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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自行外出实习安全责任状

来源:爱够旅游网


学生自行外出实习人身安全责任状

为保障学生人身安全,预防学生人身安全事故发生,自行外出实习的学生必须与学校签订如下责任状:

一、学校原则

1、不提倡学生自行外出实习;

2、由于个人原因确实需要自行外出实习的,自行外出实习期间,学校对学生的个人安全不负管理责任,只对学生的所学专业技术学习提供教育;

3、自行外出实习期间,学校只对学生的学藉证明。

二、申请条件及办理办法

1、达到国家规定工作年龄,必须参加学生团体平安保险;

2、由个人申请,经家长签字同意,学生个人安全自负;

3、学生执实习单位(或个体户)有关证明与家长一起到校办理有关离校手续(不能欠费)。

三、发生问题处理办法

1、学生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而自动离校的,学校按离校当天起,作为该学生已自动退学处理;

2、学生按照国家教育部的要求,不能从事有毒、危险工种。否则后果自负;

3、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不能从事非法工作。若是从事非法工作的,学校按离校当天起,作为该学生已自动退学处理;

4、若学生出现意外事故(伤亡或工伤)的,在相关人员要求或告知学校的前提下,学校可提供有关资料协助处理,不承担事故责任。

四、起始日期: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此责任状由校学生处存档。

学校(盖章) 家长(签名)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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