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谭俊建 乙方:吴新健
甲方根据乙方需要,同意将罐车包给乙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的承包价格、期限及结算方式
1.承包价格:20公里以内24元/m³(若20公里以内方量数量过多则按25元/m³结算),30公里内30元/m³,超过30公里以上每超一公里,每立方米加1元。
2.甲方给予乙方每月承包罐车保底方量1000立方。 3.乙方有关罐车运输工地卸料约定,车辆到达工地开始计时,超过2小时甲方补贴乙方油费50元。
4.乙方车辆重车返回按三趟运输方量计算。
5.结算方式:每月30日交票对账,次月10日前结算上月全部包金。
6.若甲方每月不能按时支付包金,三个月内乙方有权调回车辆,因此造成的车辆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7.承包期限: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若乙方继续续包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二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如不按时付款,甲方有权停车,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负责。
2.甲方负责罐车的运行、操作、维护保养等工作;操作人员要持有效证件上岗。
3.乙方负驾驶员食宿,柴油由乙方负责垫付,月底结算中扣除油款。
4.操作人员自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必须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服从乙方的安排和管理。
5、关于车辆运输途中,如交警、路政,出现违章,特殊情况特殊 对待。
6、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经办人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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