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专家和同学:
根据研究生院的相关通知精神(见附件1),我们拟定了以下本年度奖助学金的评比规则讨论意见稿,欢迎大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1、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含各类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委托培养、自筹等研究生)。
2、学生获得奖助学金的年限不得超过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延期毕业者不参加奖助学金评定。
3、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以评定奖助学金: ① 违反校纪受到公开处分者; ② 课程考试不及格达到1门;
③ 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④ 在科研工作或实验中造成重大损失者;
⑤ 其他损坏学校学院声誉造成严重后果等行为者。
4、2012级硕士研究生不再评定第三次奖学金,其第三学年奖学金等级参照第二学年等级执行。
5、2013级硕士研究生评定第二次奖学金的具体规则如下:
① 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分开评审,其指标按照学校下发指标确定(见附件2) ② 学术型硕士分为“土木工程专业”和“其他小专业方向”分别进行评选;其中“其他小专业方向”包括“工程力学”、“固体力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共4个专业方向。
③ 学术型硕士分专业指标依据学校下发的奖学金指标与学生人数比例确定,具体计算如下:
112/141=79.43% (平均比例) 小专业方向 8人,土木工程 133人
所以最终指标分配为 小专业方向 8*79.43%= 6人;土木工程方向 133*79.43%= 106人 (四舍五入)
④ 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均按照公示的等级化成绩分别排序,依照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指标获得者。
⑤ 等级化计算办法见附件3
6、若出现奖助学金指标多余的情况,将有学院评审委员会确定指标的重新分配。
以上方案,欢迎各位专家、领导、同学提出宝贵意见
意见受理截止日10月7日晚12点,10月8日我们将按照最终确定的规则进行公示名单。在意见受理期间有规则重大变化的,我们会及时公布新的规则并再次听取意见。
奉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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