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探讨
【摘 要】本文结合多年工作经验,针对目前建设项目施工阶段造价失控普遍存在的现象进行了分析,并对造价确定与控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简述,提出了一些确实可用的造价控制方法。 【关键词】建设工程;造价控制;施工管理 1 前言
建设项目施工阶段投资失控是我国固定投资领域普遍存在的现象。建设工程消耗大量的人工、材料和机械设备资源,它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综合性强,对行业经济乃致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重大。 本文针对建设项目施工阶段造价失控的原因进行了详尽的分析,提出了一些可供参考的控制办法。 2 建设项目施工阶段造价失控的原因。 2.1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相对混乱
目前,我国少数建设项目对建设程序实行行政指令管理,匆忙立项,急于施工,酿造了“三边”工程(边决策、边设计、边施工) ,这不仅违反了工程项目的建设程序,很多建设单位急于开工,又没有做好必要的准备,对投资额度的要求,建设标准的把握,设计深度的审查,招标文件和承包合同的合理与完善程度没有严格把关,造成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大幅度变更设计,而且对设计变更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没有建立监督和审批程序,对设计变更造成的造价增加没有相应的责任制约,致使工程造价大幅度增加,这是造成造价失控的因素之一。
2.2 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业主、监理、承包商的关系 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业主、监理、承包商的关系是受合同制约的经济委托关系,是平等的关系。监理委托合同一经确定,项目法人不得随意变更,监理单位负责对监理目标实行控制。监理单位与工程承包商是监理与被监理关系。监理单位虽然是代表委托单位(业主)的利益,但必须保持其“第三者”的性和公正性,要承担相应的职业道德和法律责任,监理单位必须承担组织各方协作配合以及调解各方利益的职责。
社会监理单位是受项目法人委托从事监理管理,仅属于服务性机构,是对建设项目的全过程或某一阶段的监理,其监理的内容不仅是质量控制,还有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监理单位不仅有工程质量的认可和否定权,而且有对工程进度付款的认可和否决权,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很多建设项目却没有做到。
虽然我国在法规上,三者是平等的关系,但是目前,社会上对监理服务的认识不足,加上有的监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而企业大而全的传统思想还在,建设单位总想拥有自己一套齐备的人员,随自己任意指挥和摆布,以更好地贯彻自己的意图,不善于借助和发挥监理的作用。因此,目前很多建设项目在施工实施阶段,凡涉及到工程造价变更的问题,均由业主代表说了算,监理往往成为虚设,对问题含糊其词,根本毫无意义或没有发言权,这是造成造价失控的因素之二。
2.3 现场签证管理混乱
有些监理工程师的专业业务素质差,对合同、招投标文件和有关规定不熟悉,不应签证的项目盲目签证,不能提供合同外支付的充足依据。有的现场工程数量不经核实随意签证,还有的签证单由承包商填写,监理工程师及业主既不调查也不审核,不负责任地确认,有的承包商为获取高利润,设法巧立名目,弄虚作假,有意扭曲合同的界限含义,以少报多,蒙哄欺骗,高估冒算,一些承包商有意将签证化整为零,达到蒙混过关的目的。这是造成造价失控的因素之三。
3 建设项目施工阶段造价控制方法 3.1 严格控制工程变更程序
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在控制工程造价时,首先要严格控制工程的设计变更。具体来说就是要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计量、支付、变更的控制办法,要突出事前控制,加强事中控制,改进事后控制。突出事前控制就是要严格控制由施工单位出面向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后,交由施工单位实施变更,先实施设计变更后再报工程结算的习惯模式。除非有特殊情况,一般的工程设计变更都必须建立严格的审查审批程序,首先应由监理工程师会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业主单位确认后由设计单位发出通知,并由监理工程师办理签发后才能实施设计变更。此外,工程设计变更是和变更后产生的费用是要紧密联系的,所以在上报设计变更报告时要说明设计变更的理由和依据,还要附上进行设计变更后所产生的造价调整,以使业主决策者对工程设计变更而引起的造价增减做到心中
有数,以免导致对工程造价失去控制。 3.2 认真做好成本核算与分析
业主单位应认真做好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成本核算与分析,必须准确掌握中标合同价。中标合同价是建设项目施工阶段跟踪造价控制的依据和目标,在项目施工进展过程中,对工程进度款的拔付应及时进行跟踪控制,一方面可以随时将实际支出与中标合同价相比较,另一方面可以加强对工程造价进行分析预测,及时采取预防措施提供科学依据,为防止工程进度价款超额拔付造成无法追回的严重后果。
3.3 施工阶段的计量控制
业主单位在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应实行计量控制,首先由造价工程师对已完工程数量进行确认,是控制投资支出的基本手段,对于采用单价合同的建设项目,工程量的大小对工程进度款支出的多少起着决定性作用。工程单价,是完成工程量所需各项费用之和。如果工程量的变化以及价格上涨水平没有超出招投标文件及合同协议所规定的变化幅度,执行合同单价,而工程量则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量变价不变。计量必须严格依据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计算工程数量,以及合同中规定的计量方法进行,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增加的工程量及返工损失,不予计量。 3.4 以合理、经济的施工组织设计控制造价 3.4.1 加强施工组织设计审核
施工方案是否先进、合理不仅直接关系到施工质量,也常常会
影响到工程造价。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除了应组织专家对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认真审查外,还应对施工过程中的专题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研究其地质报告、考察工程周围的施工环境,提出相应的优化意见,促使人、财、物、环境等各种生产要素充分发挥作用;审查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的同时,审查他实施的经济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工程造价进行预先控制:在选择施工方法和安排施工流程中,考虑其合理、可行的同时,还要考虑造价上是否合理;严格控制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费用,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尽量优化施工方案,能减则减一些非必须或可有可无的施工技术措施。 3.4.2 施工组织设计的优化。
施工组织设计应考虑全局,抓住主要工序环节,科学合理地做好施工全过程的安排。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优化施工方案,重视施工准备,做好施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合理安排进度计划,充分利用现有机械设备,内部合理调度,力求提高主要机械的利用率;极积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进行优化施工。 3.4.3 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竣工结算的造价控制
工程竣工并经过验收后,应对工程竣工结算编制依据进行审核。重点审查竣工结算书的真实性、可靠性、合理性,包括对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协议,使用的预算定额、费用定额、材料单价、工程量计算规则,设计变更及图纸会审记录,施工现场隐蔽签证单。在审核过程中要查看设计变更及图纸会审记录是否经过设计单位
盖章,施工设计变更签证单是否有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确认。严格审查工程结算中的各种不合理因素,如:工程量多算,单价高套,重复计算取费等。通过对竣工结算的审核,编制出符合实际情况的竣工结算报告。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现阶段在我国工程建设领域还存在着技术与经济相分离的状况,大多数工程技术人员往往把工程造价看成是财务、概预算人员的职责,认为与己无关。且在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实施过程中,工程技术人员往往只注重工程质量控制及工程进度控制,忽略对建设项目的投资进行控制,从而造成了目前建设项目在施工阶段失控的现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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