(提供设有生产厂家授权且在安徽省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同时提交原件或其公证件原件)。 (2)安徽省内的售后服务机构有经过专业培训的售后服务人员的,得2分。(同时提供售后服务人员同投标企业签订的劳8 售后服务 5分 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售后服务人员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培训合格证书。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同时提交原件或其公证件原件) (3)承诺满足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在4小时以内到达现场并处理问题的得1分,8小时以内到达现场并处理问题的得0.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评审办法前附表五(商务标综合评分指标)
序号 评审内容 投标人 报 价 分值 评 分 标 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45分 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5%×100,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1 1.评审办法:
1.1 本次评标采用 综合评分法。本项目满分100分,其中技术标55分,商务标45分。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办法规定,首先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一、评审办法前附表二、
评审办法前附表三的评审指标进行评审,评审未通过的企业不得进入下一步的评标。然后对评审合格的投标企的技术标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四进行综合评分。七位评委对照评审指标要求,分别对各家投标情况进行评审、打分,并分别计分。最后对投标企业商务标投标文件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五进行评审。评审通过且商务标得分加技术标得分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综合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2.评审标准
2.1资格审查标准: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一。 2.2初步评审标准: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二。 2.3详细评审标准: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三。 2.4技术标综合评分标准: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四。 2.5商务标综合评分标准: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五。 3.评审程序
3.1 资格审查
评审委员会依据评审办法前附表一的评审内容和标准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有一项不合格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2初步评审
评审内容及标准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二。有一项不合格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3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标准: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三。有一项不合格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4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四、五。
3.5在评审过程中,所有合格投标文件报价均接近控制价或只有投标报价最高且接近控制价的一家合格,项目明显未形成竞争,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作流标处理。
3.6如果所有有效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均不能通过评审委员会的审查,全部被否决,应重新招标。 4.评标结果
4.1评审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合格投标文件分别进行评审和打分,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根据本评审办法第1.1条确定中标供应商。如果有效最高得分或次高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且均通过评审委员会评审时,则确定交货期承诺最短者为中标供应商或中标候选供应商;如果交货期承诺也一样,则采取评委现场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中标候选供应商。
4.2 评标结果在开标现场宣布并在“寿县招标投标网”上公布。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供参考)
一.1、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1 2 3 付款人:寿县县医院 内 容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90日内。 质保期:自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投标人所报质保期少于12个月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付款方式:签合同时经双方商定付款方法和条件为: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向中4 标人支付总价款的30%预付款,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款的65%,余款5%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收到本中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应按5 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交金额为 10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期限为货物验收合格后3日内退还(不计息)。 6 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协商确定 一.2、合同一般条款
1、定义
1.1“合同”系指买方和卖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招标文件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它文件。
1.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卖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款项。
1.3“货物”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其它材料。
1.4“服务”系指合同规定卖方须承担的指导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1.5“买方”系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企业或单位。 1.6“卖方”系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经济实体。 1.7“现场”系指将要进行货物运转、安装到买方指定地点。
1.8“验收”系指买方依据技术规格规定接受合同货物所依据的程序和条件。 2、适用范围
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 3、原产地
3.1原产地系指货物的商标原始注册地。 3.2货物及服务的原产地有别于卖方的国籍。 4、技术规格和标准
