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了加强就餐管理,规范员工的就餐行为,为大家提供一个良好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 开餐时间 3.1 工作日餐厅的开餐时间为: 早餐 7:00 — 7:30 午餐 11:30 — 12:30 晚餐 19:00 — 19:30 3.2 办公室会根据季节或生产情况,适时调整开餐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 3.3 休息日餐厅不供餐。 4. 餐费标准 4.1 公司在工作日为在岗员工提供一份免费午餐。 4.2 早餐、晚餐收费,收费标准为早餐2元/份、晚餐5元/份,员工须凭餐券用餐(仅限住宿人员)。 5. 餐费缴纳 5.1 住宿员工的餐费(早餐、晚餐)按全月收缴。 5.2 每月28日(遇休息日提前),需在餐厅用餐的员工到办公室缴纳下月全月餐费。 5.3 餐费缴纳后,一律不予退还。 5.4 餐券仅限本人当日使用,不得外借,逾期作废。 6. 加餐管理 6.1 加班用餐 6.1.1 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的,由部门提前一天填写《联络单》,并注明用餐部门、用餐人数、时间等基本信息,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办公室。 6.1.2 办公室同意后,通知餐厅安排备餐。 201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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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就餐人员凭《联络单》到餐厅用餐,《联络单》一式二份,一份部门留存,一份交餐厅。 6.2 访客用餐 外来人员需要在餐厅用餐的,由接待部门填写《联络单》,报办公室同意后,持《联络单》到餐厅用餐。 7. 餐厅就餐管理 7.1 员工餐厅仅针对公司内部员工就餐使用,不接待除厂外人员。如因公务需在餐厅用餐的,须提前向办公室申报。 7.2 员工须按规定时间就餐,非开餐时间不得进入餐厅。 7.3 按顺序排队就餐,严禁插队。 7.4 文明用餐,餐厅内严禁吸烟,禁止喧哗,不得随地吐痰,不得赤膊以及衣冠不整者进入餐厅。 7.5 讲究卫生,用餐后要清理桌面,将残食放到指定地点,不得乱丢乱放或留在餐桌上。 7.6 力行俭省节约,杜绝剩菜剩饭,发现浪费者将暂停或取消其用餐资格。 7.7 公司指定就餐地点为餐厅,不得将饭菜带出餐厅,不得为他人捎带。 7.8 用餐后,必须将餐具送到回收处,清理干净,摆放整齐。 7.9 爱护餐厅公物,不得随意移动餐厅设施,不得在餐厅桌椅、厨具上乱涂乱画,损坏公物的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7.10 餐厅内的桌椅、餐盘、餐具等物品,仅限在餐厅内部使用,不得带出餐厅,违者视为偷窃。 7.11 非餐厅工作人员禁止进入厨房及操作间。 7.12 不得随意开关或调整空调、照明等设备设施,严禁无关人员打开配电箱。 7.13 凡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视情节给予50-500元处罚,同时可暂停或取消其用餐资格。 8. 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编制: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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