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事业(单位不能填) 21全额事业 22差额事业 23自收自支事业 30机关 40社会团体 50民办非企业单位 60城镇个体工商户
70再就业服务中心
80社会保险代理处(单位不能填) 81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 82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83人才交流中心 89其他社会保险代理处 90其它(单位不能填) 91乡镇企业 92城镇集体 9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94基金会 11.单位类别(代码项):是指按地方标准进行的分类,按工商执照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单位性质填写,为必录项。 1法人单位 2非法人单位 3不具备法人和非法人条件的单位 12.经济类型(代码项):是指按国家标准进行的分类。按工商执照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单位性质填写,为必
录项。 100内资(单位不填) 160股份有限(公司) 230港、澳、台独资 110国有全资 170私有(单位不填) 240港、澳、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20集体全资 171私有独资 290其它港、澳、台投资 130股份合作 172私有合伙 300国外投资 (单位不填) 140联营(单位不填) 173私营有限责任 310中外合资 141国有联营 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320中外合作 142集体联营 175个体经营 330外资 143国有与集体联营 179其它私有 340国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49其它联营 190其它内资 390其它国外投资 150有限责任(公司) 200港、澳、台投资(单位不填) 900其它 151国有独资(公司) 210内地和港、澳、台合资 999 无 159其它有限责任公司
220内地和港、澳、台合作
13.隶属关系(代码项): 是指按国家或地方标准进行的分类。需要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选择填写“其他”,为必录项。 代码 1 2 3 4 41 名称 中央 省 计划单列市 市 区 代码 5 51 6 7 8 9
名称 县 街道 乡镇 部队 外省市 其它 14.行业代码(代码项):是行业性质的具体分类。参照工商执照或有关部门批准的主营项目填写,为必录项。 行业代码(地标)
0101 0102 0103 0104 0105 0207 0208 0209 0210 0211 0314 0315 0317 0319 0320 0321 0322 0323 0324 0326 0327 0328 0329 0330 0331 0332 0333 0334
行业名称 农业 林业 畜牧业 渔业 农、林、牧、渔服务业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非金属矿采选业 其它采矿业 食品制造业 饮料制造业 纺织业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家具制造业 造纸及纸制品业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医药制造业 化学纤维制造业 橡胶制品业 塑料制品业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金属制品业 0336 0339 0340 0342 0445 0650 0651 0752 0754 0755 0756 0864 0865 0867 0970 1072 1176 1285 1286 1389 1390 1596 1597 1601 1602 1603 1604 1605 1606 1607 1608
专用设备制造业 武器弹药制造业 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煤气生产和供应业 地质勘查业 水利管理业 铁路运输业 管道运输业 水上运输业 航空运输业 零售业 商贸经纪与代理 餐饮业 保险业 房地产业 居民服务业 卫生 体育 教育 文化艺术业 社会团体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通用设备制造业 工艺品及其它制造业 其他建筑业 铁路运输辅助活动 道路运输辅助活动 城市公共交通业(不含出租车客运 出租车客运 航空运输辅助活动 1609 1610 1611 1613 1614 1615 1616 1617 1618 1619 1620 1621 1622 1623 1624 1625 1626 1627 1628 1629 1630 1631 1632 1633 1634 1635 1636 1637 1638 1639 1640
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 仓储业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邮政业 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 计算机服务业 软件业 基础软件服务 住宿业 旅游饭店 银行业 证券业 其他金融活动 汽车租赁 商务服务业 企业管理机构 公证服务 咨询与调查 广告业 市场管理 旅行社 研究与事业发展 专业技术服务业 科学交流和推广服务业 环境管理业 野生动植物保护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理发及美容保健服务 1641 1642 1643 1644 1645 1646 1647 1648 1649 1650 1651 1652 1653 1655 1656 1657 1658 1659 1660 1661 1662 1663 1664 1665 1666 1667 1668 1669 1699