4.1本合同项下所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本招标文件技术规定的标准相一致,如不一致,应优于此标准。若技术规格中无相应规定,货物则应符合相应的国际标准或其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式标准,以及符合中国相应标准。 5、专利权
5.1卖方须保障买方在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6、包装
6.1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于内陆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
6.2每件包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各两套,一套在包装箱里,一套在包装箱外。 7、运输标记
7.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邻接的四个侧面用不易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印刷字体标明以下各项:
(1)收货人 (2)合同号 (3)发货标记 (4)收货人代号 (5)目的地
(6)货物的名称、品目号、箱号 (7)毛重/净重(公斤)
(8)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7.2凡重达两吨或两吨以上的货物的包装,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以国内贸易相宜的运输标志标明“重心”和“吊装点”,并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以清晰字样在包装箱上注明“小心轻放”、“勿倒置”、“防潮”等适当的标志,以方便装卸和搬运。 8、装运条件
8.1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30天,以传真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待运日期。同时,卖方应以挂号信寄给买方详细交货清单一式五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量、总体积(立方米)和每一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单价和总价、备妥待运日期,以及货物在运输和仓储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
8.2卖方负责运输货物至 并卸货、就位,投标报价中含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及就位费等。
8.3有关运输部门出具的货物送达单日期应视为货物的交货日期。
8.4卖方装运的货物必须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或重量,否则,一切后果均由卖方承担。 9、装运通知
9.1卖方应在货物装载完成24小时内以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金额、载运方式、启运日期。如果包装件是超重或超大件,卖方应将其重量或尺寸通知买方。若货物中有易燃品或危险品,卖方也须将详细情况通知买方。 10、支付
10.1除另有规定外,可采用支票、汇票和电汇的方式付款。 11、技术资料
11.1除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中另有规定的外,卖方应准备与合同设备或仪器相符的技术资料,并于合同生效后45天内寄送到买方,例如: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等。如本条款所述资料寄送不完整或丢失,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立即免费另寄。
11.2上述一套完整的资料应包装好随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12、价格
12.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卖方为其所供货物和服务而要求买方支付的金额应与其投标报价一致。价格包括卖方将约定货物安装调试合格并交付给买方之前一切费用,卖方亦承担货物安装调试合格并交付给买方之前一切风险。
12.2 合同价格为不变价,除非因买方需要调整数量时合同价格随之调整,但货物单价保持不变。 13、质量保证
13.1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的是最佳材料和当前第一流的工艺制造出来的第一流的产品,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卖方应保证其货物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货物寿命期内运转良好。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缺陷或故障负责。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出现上述情况,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作出响应,一周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造成的损失买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13.2 本合同项下货物质量保证期不少于12个月。质保期内,卖方无偿地履行修复、更换等之保修义务。 14、检验验收
14.1卖方应让制造商在发货之时,对货物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其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合格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给支付银行付款单据的组成部分,但不应视为是对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定论。质量合格证书应附有写明制造商检验的细节和结果的说明。必要时买方可以邀请第三方法定检测单位配合检验,如检验结论不符合合同要求,则相关费用由制造商承担,卖方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4.2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发现或使用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原材料等,买方可根据双方的检验证书及质量保证条款立即向卖方提出索赔。
14.3如属进口件,验收时查验海关报关单及关税凭证,以原包装封样为准;如属国产件则以生产商原包装封样为准。必要时买方对各件可以拆封验收。 15、索赔
15.1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买方已于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和验收测试期限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卖方应按下述方法解决索赔事宜。卖方同意买方拒收货物并把被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等货币付给买方,卖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
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15.2如果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卖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若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的30天内,按买方要求方式处理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应付货物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16、延期交货与延期损失费
16.1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本合同第17款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1‰赔付买方延期损失费,买方将从应付货物款中直接扣回延期损失费。 17、不可抗力
