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OFBEIHUAUNIVERSITY(SocialSciences)
Vol3No4Dec.,2002
论保障人民群众监督领导权力运行的民主权利
李浩根
(北华大学机关,吉林吉林132013)
摘要:领导权力的两重性 、委托过程、运行过程都决定其需要人民群众进行监督。目前存在的问题有:对人民群众透明度不高、领导干部不愿接受监督、群众的监督意识不强等。人民群众监督领导干部的保障措施包括:建立健全党务、政务公开制度,人民群众参与制度,人民群众监督制约机制,责任约束机制等。只有监督的客体与主体达到统一,才能实现有效监督的目的。
关键词:领导权力;人民群众;监督机制;保障
中图分类号:D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101(2002)04-0026-04
失去监督的领导权力,必然要背离人民委托权力的根本宗旨而产生腐败。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时期,领导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滥用人民委托的公共权力以谋取私人利益的腐败问题,已经成为中国当今最大的社会污染和最严重的社会公害。如何保障人民群众监督领导权力运行的民主权利,有效地制约领导权力的蜕变,防治权力腐败问题,是我们党在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必须认真解决的严肃的政治课题。
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就是人民委托行使的权力,其宗旨就是各级领导干部正确行使人民委托的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言而喻,人民把权力委托给领导干部行使的本身,就客观地要求对权力的委托过程和运行过程实行有效的监督,这是题中应有之义。
首先,领导权力的两重性需要对其监督制约。领导权力有两种基本属性:一种是政治上的强制力量;一种是职权范围内有目的的支配他人的力量。领导权力的两重性,像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可以使领导者依据人民的意愿,通过正确行使委托权力,努力践行掌权宗旨,为人民建功立业;另一方面也可以使领导者滥用委托权力,以权谋私,腐败犯罪。领导权力的两重性,客观地要求领导权力的委托者!!!人民群众,必须通过有效的监督机制制约领导权力的滥用或蜕变,以保证委托权力的正确运行。
其次,领导权力的委托过程需要人民群众对其监督制约。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
一、人民群众监督领导权力运行的客观必要性
∀宪法#依据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明确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我们党根据人民群众的意愿,在党管干部的原则下,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以及严格的组织程序层层选拔任用各级领导干部。从这个意义上讲,领
收稿日期:2002-10-10
作者简介:李浩根(1950!),男,朝鲜族,吉林桦甸人,北华大学机关,教授。
∃26∃代表人民的意志,坚持领导干部的四化 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任用了一大批人民信赖的优秀领导干部,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同时,也应该清醒地看到,由于对一些领导机关和主要领导者的监督乏力,致使有的搞任人唯亲,以人划线,搞小圈子,讲关系不讲条件,讲私情不讲党性,凭个人亲疏、好恶委托领导权力;有的以权谋私,收受贿赂,要官给官,买官卖官;有的拉关系、找门子、跑官要官;有的拉票争官、拉票贿选,采取打招呼、送钱、送物、宴请等手段贿赂选举人;有的利用调转工作或调整班子搞突击提干;有的滥设机构,以人设职,超职数、编制配备干部;甚至有的丧心病狂,害命谋官等等。这些触目惊心、发人深省的违纪和腐败犯罪现象,有力地证明委托权力的主体!!!人民群众,必须对领导干部权力的行使进行严格的监督。
再次,领导权力的运行过程需要人民群众对其监督制约。领导权力是人民主权意志实现的社会手段和工具,由于它的两重性便有可能脱离主权者!!!人民的控制。因此,若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制约,它就会在很大程度上背离人民委托领导权力的意志,侵害人民的利益。这一点,尤其在经济转型和社会转型时期更为突出。据统计,从1993年到1998年6年间,有25000多名县处级领导干部、2000多名地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因滥用权力搞腐败受到纪检监察机关的查处。这一现实说明,如果人民群众不能自始至终监控领导权力的运行过程,预防和制止滥用权力的行为,必然会产生因权力腐败而导致的政权丧失。
不到应有的重视。在隐蔽性监督方面,当前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对领导干部的各种监督举报得不到重视,尤其对匿名信举报存在不负责任的反感心理。因此,大量监督举报问题被扣压或层层下转,甚至有的通过各种渠道把举报的内容或信件反馈到被举报人手中,变成他们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口实依据。
