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HT2022-01-010001
甲 方:乙 方:项目名称:签订日期:石材结晶合同
XXX XXX XXX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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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XXX 法定代表人:XXX 经营所在地:XXX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XXX 法定代表人:xxx 经营所在地:XXX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
合同签订地址: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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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清单基本情况 明细综合单价分析表:
合同条款
XXX(以下简称:XXX)代表需方通过对供应商的筛选,确定乙方为XXX石材结晶服务战略供应商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XXX项目石材结晶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在本协议的框架下甲乙双方以单个项目合同的形式确定每一次的具体石材结晶施工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石材结晶面积、工期、施工地点、价格、支付方式、违约责任、质量要求、售后服务条款等,此内容若在某一个项目合同或订单中没有出现而本协议已包括,以本协议的内容为准。 第一条合作内容
1.供方是指乙方及其下属公司; 2.需方是指甲方及其下属公司;
3.甲方指定乙方为石材结晶的战略供货商之一,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
方根据本协议,需做石材结晶项目选择由乙方进行施工;项目状态包括样板间、前期、在施、收尾、结算、部分待建等;
4.需方采用报价清单所列服务时,选择范围仅限于战略供应商的服务,本协议另有规定除外;
5.本协议报价清单中未包含的乙方服务,不能满足需要工程项目的要求,需方有权选择市场上其他公司服务;
6.合作期间,甲方将按甲方评估体系就乙方合作项目进行定级评估,如评估结果乙方综合得分符合甲方战略A类要求,则甲方承诺直接续签本战略框架协议,在框架协议范围内继续与乙方合作;
7.合作期间若乙方组织架构,产权结构或运营能力等方面有重大变动,甲方保留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权利。
8.按双方合作战略指导价,乙方施工区域为: ;
8.1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施工区域调配施工任务,乙方需按合同完全配合,特殊情况需经甲方确认;指派施工任务范围内含工程样板间施工;
8.2乙方超出合同约定施工区域自愿承接施工任务,需经甲方确认;
8.3未经甲方允许,乙方擅自施工我司项目,已形成施工产值或未施工,但已为施工作出准备等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经甲方追认情况除外;
9.乙方服务施工内容:乙方提供甲方指定项目室内墙面、地面、室内各种石材台面等部位石材结晶施工;含勘测现场、施工前检查、样板制作、制定计划、成品保护、地面清理、切缝、补缝、制作防护、修补破损、粗磨、细磨、精磨、再次修补、精磨、修边、结晶抛光、验收等具体施工内容。
第二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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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价格标准:详见“石材结晶战略综合单价明细”;
2.计价方式及税率:固定综合单价计价,双方订立固定单价合同;合同综合单价内包
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交通费、市场差价、质量保证期间的保修费、运输费、工具费、机械费、维修保养费、管理费、人员保险费、加班费、食宿费、税金以及相关措施费等一切费用及本工程所包含所有风险、责任等。综合单价内含3 %服务类专用,若合同履行期间国家税率调整,当税率提高的,则对于新增税率生效后发生的应税行为,乙方应对本合同中的不含税金额进行相应下调,确保合同含税总金额不变,双方仍按本合同约定的含税总金额履行;当税率降低的,则对于新增税率生效后发生的应税行为,双方同意保持合同约定不含税金额不变,并根据减少的金额相应降低合同含税总金额; 3.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实际施工工程量计量。
4.支付: (1) 无预付款。
(2) 进度款按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的 %进行支付;
(3) 工程进度款实行每月25日乙方向甲方报当月完成工程量(至当月25日止),并
出具所完工程项目的质量检验评定结果,即分项工程的自检互检、专检评定表等,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支付该月工程款;
(4)乙方根据甲方审核的产值在3日内向甲方提交 %服务 类正式专用。甲乙双方办理完毕竣工结算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至结算额全额的专用并向甲方发送付款通知单。因乙方未提供合法有效、金额准确的及未发送付款通知单,甲方有权延期付款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当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已达到合同价 %时,甲方不再付款,待竣工验收确认符合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的验收标准要求,甲乙双方结算审价通过后30日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 %;结算金额的 %列为质保金;
(6)最终结算金额以经过甲方商务中心内审部审核确认并形成的结算书中的金额为准,结算书由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明确仅有项目管理人员签字或加盖项目章的资料仅为过程资料,不视为对结算金额的确认;
(7) 支付方式为:甲方每次付款可采用支票、电汇、承兑汇票和信用证等方式支付;支付比例:现金 %、银行承兑汇票或者信用证 %、商业承兑汇票 %;
(8) 支付说明:甲方依据本合同每次支付乙方保洁作业费用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本工程保洁作业人员考勤表(考勤表详见附件3)。甲方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项目所在地税务局认可的 %服务 类正式专用。并附带工人工资支付凭证,工人现场考勤凭证,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因乙方未提供合法有效、金额准确的,甲方有权延期付款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最终结算金额以经过甲方商务中心审核确认并形成的结算书中的金额为准,结算书由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明确仅有项目管理人员签字或加盖项目章的资料仅为过程资料,不视为对结算金额的确认。
第三条合同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限 年,起算时间为同签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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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单项目合作方式及施工地点、工期
单项目合作方式:在本协议的框架下甲乙双方以单项目或分部工程、项目各标段等单独签订合同形式确定双方合作的施工任务;合同综合单价采用本协议中战略价; 施工地点及工期以单项目或分部工程、项目各标段等签订协议为准。 第五条施工质量要求
1.达到国家、行业及建设单位图纸、相关技术要求为准;
2.乙方施工过程中严格按规范要求的施工工艺流程进行施工,施工中如有石材破损等
需及时进行修补,避免后期出现水斑、泛碱、锈蚀等缺陷;
3.乙方承接各工程质保期为1年,如因乙方施工等原因造成质量缺陷,需乙方进行免费维修。
第六条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制止乙方进入工程现场后,因乙方作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工程现场