17.1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直接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直接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17.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18、税费
18.1根据现行税法向卖方征收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卖方支付。 18.2发生在中国境外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应由卖方承担。 19、诉讼
19.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招标人所在地市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19.2诉讼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19.3在协商和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继续执行。 20、违约终止合同
20.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它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卖方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买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准许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20.2一旦买方根据第20.1款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未交付部分的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的额外费用并按中标金
额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但是,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1、破产终止合同
21.1当卖方破产或无偿还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以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采取或将采取补救措施的任何权利为条件。 22、变更要求
22.1买方可以随时向卖方发出书面要求,在合同总体范围内对如下一点或几点提出变更:
(1)合同项下需为买方特殊制造的货物的图纸、设计或规格; (2)装运方式和包装方式; (3)交货地点;
(4)卖方须提供的服务。
22.2若上述变更导致了卖方履行合同项下任何部分义务的费用或所需时间的增减,应对合同价格或交货进度进行合理的调整,同时相应地修改合同。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的变更要求后10天内根据本款提出调整的实施意见。 23、合同修改
23.1欲对合同条款做出任何改动或偏离,均须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24、转让与分包
24.1除买方事先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24.2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但该通知不解除卖方承担的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25、适用法律
25.1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 26、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26.1买卖双方的合同以及所有的来往函电、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26.2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27、通知
27.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传、电报、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8、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28.1除了卖方为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规格、计划、图纸、式样、样本或买方为上述内容向卖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卖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所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
的情况仅限于执行合同必不可少的范围内。
28.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使用第28.1款中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28.3除合同本身以外,28.1款列明的所有资料始终为买方的财产,若买方要求收回上述资料,卖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买方。 29、合同生效及其它
29.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单位盖章,并经县招投标中心鉴证、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备案后即开始生效。
29.2如果本合同货物所需配套需从国外进口,其所需的进口许可证由卖方负责办理,并承担有关费用。
29.3卖方须按技术规格中的规定,向买方提供与合同项下货物有关的现场指导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培训等其它相关服务。
29.4商务合同应包括用户最后确认的价格条款和付款方式。
采购人(甲方): (公章) ? 供货人(乙方): (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县招投标中心鉴证意见:
鉴证人签字: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公章) 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备案意见:
备案人签字: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公章)
二、合同特殊条款(略)
第五章 采购需求(采购货物清单)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等特殊要求 数量 单 位 变压器 SGB10-1250/10/0.4 2 台
变压器 变压器 变压器小计 高压消弧柜 高压消弧柜 高压计量柜 高压进线柜 高压出线柜 高压联络柜 高压隔离柜 高压小计 发电机并网柜 发电机进线柜 进线柜 电容柜 有源消谐调节柜 配电柜 出线柜 出线柜 出线柜 出线柜 出线柜
SGB10-800/10/0.4 SGB10-400/10/0.4 KYN28A-12 KYN28A-12 KYN28A-12 KYN28A-12 KYN28A-12 KYN28A-12 KYN28A-12 全自动并网柜功率:900KW MNS MNS MNS MNS MNS MNS MNS MNS MNS MNS
1 1 4 1 1 2 2 7 1 1 15 1 2 2 2 2 2 1 1 1 1 1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套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出线柜 出线柜 出线柜 出线柜 联络柜 出线柜 出线柜 出线柜 出线柜 出线柜 出线柜 出线柜 出线柜 出线柜 进线柜 电容柜 出线柜 出线柜 出线柜 进线柜 电容柜 有源消谐调节柜
MNS MNS MNS MNS MNS MNS MNS MNS MNS MNS MNS MNS MNS MNS MNS MNS MNS MNS MNS MNS MNS MNS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进线柜 发电机进线柜 发电机进线柜 发电机出线柜 发电机出线柜 低压小计 电力电缆 电力电缆 电力电缆 电力电缆 电力电缆 电力电缆 电力电缆 电力电缆 电力电缆 电力电缆 电力电缆 电力电缆 电力电缆 电力电缆 电力电缆 电力电缆
