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合别斗乡孕产妇 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强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依据乡卫生局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2011年底全乡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8%;孕产妇系统保健覆盖率达80%以上。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坚持助产技术服务的区域规划,规范助产技术服务,保障孕产妇保健服务质量,逐步实现孕产妇分级管理。坚持平稳起步,逐步提高,收支平衡、惠及群众的原则。
二、 实施时间: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三、 资金来源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资金由上级财政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基金组成。
四、定点机构
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且符合省、市有关规定的医疗保健机构为全乡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的定点助产机构。要在全乡公布,同时上报乡卫生局备案。
五、服务内容和补助标准 (一)服务内容及限价标准 1、服务项目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基本服务项目,包括基本护理、常规检查、接产服务和基本用药等服务项目,各定点助产机构要在门诊或住院处设立醒目公示栏,公示住院分娩补助服务内容和就医流程,向每位孕产妇或家属发放免费住院分娩服务内容和就医流程等宣传材料,超出限价基本服务项目范围的,须履行告知义务供孕产妇自愿选择。严禁助产机构扣减或变相扣减服务内容;严禁将规定免费服务内容变为产妇自费项目,严禁将正常产划为异常产。
2、控制剖宫产率
严格掌握剖宫产医学指征,控制剖宫产率。医疗保健机构控制在30%以下,经批准具备剖宫条件的中心卫生院控制在20%以下,一般乡(镇)卫生院只从事正常产接生服务,不得从事高危孕产妇接产服务及行剖宫产术。对剖宫产医学指征把握不严、剖宫产率超过规定比例的医疗保健机构要提出警告,并限期整改。多次指正不改者,扣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款。
(二)补助标准
1、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孕产妇补助标准,按照国家规定,另外按照规定,计划内孕产妇住院分娩每人补助 200元。今年农村孕产妇住院正常分娩的补助标准将提高到600元。
实施剖宫术住院分娩的孕产妇补助400元,其它住院费用按新农合有关规定予以报销。
2、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每例补助400元。
七、实施程序
(一) 凭有效证件享受住院分娩补助
农村孕产妇持本人户口本原件或身份证原件、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除外),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早孕建卡,产前检查不得少于5次)。孕妇持孕产妇分娩补助卡、孕产妇保健手册,自主选择定点助产机构住院分娩。
(二) 推行“一站式”费用结算 1、产妇出院结算
(1)产妇出院时,需在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卡上签字,同时加盖接产单位公章。所需费用,属补助部分费用,由助产单位直接垫付。其余部分按我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规定进行补助。属于自费项目,由产妇自付。
(2)在外地助产机构住院分娩的孕产妇需加持转诊证明、病历复印件、费用清单等证明直接到乡妇幼保健院领取补助。
2、助产机构结算
各定点助产机构将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卡住院分娩补助四联单、出院结算单、孕产妇保健手册,每月3日到乡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管理办公室办理报帐(以下简称管理办公室)。由乡管理办公室审核,确认无误、加盖乡管理办公室公章。每月持全乡汇总表到乡卫生局报销后返还各定点助产单位。
七、组织实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阿合别斗乡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院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管理办公室(名单见附件3),管理办公室设在院妇幼保健院。其职责如下:
1、乡领导小组负责全乡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的管理与实施,审定项目实施方案,协调指导项目开展,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监督评估工作完成情况。
2、乡管理办公室负责拟定全乡项目实施方案和执行计划。按要求收集全乡项目工作信息和数据,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和上级机构,做好健康教育和日常工作,组织项目的执行、监督、指导、评估和总结。管理办公室负责审核报帐资
料,核定补助资金;监督医疗保健机构服务质量;按季度向市上报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有关信息和数据。
3、院技术指导组在乡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制定指导计划,进行业务培训及技术指导,监督评估、总结。
(二) 加强监督管理
1、乡领导小组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卫生部、《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加强住院分娩补助资金的管理,认真审核相关报帐资料,不得挤占、挪用,截留补助资金,不得弄虚作假套取补助资金。同时,要加强对定点助产机构的监管,向社会公示具备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信息及住院分娩补助政策,督促医疗保健机构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按照标准要求提供服务,确保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杜绝分解收费,变相收费。各定点助产机构要严格履行手续,注意保存相关凭证以备检查。
2、各定点医疗保健机构要严格执行孕产妇分级管理和孕产妇急救转诊管理规范,确保母婴安全
3、乡管理办公室,每年进行2—3次监督指导,督导内容包括:项目计划和工作落实情况;项目经费到位及使用情况;农村孕产妇实际分娩人数,住院分娩率,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等工作指标的完成情况及群众对本项工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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