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永川分公司_ 乙方: 重庆市宏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甲方自愿将其 的天然气户头转让给乙方,并办理天然气过户手续,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重庆永川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与甲方签订合同自动终止,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与重庆永川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无关。转让手续办理后,产生的气费及一切然气有关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完清。
甲方: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永川分公司 签字:
乙方:重庆市宏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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