MNS MNS MNS MNS MNS MNS 2(ZRWDZ-Y4*240+1*120) WDZN-Y5*10-CT-SC40-A WDZ-Y4*16+1*16-CT NHWDZ-Y3*120+2*70-CT WDZ-Y4*16+2*16-CT WDZ-Y4*185+1*95-CT WDZ-Y5*16-CT-SC40-A WDZ-Y4*95+1*50-CT WDZ-Y4*50+1*25-CT NHWDZ-Y4*50+1*25-CT WDZ-Y5*10-CT-SC40-A WDZ-Y3*120+2*70-CT WDZ-Y4*70+1*35-CT NHWDZ-Y4*10+1*10-CT WDZ-Y4*25+1*16-CT NHWDZ-Y4*70+1*35-CT
1 1 1 1 1 43 600 440 1240 400 1010 340 240 370 820 550 790 120 750 360 440 400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米 米 米 米 米 米 米 米 米 米 米 米 米 米 米 米 电力电缆 电力电缆 电力电缆 电力电缆 电力电缆 电力电缆 电力电缆 电力电缆 电力电缆 电力电缆 电力电缆 电力电缆 电力电缆 电力电缆 电力电缆 电力电缆 电力电缆 电力电缆 电力电缆 电力电缆 低压电缆合计 10KV电力电缆
2(WDZ-Y4*150+1*70) NHWDZ-Y3*25+2*16-CT NHWDZ-Y3*240+2*120-CT WDZN-Y3*120+2*70 WDZN-Y3*16+2*16 WDZN-Y3*35+2*16 WDZN-Y3*50+2*25 NHWDZ-Y3*35+2*16-CT WDZN-Y3*10+2*10 WDZN-Y3*6+2*6 NHWDZ-Y3*50+2*25-CT NHWDZ-Y3*10+2*10-CT WDZ-Y3*70+2*35-CT WDZ-Y3*95+2*50-CT WDZ-Y3*50+2*25-CT WDZ-Y4*16+1*16-CT WDZ-Y3*50+2*25-CT 2(WDZ-Y3*150+2*70-CT) 2(WDZ-Y3*185+2*95-CT) WDZ-Y3*150+2*95-CT 400 160 140 320 0 320 0 920 500 440 520 1000 720 320 240 240 240 480 240 120 17470 米 米 米 米 米 米 米 米 米 米 米 米 米 米 米 米 米 米 米 米 米 米 YJV22-3*240
0 1、本工程由供电公司指定T接点,从T接点至配电房高压柜采用高压电缆进线,配电房内安装干式变压器4台;高压柜15台;低压柜43台; 2、高压柜与变压器之间用高压电缆连接,高压柜、低压柜之间用母排连接; 3、本清单以设计图纸为计算依据,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改动; 4、本清单不含发电机部分包括高压柜与发电机连接部分; 5、本清单含电缆两路高压电缆进线,及低压柜出线至各配电箱上桩头部分的电缆; 6、本清单不含配电房建制等土建部分; 7、本清单不含配电房照明等低压部分; 8、干式变压器,高低压电缆为国标全铜。 备注:1、招标文件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参数仅作为说明并没有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人的需要。
2、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第六章 商务投标文件格式
xxxxxxxxxxxxx项目
商 务 投 标 文 件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法人印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函
三、投标报价汇总表
一、开标一览表 项 目 名 称 投标人全称
最终投标报价 (人民币 元) 投标总价: 小写: 大写: 高低压配电柜:品牌: 型号: 主要货物 品牌型号 干式变压器:品牌: 型号: 高压电缆线: 品牌: 型号: 低压电缆线: 品牌: 型号: 交货期及完工期 免费质保期 付款方式是否响应 (划√) 响应( ) 不响应( ) 主要系统元器件配置 高低压配电柜 进口 ( ) 合资( ) 选择(划√) 备 注 电容补偿柜 进口 ( ) 合资( ) 投标人公章: 备 注:
1、此表用于开标会唱标之用。
2、表中最终投标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最终投标报价,或者表中某一项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二、投标函
致:寿县招投标中心
1、根据你方 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货物,投标总价见开标一览表。
2、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充分理解投标价格不得低于企业个别成本有关规定,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我方经成本核算,所填报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个别成本。
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4、我方同意从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书,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贵方可不予退还。
6、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完成供货,保证所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规格和数量,并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8、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9、我方承诺: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金额向寿县招投标中心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0、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19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11、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招标人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补充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2、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人民币 元作为投标保证金。 投 标 人: 名称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三、投标报价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 1 2 3 4 5 6 7 8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及主要 技术参数 单位 单价 数量 金 额 备 注 …… 合 计 合计金额大写: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法人印章): 注:
1、上表中的单价必须以人民币的形式表示,但投标人可另外自行标出以外币形式表示的价格和折扣;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所投设备、辅材(含专用工具)、税金、运输、装卸、吊装
(吊装口到配电房)保险、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检测验收和交付后质保、总承包服务费(按本项目中标价款的0.3%支付给总承包方)等所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
第七章 技术投标文件格式
xxxxxxxxxxxxx项目
技
术 投
标 文 件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法人印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
三、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四、投标技术相关资料 五、规格响应表
六、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
