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各类业务接待行为,厉行节约,有效控制接待费用,严格执行内控管理各项规定为宗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接待事务是指:公司在日常工作中发生的为开展各类业务经营和其他各项活动需要而产生的接待用餐住宿等交往应酬费用,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接待费用的申请、审批和核准。 三、接待费用控制
接待事务实行“对口接待,统一安排”,综合部为公司接待事务的管理部门,并负责公司接待费用的审核与控制,做好用餐、住宿安排,用车按车辆管理制度规定办理。
四、公司接待事务用餐坚持分级限标的原则,由综合部统一安排在指定饭店、宾馆就餐、住宿,根据来访客人的级别和事情的轻重缓急,安排相应接待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1)公司领导重要客人、公司重要客户、上级机关的主要负责人等接待标准为贵宾接待;一般工作人员及普通客户接待标准为业务接待;其他一般人员接待标准为普通接待(工作餐)。
(2)未经批准而超出标准的接待费,由接待申报人自负。 (3)接待人员一般情况下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与相关人员陪同,确因工作需要招待重要客人,各相关部门可请分管领导出席。陪餐人数一般控制在2-3人,最多不超过需接待人员的1.5倍。
(5)凡普通接待,中午一律不准饮酒;其他招待外来人员的用餐场合,陪餐人员必须饮酒的,必须适量,不得因酒误事或损害公司形象。 (6)一般情况下由公司综合部根据来访人员标准安排住宿和用餐,如有其它安排应事先通知综合部,领导批准后方可实行。 五、接待的管理 (一)用餐接待审批
1、公司用餐接待费用实行提前申请,定额审批的原则。对口部门申请用餐前,填写《业务招待申请单》,注明接待事由和就餐人数,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由综合部主任核定标准,安排就餐地点。用餐完毕后由经办人在账单上签字确认。
2、如综合办负责人不在时,要在电话中请示批准后,按以上审批程序补办《业务招待申请单》后,经其部门经理或以上领导签字后交综合部,否则综合部一律不得办理《业务招待申请单》手续。
3、因特殊原因未得到批准而进行的接待,在补办《业务招待申请单》时,首先由接待人写出申请,说明事由和原因,经部门经理审批后,按《业务招待申请单》补办用餐手续。
(二)、接待用茶、烟、水果由综合部根据领导指示按需办理。 (三)、财务部核准接待费用发生额时,需根据综合部提供的《业务招待申请单》审核报销单后,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按程序结算。 六、本制度由公司综合部制定并解释。 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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