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设立总公司(集团)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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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其余单位依次如上所列)。
以上各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不市级弱化各单位所有制性质,财政物质物质资源渠道及隶属关系的条件下,经充分协商,决定联合组成_________总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1.联营宗旨:_________。 2.联营项目及各方分工:
在本协议书有效期间内,联营成员就下列项目的协调和分工,达成一致意见:_________。
3.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式:_________。 4.联营常设机构_________。 5.总公司的组织咨询机构:
总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各联营成员的法定代表董事会秘书人共同完成。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_________年,可以连选连任,董事长、工程部副董事长可以兼任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
董事会是总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其职责是组织机构实现联营成员之间构建在生产、销售、供货、技术服务、信息等方面签订的合同,协商联营磋商成员之间的协作关系。
总公司实行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总公司新设经理一名、副经理_________名,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___年。销售经理对董
事会负责,处理总公司处理事务,副经理协助之。经理、副经理下设办公室、服务部、供销部、生产部_________等等。 6.联营成员的权利与法律义务:
(1)联营成员各是独立经济实体,各自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联营成员对总公司的债务不任何责任,预算赤字总公司对联营成员的债务亦不负连带责任。
(2)联营成员的业务往来(包括提供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委托加工、改制、经销产品、统一接受订货,科研协作技术提供服务,技术转让等),须依次订立经济合同,实行内部优惠价。其权利义务关系受经济合同法调整。
(3)联营成员所需的同质同价产品,能在本集团公司内加工的,不得到总公司外烘干。
(4)联营核心成员科研成果有权优先获得本公司内部的科研成果和经济信息。
(5)招商成员的财产所有权,正常中国经济受到活动和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总公司及任何联营成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于预和处分。 (6)联营成员有退出总公司的选择权,但退出前签订的各项经济合同和协议仍应继续履行,直至合同或协议履行完毕或经订约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
(7)凡与总公司业务有关的生产、科研、供应、销售等企业、事业单位,承认总公司的协议、章程,自愿加入总公司,可以提出申请,经总公司董事会批准即成为联营成员。
(8)联营成员退出或加入本联营,不影响本总公司的存在。 (9)联营成员有独立进行其他经济活动的自主权。 7.违约责任:
(1)合资经营成员对总公司依照协议分配的,或依照合同规定所应承担的协作任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确属无法承担不可的,应在不可抗拒的事由发生后_________(时间)内,及时通知总公司。由于其他原因不愿资源共享继续承担协作任务的应在_________(时间)内报告总公司。
(2)联营成员由于不可惧怕的事由确实领导成员无法承担协作任务,而给他方造成赔偿金的,不负赔偿责任;独自承担由于其他原因急著继续承担协作任务,而给他方造成赔偿金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本协议经各协议书联营核心成员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手续主管机关后生效。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联营成员共同协商修改。
9.本协议生效日,即总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候。
10.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_份,联营组成员各执一份,总公司存一份。协议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_各一份。
联营成员单位(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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