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按照以下规范和有关文件进行控制: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2;《江苏省标装饰工程》 DB32/301-1999 一般规定
适用范围:中联国际广场、地下室工程一般抹灰分项工程质量控制与验收。
抹灰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抹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记录。抹灰工程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
抹灰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的加强措施。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的加强措施。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500—1000 m2应划为一个检验批,不500 m2也应划为一个检验批。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抹灰工程每50个自然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抹灰面积30 m2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室外每个检验批每100m2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 m2。抹灰用的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少于15d;罩面用的磨细石灰粉的熟化期不应少于3 d。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1:2水泥砂浆做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当要求抹灰层具有防水、防潮功能时,应采用防水砂浆。各种砂浆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振动和受冻,在凝结后应采取措施防止玷污和损坏。水泥砂浆抹灰层应在湿润条件下养护。
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 一般抹灰分项工程
适用范围:中联国际广场、地下室工程一般抹灰分项工程质量控制与验收。
本节适用于石灰砂浆、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聚合物水泥砂浆和麻刀石灰、纸筋石灰、石膏灰等一般抹灰工程的质量验收。一般抹灰工程分为普通抹灰和高级抹灰,当设计无要求时,按普通抹灰验收。 主控项目
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一般抹灰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 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 mm。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
灰和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一般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普通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槎平整,分格缝应清晰。高级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 检验方法:观察。
抹灰层的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层上;罩面石膏灰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抹灰分格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 mm。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1一般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的规定。 一般抹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允许偏差 项次 1 2 3 4 项目 普通抹灰 立面垂直度 表面平整度 阴阳角方正 分格条(缝)直线度 4 4 4 4 高级抹灰 3 3 3 3 用2 m垂直检测尺检查 用2 m靠尺和塞尺检查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用5 m线,不足5 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拉5 m线,不足5 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检验方法 5 墙裙、勒脚上口直线度 4 3 注:普通抹灰,本表第3项阴角方正可不检查; 顶棚抹灰,本表第2项表面平整度可不检查,但应平顺。 监理控制要点:
内墙抹灰要对细部的部位作重点的控制;内墙抹灰和顶棚批膏对层高和开间进深有很大
的影响,在检查的过程中,层高应该以50水平线上下分别进行控制,如果只控制总高度的话,可能会产生标高整体偏差。在装饰施工阶段,现场监理要对粉刷空鼓进行严格的控制,重点控制混凝土构件表面粉刷,窗台,门框,楼梯间结构层梁。滴水线和嵌线条应平直流畅。外墙粉刷时,要注意控制挂糙的保养,现场监理应该经常对外墙粉刷进行巡视,避免出现外墙粉刷的纹路过粗和接头,接头最容易出现的部位是,脚手架的横杆部位。在外墙粉刷作面层拉毛时,现场监理应该进行巡视,应该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把每层的接头尽量设置在嵌线条的部位,尽量不要在非嵌线条部位进行中停,以保证在外墙面不会出现粉刷接头。在外墙粉刷施工结束时,进行涂料施工之前,现场监理应建议业主会同施工单位,涂料专业施工队伍进行交接验收,并出具验收结论。
8 饰面板(砖)工程
8.1 一般规定
8.1.1 本章适用于饰面板安装、饰面砖粘贴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说明:8.1.1 饰面板工程采用的石材有花岗石、大理石、青石板和人造石材;采用的瓷板有抛光和磨边板两种,面积不大于1.2m2,不小于0.5 m2;金属饰面板有钢板、铝板等品种;木材饰面板主要用于内墙裙。陶瓷面砖主要包括釉面瓷砖、外墙面砖、陶瓷锦砖、陶瓷壁画、劈裂砖等;玻璃面砖主要包括玻璃锦砖、彩色玻璃面砖、釉面玻璃等。
8.1.2 饰面板(砖)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饰面板(砖)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 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检测报告。 4 外墙饰面砖样板件的粘结强度检测报告。 5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 施工记录。
8.1.3 饰面板(砖)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 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
2 粘贴用水泥的凝结时间、安定性和抗压强度。 3 外墙陶瓷面砖的吸水率。 4 寒冷地区外墙陶瓷面砖的抗冻性。 说明:
8.1.3 本条仅规定对人身健康和结构安全有密切关系的材料指标进行复验。天然石材中花岗