管理制度或违章作业及违背职业准则与操守的行为;
(2)甲方有权对乙方作业人员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作事项、作业内容及作业标准等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3)因乙方原因使甲方蒙受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价款作为违约金,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4)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乙方价款;
(5)甲方负责协调施工现场,为乙方提供在本合同范围内开展石材结晶作业服务工作所需的用水、用电;乙方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使用,同时乙方自行承担自备的配电箱盘、供电电缆、用电器具、照明器具、洗涤容器、清洗溶液、吸尘设备等设备或工具; (6)甲方驻现场代表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2.乙方权利及义务
(1)作业的区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达到施工现场文明、安全防护标准的要求; (2)乙方提供的石材结晶作业服务工作满足本合同要求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完成的情况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价款;
(3)乙方应保证并声明其具备承担工程石材结晶作业服务业务的资格;
(4)乙方保证提供满足甲方需求的石材结晶作业服务人员,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在本工程中承担石材结晶作业人员的花名册(详见附件1);在石材结晶作业人员变更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送石材结晶作业人员变更情况表(详见附件4、附件5); (5)乙方承诺其提供的在本合同工程作业的石材结晶人员已与乙方签署《劳动合同》,并向甲方提供所有石材结晶人员的《劳动合同》,按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石材结晶作业人员工资。乙方在每次支付后 7个日历天内,应向甲方报送经石材结晶作业人员签字且加盖乙方公章的实名制工资发放表(详见附件2); (6)乙方保证派往本工程的石材结晶作业人员符合如下标准:
必须是年满18周岁及以上,55周岁以下,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员,且已与乙方建立合法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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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身体健康,禁止使用未成年工(未满18周岁)、聋哑、呆傻、残疾人和患有高血压、心
脏病、贫血、慢性肝炎、癫痫等疾病人员。严禁45周岁以上石材结晶作业人员从事登高作业; 上岗前,须接受技术技能、职业道德、安全生产法律意识等知识的培训。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特种作业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承担逾期付款的利息,按照全国
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2.在合同期内,乙方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停止提供石材结晶服务,乙方应付给甲方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3.乙方应保证按时足额支付派往本工程的石材结晶作业人员工资等,如因乙方拖欠作业人员工资,甲方每发现一次,则在本合同总价中扣除人民币5000元/人/次价款,且甲方有权将欠付的工资从本合同价款中扣除,直接支付给被拖欠的作业人员;
4.乙方保证石材结晶作业人员固定,如需更换,需提前三天报告甲方,经甲方批准后方可予以更换,并向甲方提交石材结晶作业人员变更情况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如有违反,则从合同价款中扣除200元/人次;
5.若因乙方的原因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本合同期内乙方人员自身原因造成的工伤及对第三方造成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害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纠纷争议解决处理方式
本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解决,并适用2019年9月1日施行的《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但明确排除其中第五十二条第(二)、第(四)款,并按照如下约定执行:
(一)所有仲裁费用(仲裁员报酬、仲裁机构费用)由申请仲裁一方承担;
(二)因仲裁案件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公证费等),由各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作业中,乙方应注意保护好本工程的成品、半成品,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工程的
成品、半成品损毁或损伤,乙方承担相应的修复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2.乙方承诺:在对本工程中的成品、半成品、材料、设备、门窗、墙面或地面等作业时,不使用对作业物具有腐蚀性的清洁制剂或用品,否则,引起腐蚀、损坏而造成经济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作业人员在进行外墙清洗等高空作业时,必须遵守国家或行业安全规程和工程现场管理规定,如因自身原因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或第三方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4.垃圾污物等应随清理随收集,并运至甲方指定地点,不得随意高空抛洒、扫入或倒入排水井(或供/排水设备、设施等)、花坛、绿化带及其它隐蔽场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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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严禁乙方焚烧垃圾、污染坏境,严禁采用其它有违国家或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处
理方式,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6.若乙方的作业人员违反施工现场的管理制度,情节恶劣者,乙方必须立即更换; 7.本合同约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存于甲方的任何利益中直接扣除,且甲方对未能扣除的部分有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8.为确保安全作业,双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还必须签订《安全作业协议书》(详见附件6),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9.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甲方以上述电话号码联系乙方的,通话当时即产生通知效力;甲方以上述邮箱号码联系乙方的,甲方邮件发出后30分钟,即视为甲方己将相关事宜通知了乙方;
10.禁止乙方转让合同权利义务,未经甲方同意禁止乙方转让债权;
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工程的特点及需要,签订单个项目合同时另行增加条款做补充; 13.各项目施工前,乙方须去现场踏勘,做好施工面及工序界面划分交接; 1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附件
附件1:《作业人员花名册》 附件2:《作业人员工资表》 附件3:《人员考勤表》
