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预算:村委会将镇级下拨的“三清三拆三整治”奖补资金制定专项资金使用方案报镇农办呈领导审批; 二、奖补资金使用范围:
1、“三清理”:清理村巷道及生产工具、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清理房前屋后和巷道杂草杂物、积存垃圾,清理沟渠池塘溪河淤泥、漂浮和障碍物等;
2、“三拆除”:拆除危房、废弃猪牛栏及露天厕所茅房,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拆除非法违规商业广告、招牌等;
3、“三整治”:整治垃圾乱扔乱放,整治污水乱排乱倒,整治“三线”电力线、电视线、通信线乱搭乱接等,由所属企业主体负责整治;
三、 奖补资金不得用于以下方面:
1、工作经费和项目管理费;相关项目建设中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可列入建设项目成本的费用支出除外,例如:勘察费、设计费、监理费等; 2、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3、各项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4、弥补企业亏损;
5、修缮楼、堂、管、所以及建造职工住宅; 6、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 7、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不含垃圾运输工具; 8、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9、企业担保金;
10、投资入股、分红、发放借款及平衡预算等; 11、贷款贴息;
12、形成地方政府债务的支出;
13、不得给予村民作为“三清三拆三整治”补偿; 14、其他与生态宜居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无关的支出; 四、 专项资金支出说明:
1、实行专款核算、专款专用、实行报账支付,专项资金必须通过银行支付不得现金支付;以报账制形式支付,经济合作社将要支出
的原始凭证及相关附件递交村委会进行报账,待村委会确认后提交农财中心审核,由村委会直接以银行方式支付每一笔支出; 2、做好相关的支出会议记录:经联社性开支3000元以上,非生产性开支1000元以上,要经两委会讨论通过并附两委干部签名的会议记录才能开支;经联社重大开支100000元以上,经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通过报镇农财中心审核,并附有村民代表签名的会议记录才能支出;经济合作社生产性开支2000元以上,非生产性开支500元以上,要经合作社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附村民代表签名的会议记录才能开支;合作社重大开支30000元以上,经合作社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成员或户代表通过报镇农财中心审核,并附有村民成员或户代表签名的会议记录才能支出;
3、村级工程预算金额10000元含以上的,需附上村级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村小组工程预算金额10000元含以上的,需附上村小组户代表大会会议记录;
4、村级或村小组工程预算价在1万元以上的工程必须进行招标;其中村集体工程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工程经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后,进入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招标;村集体工程在3万元含3万元至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的工程必须提交
镇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组织招标;1万元含1万元至3万元不含3万元的工程在报镇三资办审核并备案后,可以由村委会组织公开招投标;1万元不含1万元以下的工程由村“两委”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工程招标方式;
5、人工费用的支出:制作需支付的人工费的签名表,并附银行发放成功表作附件;附表:“三清”人工费用支出签名表
6、动用钩机、其他机械作业、机动车辆运输及人工包料等1000元以下需开具发票,1000以上的支出需会议记录村委会两委会议、小组村民代表会议、签订协议书及开具发票;附表:“三清三拆三整治”工程协议书
7、工具采购不能用送货单进行入账,需具备购物清单及发票进行入账;
8、不能产生任何业务费;
9、若涉及清拆集体资产的及时做好会议记录及固定资产减少的会计处理工作;
10、关于“三清三拆三整治”专项资金支出每一笔银行支出,必须先经农财中心审核方可支出,手续不全、不规范的一律不予以支出;
五、“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完成后如专项资金有剩余的必须将未使用的专项资金拨回镇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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