石的放射性超标的情况较多,故规定对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进行检测。
8.1.4 饰面板(砖)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 预埋件(或后置埋件)。 2 连接节点。 3 防水层。
8.1.5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饰面板(砖)工程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施工面积30m2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饰面板(砖)工程每500—10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8.1.6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2 室外每个检验批每100 m2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 m2。
8.1.7 外墙饰面贴前和施工过程中,均应在相同基层上做样板件,并对样板件的饰面砖粘结强度进行检验,其检验方法和结果判定应符合《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的规定。
说明:8.1.7 《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126—2000)中6.0.6条第3款规定:“外墙饰面砖工程,应进行粘结强度检验。其取样数量、检验方法、检验结果判定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的规定。”由于该方法为破坏性检验,破损饰面砖不易复原,且检验操作有一定难度,在实际验收中较少采用。故本条规定在外墙饰面砖粘贴前和施工过程中均应制作样板件并做粘结强度试验。
8.1.8 饰面板(砖)工程的抗震缝、伸缩缝、沉降缝等部位的处理应保证缝的使用功能和饰面的完整性。
8.2 饰面板安装工程
8.2.1 本节适用于内墙饰面板安装工程和高度不大于24 m、抗震设防烈度不大于7度的外墙饰面板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8.2.2 饰面板的品种、规格、颜色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木龙骨、木饰面板和塑料饰面板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检测报告。 8.2.3 饰面板孔、槽的数量、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8.2.4 饰面板安装工程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现场拉拔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8.2.5 饰面板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石材表面应无泛碱等污染。 检验方法:观察。
8.2.6 饰面板嵌缝应密实、平直,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嵌填材料色泽应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尺理检查。
8.2.7 采用湿作业法施工的饰面板工程,石材应进行了碱背涂处理。饰面板与基体之间的灌注材料应饱满、密实。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说明:
8.2.7 采用传统的湿作业法安装天然石材时,由于水泥砂浆在水化时析出大量的氢氧化钙,泛到石材表面,产生不规则的花斑,俗称泛碱现象,严重影响建筑物室内外石材饰面的装饰效果。因此,在天然石材安装前,应对石材饰面采用“防碱背涂剂”进行背涂处理。
8.2.8 饰面板上的孔洞应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
8.2.9 饰面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2.9的规定。 表8.2.9 饰面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允许偏差(mm) 项次 项目 1 2 3 4 5 6 7 石材 光面 剁斧石 蘑菇石 立面垂直度 2 表面平整度 2 阴阳角方正 2 接缝直线度 2 墙裙、勒脚上2 口直线度 接缝高低差 0.5 接缝宽度 1 3 3 4 4 3 3 2 3 — 4 4 3 — 2 瓷板 木材 塑料 金属 2 1.5 2 2 2 0.5 1 1.5 1 1.5 1 2 0.5 1 2 3 3 1 2 1 1 2 3 3 1 2 1 1 检验方法 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用钢直尺检查
8.3 饰面砖粘贴工程
8.3.1 本节适用于风墙饰面砖粘贴工程和高度不大于100m、抗震设防烈度不大于8度、采用满粘法施工的外墙饰面砖粘贴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8.3.2 饰面砖的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复验报告。 8.3.3 饰面砖粘贴工程的找平、防水、粘结和勾缝材料及施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复验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3.4 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检查样板件粘结强度检测报告和施工记录。 8.3.5 满粘法施工的饰面砖工程应无空鼓、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 一 般 项 目
8.3.6 饰面砖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 检验方法:观察。
8.3.7 阴阳角处搭接方式、非整砖使用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8.3.8 墙面突出物周围的饰面砖应整砖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墙裙、贴脸突出墙面的厚度应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8.3.9 饰面砖接缝应平直、光滑,填嵌应连续、密实;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8.3.10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顺直,流水坡向应正确,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用水平尺检查。
8.3.11 饰面砖粘贴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3.11的规定。 表8.3.11 饰面砖粘贴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1 2 3 4 5 6 立面垂直度 表面平整度 阴阳角方正 接缝干线度 接缝高低差 接缝宽度 允许偏差(mm) 外墙面砖 风墙面砖 3 4 3 3 1 1 2 3 3 2 0.5 1 检验方法 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用钢直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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