附件4:《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表1—进场情况)》 附件5:《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表2—离场情况)》 附件6:《安全作业协议书》 附件7:《工资发放承诺书》 附件8:《授权委托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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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公司劳务作业人员(含队长、班组长、农民工)花名册
项目名称(全称):班组名称:年月
编号 姓名 性别 工种(或岗位) 籍贯 身份证号 劳动合同编号 用工企业盖章: 申明:此表登记劳务作业人员为我单位在该工程全部人数,情况属实。 班组长签字:;用工企业劳动力管理员签字:, 用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授权队长)签字:;填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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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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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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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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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附件6(1)
治安消防、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安全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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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XXX 承包方(乙方): 担保方(丙方):
为强化治安消防、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增强施工人员的治安消防、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安全意识,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针对该工程,甲方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现行法律法规,及集团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
2.乙方在施工期内要服从各级保卫部门的领导,接受保卫部门的监督检查
3.乙方要积极协助乙方全体人员进行治安消防交通安全方面的基本知识教育,提高乙方全体人员的治安、消防和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纪守法。
4.乙方应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安装机具、堆放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存储工业垃圾,要保持消防道路畅通。对易燃易爆物品要规定地点存放,严格领、发手续。木工作业场所要有专人负责,每天进行清理,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5.乙方应根据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实际情况,配备专兼治安消防管理人员,50人以上队伍配专职,50人以下队伍配兼职治安消防管理人员。并根据乙方参加施工人数建立义务消防队和成立治保会(治保小组),纳入甲方治保、消防组织的管理,要做到组织、任务、人员三落实。 6.乙方生产、生活用电要由专业人员负责安装,并符合防火要求。施工作业用明火要事先办好审批手续,清除易燃物,要指派看火人员,并携带灭火用具。严禁使用电炉取暖做饭,宿舍区内外要保持清洁卫生,各种物品码放整齐,草帘、苇席不得外露。
7.乙方要教育所属全体人员做到不偷、不拿、不摸、不赌、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不招引其他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和留宿,管好公用、自有现金、票证及物品,不进行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人员离场时,携带的物品要经保卫或警卫人员检查。
8.乙方组建的义务消防队要熟悉消防设施,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发现火情,要立即组织扑灭。 9.甲方要帮助乙方建立健全治安、消防管理制度,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治安、消防管理工作情况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与隐患,定人、定时、定措施加以解决,并做好检查与处理情况记录。 10.凡违反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的外部施工企业和个人,均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处罚,乙方应服从裁决。
11.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和XXX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12.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建立健全临时用电档案;审核乙方临时用电申请和乙方编制的临时用电方案。
13.提供施工电源和一、二级配电箱,并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和规定收缴乙方用电费用 14.对乙方临时用电值班电工进行审核,符合要求者将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复印件(盖红章)及花名册等进行归档,并纳入总包统一管理。对不符合规定的值班电工有权予以清退。
15.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培训,对临时用电值班电工进行现场安全生产教育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同时进行书面安全用电技术交底。
16.对乙方进场的电气设备(如:配电箱、开关箱、移动箱、电焊机、手持工具、灯具等)、材料进行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合格的予以清退出场,并保存检验记录。 17.对乙方负责施工安装的临时用电工程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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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对乙方临时用电设备、设施(含施工区、生活区等用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隐患问题责成乙方予以及时、全面、彻底整改;对重大隐患有权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并按规定予以处罚。
19.严格执行国家、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甲方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甲方安全用电管理,对所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0.向甲方提交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并按甲方指定的配电箱、专用开关接线用电,不得随意改动和使用甲方现场的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
21.配备临时用电管理人员,设专职值班电工。值班电工应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做好记录。
22.按规定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履行审批手续,并建立健全临时用电档案资料。