七、所供货物组部件、备品、备件清单 八、项目服务人员配置 九、售后服务体系与维保方案 十、所投货物的技术资料及彩页等 十一、安装调试方案 十二、投标业绩一览表 十三、其它材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
1、名称及其它情况:
⑴投标人名称: ⑵地址: 电 话: ⑶成立或注册日期: ⑷主管部门: ⑸性质: ⑹主要负责人: ⑺职员人数:
2、最近三年的年度总营业额:
年 份 国 内 出 口 总 额 3、最近三年主要销售给国内及国外单位名称及地址: 名称和地址 销售的项目和数量 (1) 出口销售 (2) 国内销售
4、制造商(或供货商)同意为投标人制造(或提供)本项目所需的主要货物的声明材料(或产品授权代理证书):
5、须由其它制造厂家供应或制造的部件协作协议或其它资料:
6、最近三年中与各买方成交的此种投标货物(如为自制产品或新成立单位,则不需此文件):
合 同 号: 签字日期: 产品名称: 数 量:
7、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8、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或数据,我们同意按照贵方要求出示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法人代表或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的职务: 公 章: 日 期:
二、授权书(原件)
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工厂)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工厂)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工厂)的合法代理人,参加寿县招投标中心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2-CG-091)的投标、合同签订,以及合同执行等活动,其可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特此声明。
法人代表(投标单位负责人)签字:
职 务: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职 务: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地 址: 日 期:
三、出席开标会议的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四、投标技术相关资料
1、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等(提供盖红章复印件,评标现场查验原件或其公证件原件)。
投标人为具有法人资格的成套制造商或安装企业,成套制造商具有完成本项目变配电设备制造及相关设备配套能力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同时具有与安装企业的合作协议;安装企业应当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二级许可证,同时具有与成套制造商的合作协议(提供盖红章复印件,评标现场查验原件或其公证件原件)。
2、项目技术负责人资质证书(提供盖红章复印件,评标现场查验原件或其公证件原件)。
3、投标企业或产品AAA级质量认证;投标企业通过ISO9001、ISO14001、3C认证证书、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提供盖红章复印件,评标现场查验原件或其公证件原件)。
4、所投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高低压配电柜,电容补偿柜是合资或进口产品的证明材料。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高低压配电柜、干式变压器等的质量合格产品证书。(提供盖红章复印件,评标现场查验原件或其公证件原件)
5、在安徽省内有售后服务机构及经过专业培训的售后服务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盖红章复印件,评标现场查验原件或其公证件原件)
6、投标人近三年20000㎡以上单体的建筑或800万元及以上送变电工程施工业绩(提供盖红章合同复印件,评标现场查验原件或其公证件原件)。
7、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复印件。
8、有固定的生产及经营场所、供货能力,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需提供地址、联系人、办公电话、传真、企业简介等信息,以供查验真实性。
9、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果有) 10、企业或产品荣获的荣誉证书(如果有) 11、所投产品通过的国际认证(如果有)
12、其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供的材料或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特别提醒:
1、投标人应确保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上述材料中需要提供复印件的,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订在投标文件内。供评标现场查验的所有原件装入技术标正本的密封袋内提交。
五、规格响应表
(可根据本项目需要作适当改动,由投标单位自行填写)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货 物 名 称 技术规格参数 按投标人所投内容填写 技术规格参数 偏离说明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法人印章): 备注:
1、投标人必须逐项对应描述投标货物主要参数、配置及服务要求,如不进行描述,仅在响应栏填“响应”或未填写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2、投标人所投产品如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及配置不一致,则须在上表偏离说明中
详细注明。
3、响应部分可后附详细说明及技术资料,并应注明投标文件中对应的页码范围。
六、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
寿县县医院高低压变配电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致 寿县招投标中心:
根据寿县县医院高低压变配电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2012-CG-091)要求,我方作为寿县县医院高低压变配电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单位,作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寿县县医院高低压变配电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合同》的全部条款和规定,全面履行投标承诺,确保质量,提供快捷、方便、满意的服务。
二、承诺所投产品质量是通过国家质量检测的合格品牌产品。 三、承诺所投产品享有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四、承诺能实现 小时内到达现场实施售后服务。 五、承诺免费质保期为 年。
六、零配件价格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七、所供货物组部件、备品、备件清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0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法人印章):
年 月 日
八、项目服务人员配置
(格式由供应商根据评审办法考核项目自行确定)
九、售后服务体系与维保方案
(格式由供应商根据评审办法考核项目自行确定)
十、所投货物的技术资料以及投标产品的彩页等
十一、安装调试方案 十二、投标业绩一览表
序号 1 2 3 4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合同签订及完成时间 建设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十三、其它材料
…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bc.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