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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点检管理办法

来源:爱够旅游网
设备点检管理办法

为了能及时、准确、全面了解设备的运行状况,能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安全隐患,进而达到使设备安全、稳定、经济、高效运行的目的,决定实施班组(岗位级)、厂(专业级)、设备工程处(代表公司级)三级点检制度。

一、班组巡检:

1.巡检人员:

中心变电所及公司下发的《电器巡检办法》中所列各项,由维修工段电工负责巡检,其他设备由相应各生产岗位人员负责巡检。

2.巡检内容:

2.1 各岗位人员按规定的巡检路线检查所属区段范围内设备的温度、压力、润滑、冷却等设施是否齐全,相关监测指示是否正确。

2.2 设备有无跑冒滴漏等缺陷。

2.3 是否有震动、温度超标及异音严重现象。

2.4 电工按《电器巡检记录》中所列明细点认真检查。 3.巡检时间:

日班电工每天早8:00巡检一次,其他岗位人员每小时巡检一次。 4.巡检记录:

4.1 巡检人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记录巡检结果,并且书写认真字迹工整。 4.2 对在巡检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联系有关人员及时处理,并汇报生产技术处调度员,对于重大设备缺陷还应汇报工段并做好记录。

4.3 每天8:30前,由白班人员将前三个班的巡检记录送交工段备案。

二、车间点检:

1.点检人员:

各车间主任或副主任、车间技术员。 2.点检时间:

每周一上午8:30对本车间辖区内的设备全面点检一次。 3.点检内容:

3.1 设备的温度、压力、润滑、冷却等设施是否齐全,相关监测设施是否正确。

3.2是否存在有跑冒滴漏等缺陷。

3.3 对主机、主辅机设备通过听、看、摸、测等方法进行全面监测。 3.4 对震动、温度超标及有严重异音的设备进行详细诊断,制定相应处理应对措施,并做好详细的分析处理记录。

3.5 班组点检记录是否及时、准确、全面、认真。

3.6 各岗位所辖区的地面卫生、设备卫生是否合格。 3.7 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爬梯、平台、围栏等。 4.点检日报:

4.1 各车间应建立专门的点检记录,以有利于公司、部检查,以及车间自查。记录内容应准确、全面,对有严重缺陷的设备应有运行评价、故障分析及相应的应急处理办法。

4.2 需紧急处理的设备缺陷,各车间可直接通知相应班组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

4.3 每天10:30前各车间将各岗位巡检中发现的异常记录汇总后报至厂部,以便厂部进一步复查和处理。

4.4 每周一16:00前,各车间把日点检结果和处理情况汇总后报至所属厂部。

三、厂部点检:

1.点检人员:

厂部级领导、各专业技术员。 2.点检时间:

每周四上午8:30由厂部领导带队,根据各车间、班组点检结果有针对性地对全厂主机、主辅机设备及各岗位进行点检。

3.点检内容:

3.1 设备的温度、压力、润滑、冷却等设施是否齐全,相关安全监测指示是否正确。

3.2 是否有跑冒滴漏缺陷。

3.3 对主机、主辅机设备通过听、看、摸、测等诊断手段进行全面监测。 3.4 班组点检记录(包括检修班检修记录、电工点检记录)是否及时、准确、全面、认真。

3.5 各岗位人员所辖区的地面卫生、设备卫生是否合格。 3.6 各值班室公用设施是否齐全,物品摆放是否整洁。 3.7 是否存在设备、人身安全隐患。 3.8 对各工段的点检记录进行检查。 3.9 对上周点检周报中的问题进行复查。 4.点检周报:

(1)各车间对点检结果及处理意见进行汇总,每周五14:30前上报公司主管领导、设备工程处和企管人事处。

4.1 各厂对总体周点检结果以周报的形式传达至各车间及相关各班组,奖优罚劣。

4.2 对于点检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各车间限期整改。

四、公司联查:

1.联查人员:

公司主管领导,设备工程处、生产技术处、企管人事处等部门领导,设备工程处各专业技术人员。

2.联查时间:

每月第一个星期某一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公司主管领导带队,根据各生产车间点检结果有针对性地对各厂主辅机设备、各厂设备管理制度、各厂相关执行记录进行全面检查。

3.联查内容:

3.1 各岗位设备的操作、维护和检修“三大规程”以及交接班制度、巡回点检制度、岗位责任制“三大制度”的制订和执行情况;

3.2 有隐患或带病运转的重点设备的特护情况; 3.3 现场环境卫生和设备的擦拭情况;

3.4 设备完好状况:设备的温度、压力、润滑、冷却等设施是否齐全,相关参数是否正常,相关安全监测指示是否正确;是否有跑冒滴漏缺陷,是否存在设备、人身安全隐患;

3.5 各种生产原始记录是否完备且填写及时准确; 3.6 周期内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情况; 3.7 上次联查整改建议的执行情况; 3.8 各种计划的及时准确性等等; 3.9 设备润滑状况;

3.10各车间、工段的设备档案记录是否及时、齐全。 3.11维修车间检修班组的维修纪录是否齐全; 3.12车间参加设备管理工作的积极主动性;

3.13各车间、工段相关设备管理制度是否齐全,执行情况是否及时。 3.14对设备缺陷的处理是否及时有效。 4.联查月报:

4.1 由设备工程处把对各厂的联查和评定结果进行汇总,每月的8日前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和企管人事处,以便进行奖金考核。

4.2 三级点检信息必须形成闭环,具体要求见《设备运行管理办法》。 4.3 公司级点检要有量化评价,具体量化评价标准见《设备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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