23.临时用电设备、器材必须使用合格产品,并正确安装使用,满足甲方管理要求;使用中加强安全用电检查和维护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同时确保管辖区域内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达标和创建省市级“文明安全工地”的需要。
24.对所属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杜绝违章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用电。
25.对甲方提供的不符合用电规范、标准的设备,有权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见,并拒绝使用。 26.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临时用电隐患问题,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27.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的触电事故和其它生产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乙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28.由于乙方违规责任造成的触电事故和其它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违规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甲方或第三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29.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的触电事故和其它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
30.乙方现场发生触电事故和其它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并按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迟报或者隐瞒不报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31.对乙方自带或租赁的起重机械按规定进行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禁止进入施工现场,不得投入使用。
32.对乙方中小型机不具设备进行进场验收,不合格的严禁投入使用,并责令其清退出场。 33.提供相应的地基处理资料、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现场管理规定,监督乙方按机械设备的说明书及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对机械设备基础进行处理,保证满足机械对地基承载力的要求。 34.对安装完毕的机械设备,要求乙方按规定搭设防护棚,设专人负责,机械设备处明显位置设操作规程及负责人标牌。
35.提供机械设备所需电源,以及二级配电箱,必要时提供开关箱。对操作人员上岗前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定机、定人、定岗位责任。
36.监督检查在使用过程中机械设备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保存检查记录,对存在严重缺陷的机械设备,有权停止使用。
37.严禁违章指挥或强行要求操作人员违章操作,对不服从现场安全管理,有权予以处罚,并要求更换调整,必要时予以清退。
38.乙方应提供使用机械设备所需的全部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设备租赁资质;③产品合格证(注:新出厂机械必须出具厂家制造许可证及产品出厂合格证);④设备检测报告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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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提供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安全使用标准,达到机械性能的规范要求,负责机械运输、安装、拆除、维修、保养及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工作。在安装、拆除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拆装方案及安全技术交底,并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和监督。乙方必须承担在配合安装拆卸过程中出现的任何意外事故和担经济损失。
40.进场中小型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后,乙方必须先进行自检,试运行正常后报甲方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表,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履行签字手续,方可使用。
41.机械设备在使用前,乙方必须选派综合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人员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操作证件上岗;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械操作规程和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严禁司机带病、疲劳驾驶和酒后作业。
42.乙方必须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日常机械配件供应及更换,并提供对设备的检查记录报甲方存档。
43.遇有大风及雷雨天气停止使用机械。禁止超负荷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机械故障,应立即停机检查、及时报修,并通知项目部机械管理人员,禁止私自乱拆乱卸机械设备带病运行。 44.操作人员要对机械进行全方位负责,勤检查、勤保养,机械运行前必须检查前后防护门是否关闭,严禁将机械交给非司机操作,或操作人员擅自离机而去,下班时应按规定断电上锁。 45.对违章使用机械设备现象有权制止、拒绝启动;并报告现场负责人或安全员。
46.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并承担因乙方原因,而受到上级相关部门的各项处罚。
47.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乙方人员伤亡时,由甲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乙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48.由于乙方违规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违规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甲方或第三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49.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各自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
50.本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担保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2)安全生产协议书
发包方(甲方):XXX 承包方(乙方): 担保方(丙方):
为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工人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就该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并严格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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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必须是具有独力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出具其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分包与其资质相符在授权委托书范围内工程的经济组织。