其次,从监督的客体上看,一是被监督的领导干部不想或不情愿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有些领导干部颠倒与人民群众之间的主仆关系,把自己当成主人,把人民群众当成仆人,对他们行使绝对权力。二是一部分领导干部把人民群众的监督举报错误地认为是整治自己。每当自己被群众监督举报时,首先不是认真查找自己存在的问题,反而千方百计地调查和研究是谁在整自己 。因此,监督举报对当事者而言,失去接受监督的作用。三是对监督举报问题的错误认识导致一方面对工作不负责任的心态发生;另一方面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再次,从监督的主体上看,一是一部分群众监督意识不强。一般情况下不涉及切身利益时往往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闻不问。二是一部分群众对委托领导权力的责任心不强。三是一部分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存在疑虑,怕 受到打击报复。四是个别人则打着监督举报的旗号,诬陷坚持原则、主持正义的领导干部。
人民群众监督领导权力运行中存在的上述问题,其主要成因是:第一,监督体制不健全,缺乏制度化的群众监督渠道。多年来,虽然党和政府为了防治权力机关和领导干部滥用权力、以权谋私,保证在勤政为民中实现领导干部掌权用权的根本宗旨,先后制定了有关法律监督、党纪政纪监督、以及监督举报的相关条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并为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权,在∀宪法#、∀党章#和∀行政监察条例#中分别明确了各种权利和义务,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民主监督体制不健全,缺乏制度化的群众监督渠道,人民群众监督领导权力运行的民主权利没有得到保障,从而在监督委托领导权力和权力运行过程中没有真正发挥其应有的制约作用。第二,监督的客体!!!各级领导干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有些领导干部由于对手中权力的委托关系的错误理解,导致只对决定自己升迁的上级个别领导负责、为自己负责、为支持自身掌权的家人和相关人员负责,却不对委托领导权
∃27∃二、人民群众监督领导权力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
人民群众对领导权力的监督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即对权力的委托过程进行监督和对领导权力的运行过程进行监督。当前,对上述两个过程 的监督均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首先,从监督的形式上看,在公开性监督方面:一是需要向人民群众公开的相关问题透明度不高,保密性 过强。因此,人民群众很难进行有效监督,领导者也得不到有效监督。二是向人民群众公开的有关委托领导权力及其相关问题,即使揭露了不具备委托领导权力的条件和有关腐败方面的问题,由于背离了决策者的意愿,也得
力的人民群众负责。因此,把手中的委托权力当成不受人民群众监督制约的绝对权力,在权力的运行中说一不二,独断专行。甚至有些领导干部为了满足无限膨胀的私欲和贪欲,把人民委托的权力当成政治商品,不顾法律和党纪、政纪的约束,背着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暗地里大搞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性交易,从而变成践踏人民委托权力的腐败分子。总之,在监督的客体不情愿接受监督和不受监督的情况下,人民群众很难进行有效监督。第三,由于监督体制不健全、监督渠道不畅通,在监督失去应有作用的情况下,民主监督领导权力运行的主人翁责任感被淡化。因此,在现实生活中不能有效地履行监督制约权力腐败的权利和义务。
会议记录、档案资料等除了需要保密的以外,也要向人民群众开放,允许群众查阅和使用。
其次,建立健全人民群众参与制度。人民群众参与的过程是在政策问题上建立共识的过程,也是获得人民群众理解、支持与合作的过程,同时,又是有效监督制约领导权力蜕变的过程。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有赖于人民群众的参与。因此,党委和政府应当积极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有效地制度化参与渠道。一是为人民群众提供利益表达渠道,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要建立起协商对话机制,定期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作出答复。二是制订政策过程要最大限度地吸纳人民群众参与。三是委托领导权力过程要增加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发言权、决定权。四是要建立和完善民意反馈机制。
再次,建立健全人民群众监督制约机制。人民群众监督制约领导权力运行的机制主要从两个方面体现:一是人民群众的直接监督制约;一是人民群众间接监督制约。因此,一方面要建立人民群众直接监督体系,保障人民群众有效监督领导权力的运行过程。另一方面要强化党内监督制约机制,强化权力机关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各种专职监督机关的监督职能,真正体现人民群众委托监督的意志,达到监督制约领导权力的运行过程。
