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服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航空服务 专业代码:0433
二、招生对象及学制
招生对象: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5-18周岁。女性身高162-174cm,体重(身高-110cm)±10%公斤;男性:172-184cm,体重(身高-105cm)±10%公斤。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皮肤病及慢性病、遗传病史。身体匀称、五官端正、肤色健康。无口吃、无明显“O”或“X”型腿。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胎记及纹身。矫正视力不低于1.0,无色盲、色弱、斜视等。本人及直系无违法犯罪记录。
学制:实行“3+3”形式,即前三年在我校上课,后三年在上海航空培训学院就读并安置工作。学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威海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和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全日制专科文凭。在校期间需参加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民航乘务员客舱实训证书》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民航乘务员服务技能实训证书》;并需同时获取国家公共英语三级证书或托业桥英语成绩120分及以上、普通话二级乙等证书及以上。
三、培养目标
掌握民航运输的基本理论,学生具备空中乘务员岗位的技能和服务技能,能够适应民航客运现代化建设需要,在国内外各大航空公司、各航空服务企业、民用机场的岗位上工作的应用性人才。
四、培养规格
(一)知识要求
1.对民航行业及运营有整体的认识; 2.掌握空中乘务的基本理论和知识; 3.熟悉航空法、运输规则等法律法规; 4.掌握飞机的机型及客舱设备知识; 5.掌握客舱及地面的服务流程。 (二)能力要求
1.熟悉航空运输企业的各部门的业务流程;
2.掌握较强外语口头表达能力、专业英语以及飞机上中英文的播音; 3.能按照民航行业标准的礼仪规范执行; 4.掌握客舱的各种设备及其使用; 5.掌握客舱急救知识和紧急情况的处置; 6.熟练掌握空中乘务的业务技能和工作要求;
7.具有较强的沟通交往能力和服务意识,团体协作精神、求实敬业的职业 道德和开拓进取的创新能力。 (三)素质要求
1.具有民航从业人员所必需的职业道德素质、文化素质、能力素质等。 2.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服务意识和承担专业工作的身心条件。
五、培养模式
民航专家治学,教学、实践与行业紧密结合,以确保学生的专业型、技能型、实用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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