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本文针对国有企业改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对策及建议。
标签:国有企业 企业改制 资产重组 资本经营
0 引言
二十年来,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尤其是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为确保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健康发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本文尝试性的探讨了一点对策及建议。
1 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1 高值低估有的国企通过“暗箱操作”以超低价购得原有企业或拍下国企,达到转卖中渔利的目的,国企在他们手里成了牟取暴利的珍稀品。
1.2 投机取巧
1.2.1 假破产,在当地要求下,短时内宣告国企“破产”,暗地里把国企掏空后。
1.2.2 洗钱,很多国企将资产委托给券商后,券商又悄无声息地将资产全都返还给了公司管理者个人,个人的腰包鼓起来了,企业却垮了。
1.2.3 钻空子,有些人利用我国法律法规不够严密的空档,挪用、侵吞自己保管的财物。
1.3 逃避债务事端
1.3.1 利用企业分离赖债某些国企为了达到赖债的目的,重新设立或与他人组建一个新的公司,将其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转移到新公司。当原企业债权人要求新公司清偿原企业拖欠债务时,新公司又往往以本公司与原企业均为相互的企业法人,新公司不负代偿责任为由赖账。
1.3.2 通过出售资产逃债一些严重亏损甚至资不抵债的国企及其主管部门,不经企业债权人同意,就将企业整体或大部分优良资产名卖实送、低价甚至零价出售给他人。当原企业债权人要求整体购买企业或购买大部分企业资产的买受人代替原企业清偿债务时,买受人以原企业自行清偿为由拒绝还债,达到逃债目的。
1.3.3 利用破产保护废债某些国企在当地有关部门,企业所在地的支持和帮助下,通过多种途径取回原企业转移、藏匿、假清偿的各种资产。
1.4 地方干涉涉及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破产案件,往往都有行政干预。有些企业已达到了破产的要求,而上级主管部门却不允许申请破产,从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1.5 失业问题严重随着企业改制的推进,大批职工下岗、失业,逐渐成为~大社会问题。
1.6 国有资产流失
1.6.1 破产中的资产流失。很多企业在进入破产程序之前早已关门歇业,企业资产长期无人管理,随意占用、侵吞破产财产的现象比较普遍,导致资产流失。
1.6.2 评估中的资产流失。资产评估,很多都是由清算组和根据破产企业财务上的帐面数字作参考,比照市场行情商定价格。没有聘请相应的评估机构对企业财产进行评估,往往造成对破产财产的高值低估,导致财产贱卖。
1.6.3 政绩中资产流失。有些为了政绩,把苦心经营了几十年的国有企业民营化。这种急功近利的做法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1.6.4 管理中的资产流失。很多地方的监督部门都存在监督滞后、监管不到位等情况。
2 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对策与建议
2.1 统一思想达成共识落实,切实保护改制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确保大势所趋的企业改制畅通无阻。
2.2 科学制定改制方案
2.2.1 精心准备开局企业充分进行改制宣传,使企业全体职工对改制达成共识,尽快制订改制方案,并到工商部门对改制企业名称进行预核准。
2.2.2 进行清产核资国有企业改制,必须对企业各类资产、负债进行全面认真的清查,做到账、卡、物、现金等齐全、准确、一致。改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对清产核资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2.3 履行财务审计国有企业改制,必须经直接持有该国有产权的单位决定聘请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
2.2.4 进行资产评估国有企业改制,要严格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资产评估。
2.3 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在改制时要赋予债权人对清算组及其活动的监
督权,由债权人会议对清算组及其活动进行监督。此外,还应当充分发挥国有资产行政管理部门对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破产的监督职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4 规范产权交易行为健全企业产权交易制度,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等,使企业产权交易行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运作,健康有序地发展。
2.5 职工权益的维护企业改制应建立保障机制,接受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的监督,确保职工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6 科学选择重组模式
2.6.1 强强联合,组成战略联盟面对激烈的国际竞争,唯有强强联合,实现资源共享才是我国企业走出国门和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举措。比如把我们相关的、具有比较优势的钢铁、通信、地产、汽车、航空企业按照“自找对象、自由组合、共谋发展”的原则组成战略联盟,实现强强联合和优势互补。
2.6.2 纵向集结,构建产业链条这种方式主要发生在高能耗、高污染的有色金属行业,鉴于“许多大型央企在原有业务重叠、多级法人的低效率弊端下,又增添严重的主业重叠和关联交易,与国际资本市场规则相冲突”等现状,构建集团内部的优势整合。
2.6.3 同类合并,体现分工优势建议把非主业资产剥离出来,而后以同类产业相合,形成新的企业。此模式从“进”的角度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若出现新产业,对国民经济带动作用很大;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从“退”的角度讲,许多国企过去乱投资、多元化形成的没有竞争力的辅业,就可以由投资型控股公司接手加以整理,提升其价值,做大主业,进而凸显分工优势。
2.6.4 以强并弱,提升整体实力一是采取强势企业托管弱势企业的办法把闲置资产盘活,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二是探讨企业磨合中进行合并的可能,既可以避免弱势企业耗费殆尽后造成厂房、人员、设备闲置与浪费的可能;又可解决强势企业因市场占领等因素,或者短时无法扩充等阻碍自身发展等难题,共同抵御外来竞争压力。
2.7 提高资产变现效率对资质较好的破产财产要尽量做到整体出售,提高资产的利用价值;对资质较差的破产资产,可以分解或分批进行拍卖,边变现边安置企业职工;对短时间内很难按评估价格拍卖变现的破产财产,可采取各种灵活的方式进行处理,由地方在财政预算中安排破产企业职工安置费、社保费用等。
2.8 当机立断强制破产对一些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国有企业实施破产,从源头上消灭亏损。在切实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的前提下,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地通过破产加快部分劣势企业的退出。
2.9 加快人才培养进程首先,建立合理的国有企业经营者选拔机制,减少对国有企业经营者选择的行政干预,加快建立经理人市场机制,建立管理人才信
息库,防范经营者流失风险。其次,为经营者提供充分的事业发展空间,建立科学的委托代理制,给经营者充分的经营自主权:注重培训,提升经营者的人力资本价值。最后,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激励机制,慎行股票期权制,引进激励机制,试用高额退休金制度,建立科学的业绩评价体系。
3 结束语
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增强我国民族企业的竞争力,企业改制工作一定要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肖健明《遏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法律对策》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报,2005,2.
[2]陈富坤《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策》,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4,3.
[3]汪振江,《国企改制中资产流失的厚因及对策》,兰州大学学报,2000-2.
[4]李剑锋,《劳动关系管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3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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