2.乙方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能够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3.乙方必须学习、掌握,并执行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4.4.乙方必须执行总包方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
5.乙方必须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项目经理、分包工程的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必须配备专职安全人员并持证上岗。 6.乙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制度。
7.乙方必须接受总包方或总包方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8.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9.乙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10.乙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11.乙方必须并执行“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总包方及有关部门报告,不准隐瞒不报。应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记录或拍照,不准破坏事故现场。分包方须积极配合总包方及总包方上级部门、当地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察,不得提供伪证。 12.乙方须承担因为乙方的违规责任原因造成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3.乙方有权拒绝总包方的违章指挥。
14.乙方发生违规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乙方必须承担违规责任造成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乙方必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当总包方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管理责任时,总包方应积极协助分包方做好善后工作。
15.甲方应为分包单位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完全因总包方的设施、设备不良造成的事故,应有总包方负责任。
16.甲方有权监督、纠正分包方人员的违章、违规、违纪行为,对不服管理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
17.甲方有权审查分包方的安全资质和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18.补充条款:
18.1.乙方自行采购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配电箱等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从发包方指定的合格供应厂家名录中选择,分包方应收集好防用品合格证、检测报告、厂家资质等资料,进场必须按规定填写验收表;
18.2.乙方自行设立生活区的,必须按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卫生防疫培训合格证,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严格用电、取暖管理,严禁卧床吸烟、饮酒;
18.3.乙方应负责好所属作业人员的上下班交通管理,加强作业人员交通安全教育,做好教育记录;
18.4.合同约定乙方负责现场临边、洞口安全防护管理的,各项防护必须按照规范标准设置,并负责防护设施的验收、日常维护、巡查工作;
18.5.乙方自行采购的配电箱、电缆线等临电设施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采用逐级配电逐级保护,手持工具必须“一机一闸一漏”,其他设备必须按规定“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必须配备专职电工,负责所属临电设施的日常维护、巡查、检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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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本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担保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月日 日期: 年月日
17页 , 共20页
附件7
承 诺 书
(班组、供应商)
XXX:
本人 系与XXX签订石材结晶施工战略主要负责人。现承诺:收到相应工程款后,将全部发放到该项目施工劳务人员、供应商,并保证本人(本公司)所带领的劳务人员、供应商不出现向有关部门投诉、上访、围堵等现象。如出现上述现象,贵公司可以随时将本人(本公司)在贵公司留存的包含其他项目的未结款项无条件直接发放到劳务人员、供应商,发放的剩余款项,贵公司作为罚款,可全部进行扣除!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2021年 月日
附件8
授权委托书 18页 , 共20页
同志,身份证号: 系我公司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为我公司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
(一)代表我公司参加本公司战略合作供应商合作业务; (二)代表我公司就本工程的合同谈判、签署、变更等事宜;
(三)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代表我公司组织施工以及施工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代表我公司履行协议内相关约定事项;
(五)代表我公司在以上过程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等。我公司对代理人的上述代理行为均予以承认。
(六)授权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到合同终止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以下无正文)。 授权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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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
质量要求
一、石材整体研磨再结晶验收标准
1、在施工范围内整体平整度2m±1mm;
2、两块板材之间的高低落差(剪口)的平整度30cm±0mm;
3、整体研磨抛光后的光泽度大理石65,花岗岩75度,特殊石材品种除外;
4、整体研磨结晶硬化后光泽度大理石75度以上,花岗岩85度以上,特殊石材品种除外; 5. 整体施工质量满足单个项目建设单位图纸 二、整体研磨后外观质量
1、距0.5m处在顺光、逆光、正视、侧视下观察不能有明显磨痕或暗磨痕存在; 2、距1.5m处目视不能有孔洞、凹陷裂纹存在;
3、距0.5m处目视不能有可见整体研磨时产生的崩边锯齿状或磨痕;
4、边角及磨过与没有磨过交接处,平整度过度平缓,不得留有明显的坑洼及交接痕,光泽度达到大面积要求;
5、光泽度目测应透彻,能清晰的反应出物体,并物体倒影无明显扭曲现象。 三、检验方法
1、用两米的靠尺方在地面上用塞尺测量板面与板面间的间隙,最大的塞尺片读数表示线缝平整度公差;
2、用30cm直尺与拼缝十字放置,用塞尺测量板面与板面间的间隙,最大的塞尺片读数表示线缝平整度公差;
3、检验规则:被测线缝应离墙、柱或其他阻挡物15cm以外进行;
4、地面整体研磨结晶后镜面光泽度用测光仪按标准板调试准确后进行;
5、国家要求花岗岩优等品出厂的光泽度应达到85度以上,大理石光泽度达到75度以上; 6、整体研磨后花岗岩板材的镜面光泽度值应不低于75度光泽单位;
7、如遇特殊石材品种或特殊要求,可在整体研磨前找边角没有被磨损失光的板材清理干净后测十处以上,相加得算术平均值,最低以该光泽度的平均值标准为整体研磨后的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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