其他服务业 其他未列明的企业 其他未列明的服务 新闻出版业 室内娱乐活动 政府事务管理机构 其他社会团体 国际组织 社会保障业 社会福利业 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 中国共产党机关 国家机构 娱乐业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道路运输业 农副食品加工业 烟草制造业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租赁业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建筑安装业 建筑装饰业 公共设施管理业 批发业 其他行业 15.行业费率:根据行业代码所对应的费率进行填写,为必录项。 16.行业性质(代码项):是指按国家或地方标准进行的分类。参照工商执照或有关部门批准的主营项目填写,为必录项。 代码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指标名称 农、林、牧、渔业 采掘业 制造业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 地质勘探查业、水利管理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讯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金融保险业 代码 10 11 12 13 14 15 16 指标名称 房地产业 社会服务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 其他行业 17.行业系统(代码项):是指按国家或地方标准进行的分类。按单位目前的具体行业分类选择填写。 代码 010 020 030 040 050 060 070 080 090 110
名 称 铁路系统 煤炭系统 交通系统 水利系统 电力系统 石油系统 有色系统 中建系统 邮电系统 民航系统 代码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30 名 称 金融系统 工商银行系统 农业银行系统 交通银行系统 建设银行系统 中国银行系统 保险系统 18.参统方式(代码项):根据单位情况选择“新成立”、“新扩面”、“新范围”、“转制”、“外区转入”。 19.特殊标识(代码项):单位根据情况选择填写。只有组织机构代码为XM和GD开头的单位,才可选择特殊标识为建筑业的标识 1.民政福利企业
2.建筑业 20.结算周期(代码项):指单位缴费的周期,一般单位选择“按月”,凡选择“不定期”的须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准,为必录项。 1.按月 2.不定期 21.缴费形式(代码项):以独立单位形式缴费的选择“独立”;单位如果存在下级单位,并统一以上级单位集中缴费的,下级单位选择“集中”,上级单位选择“独立”,为必录项。
1.集中
2.独立 22.所属行政区县名称(代码项):是指北京市行政区域划分的中文名称。填写单位经营地或办公地所属行政区名称。 23.四险缴费所属经(代)办机构(代码项):填写单位办理社会保险事务的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名称的代码,为必录项。 24.医疗缴费地区(代码项):是指对缴费地域进行分类的中文名称。按照社会保险属地管理原则,单位按照参保所属地区进行填写,为必录项。 25.报销地区(代码项):专指单位参保人员发生医药费进行申报的地区,只有集中缴费单位的报销地区可以与医疗缴费地区不一致,为必录项。 26.缴费户、支出户的开户信息:包括开户全称、开户银行与行号(代码项)、帐号,由缴费单位如实填写,社会保险缴费户相关信息为必录项。 27.主管部门或总机构:有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 总 )机构的单位,在此项中填写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总 )机构的详细名称;无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 总 )机构的单位无需填写。 28.集中缴费单位组织机构代码、集中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集中缴费单位名称:即二级总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和单位名称,属于二级子公司的单位须如实填写总公司的相关情况。 29.农转非类别(代码项):是指对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的人员的分类。 30.依法批准征地日期:是指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征地日期,依据批准文件填写。 31.施工期起始日期、施工期截止日期:只有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为XM开头的单位才可填写,且为必填项目,请依据施工合同和批准文件如实填写。 32.维修期起始日期、维修期截止日期、竣工期日期、延长期日期:只有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为XM开头的单位才可录入,请依据施工合同和批准文件如实填写。 33.参加保险情况:按单位应参加险种选择填写,单位类型为企业、自收自支事业、民办非企业、城镇集体的单位必须参加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和医疗保险;单位类型为差额事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的必须参加失业、工伤和医疗保险;单位类型为全额事业的单位必须参加失业(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除外)、工伤保险(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除外);其他单位按照相关批准的文件参加保险。 34.险种:根据政策规定,依照“参加保险情况”对所要参加的险种进行勾选,为必录项。 35.登记时间:单位登记参加险种的时间,为必录项。 36.社会保险登记机构名称:如实填写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名称。首次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登记后补填该项,为必录项。 37.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有关规定核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的编码,凡首次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登记后补填该项,为必录项。 38.社保登记证发证日期:与社会保险登记证上的发证日期一致。首次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登记后补填该项,为必录项。 39.单位电子邮件地址、单位网址、单位传真号码:单位应如实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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