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7岁的王某是外地来京务工人员。2011年底,王某和女友张某同居,二人还在张某老家办了婚礼,但并没领取结婚证。去年9月,张某在老家产下一名女婴,随后,两人便带着孩子回北京生活。
去年11月6日下午,两人因看孩子问题争吵,张某一气之下离家出走,王某越想越生气,为吓唬女友,他打车来到海淀区西四环南坞桥边,将孩子遗弃在路边绿化带里。
正在此散步的德国游客朱迪(化名)发现孩子后向机关报案,经检查,孩子出现了轻中度新生儿缺血缺氧性脑病等症。
11月8日,当王某和张某两人在海淀区南坞桥附近张贴寻人启事时,被执勤民警发现并带回派出所讯问,王某承认遗弃了孩子,张某也在医院抱回了孩子。
海淀审理后认为,王某犯遗弃罪,但其认罪悔罪,且没造成严重后果,为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故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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