第四,建立健全责任约束机制。强化责任约束,是保证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要求作出快速反应并负有责任感的基本手段。因此,一要完善选举制度、定期联系党员或人民群众制度、罢免制度等,以保证党员群众、人民群众有效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知情权、罢免权等。二要健全党委会及其常委会对党代会、一府两院对人代会及其人大常委会负责任的制度体系。为此要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引咎辞职制度、罢免制度等。三要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渎职罪法律追究制度等。
三、人民群众监督领导权力运行的保障措施
保障人民群众监督制约领导权力运行过程,防治滥用人民委托的公共权力搞腐败犯罪和腐败违纪,必须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只有发挥制度的作用,才能从根本上保障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
首先,建立健全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起,进行了包括政府职能部门实行的两公开一监督 (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执法和司法部门实行的警务公开、检务公开、审判公开、基层政务公开等一系列政务公开的积极探索。当前,应将这些探索逐步扩大到党务公开并进一步加以规范化,使之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具体讲,一是制订∀党务工作程序法#、∀行政程序法#,将两公开一监督 要求上升为党规党法或法律规定,实现党委和政府职能部门的公开依法行政。二是在进一步完善执法和司法公开的有关具体规定并狠抓落实的同时,努力实现立法内容和立法过程公开。三是基层政务公开,应当与民主选举结合起来,以避免出现走过场的现象。同时,基层党务、政务公开应当逐级向上推展,县级和地级党务、政务公开应逐步提上议事日程。四是政府上网工程逐级向下延伸,逐步实现网上办公 。与此同时,一方面要实行会议公开,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会议作为决策过程的重要载体,除了确需保密的会议外,要尽可能实行公开化。另一方面,地方党委的党规党法文件、政府的法律法规文件、∃28∃四、结语
概而言之,除了从制度上保障人民群众对领导权力运行过程的全程监督之外,还要切实解决保障人民群众监督制约机制正常运行的两类关键
问题。
第一,对监督的客体!!!解决领导干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这是能否建立并正常运行监督体制的关键。因此,从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方面着手认真解决以下三个问题:一是认清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基本观点,就是为人民掌权,为人民行使领导权力。二是明确领导权力的性质,就是人民委托的权力。接受人民委托权力的领导者必须接受权力委托者!!!人民群众的监督。三是确立领导权力的运行过程,必须在人民群众直接或间接的监督之下,达到接受监督的目的。
第二,监督的主体!!!委托领导权力的人民群众必须牢固树立主人翁责任感,增强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这是有效防治领导权力蜕变,监督领导干部按照人民的意志行使领导权力的关键。因此,围绕如何发挥监督作用,必须着重解决以下三个问题:一是确立人民群众的主人监督意识。
二是明确人民群众的主人监督责任。三是行使人民群众的主人监督职责。只有监督的客体和主体达到统一,才能发挥监督体制的作用,保障人民群众实现有效监督的根本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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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洪光责任校对尹涵&
ToEnsurethePeople∋sDemocraticRightsin
SupervisionofLeader∋sAuthority
LIHaogen
(AdministrationOfficeofBeihuaUniversity,Jilin132013,China)
Abstract:Twoaspectsofleader∋sauthority,entrustmentprocessandoperationprocessneedbesupervisedbypeople.Atpresent,theproblemsliedinfollowingaspects:leadingcadresarereluctanttoacceptsupervisionofpeople,thesupervisionconsciousnessofpeopleisweakandsoon.Measurementsinsupervisionofleadingcadresincludeestablishingpartyaffairs,openingsystemtopoliticalaffairs,participatingsystem,supervisionandcontrolmechanismandsoon.Onlywhenthesubjectandobjectofsupervisionintegratecaneffectivesupervisionberealized.
Keywords:Leader∋sauthority;People;Supervisionmechanism;Ens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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