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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P农场肥料管理规程

来源:爱够旅游网


农场肥料管理规程

一、目的

保证涉及肥料的购买、储存、施用、废弃物处理等生产活动符合标准要求,并最大限度的降低风险,保障食品安全、人员安全及环境安全。 二、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直管的各个农场以及合作供应商和分包种植农场的肥料管理。 三、化学肥料的管理规定

1.肥料的采购

1) 肥料产品的备案:所有农场使用的商品肥料需在公司备案可查,且要通过相关客户审核备案。备案肥料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要求,即具有有效的“三证”和产品包装标识要求。 “三证”合格是指:产品(临时)登记证号(国家规定的免于登记的产品除外)、产品执行标准号和生产批准号(国家规定的免于生产批准的产品除外);产品包装标识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产品名称、产品执行标准号、有效成分名称和含量、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必要的警示和储存要求。

2) 肥料供应商的确定:所有的肥料采用国内外知名企业或有良好信誉的公司提供的产品。企业须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有生产和经营的许可证。肥料从国家或农场认可的渠道购买,有相应证明文件(县级植保、肥料、推广、科研院所、经销商和生产企业盖章的经营发票或复印件)。

3) 选择适合农场种植方式的肥料,应了解肥料的养分含量、灰分、溶解性、稳定性、挥发性等性状。

2.肥料库存管理

1) 肥料库的建立:农场建立肥料产品存放库,库房应达到有防雨防晒、干燥洁净、相对独立、存取方便的基本条件,确保肥料的品质不会受到影响。

2) 肥料库的管理:肥料库有专门的人员管理并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和制度。肥料在库内应按说明要求,分品种安全存放,不会对农产品或农用水等带来污染的风险。

3) 有清晰、连续的肥料采购储存、出入库记录记录。肥料存放时期符合本农场规定,每年至少清理肥料库存一次,并做好废弃肥料的有关记录。

4) 肥料库要有必要的防护措施,以免对人员造成损害,避免对蔬菜、土壤、灌溉水、饮用水、食品、蔬菜包装物等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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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肥料的施用

1) 严格按照肥料使用准则(NY/T 394-2013)标准的要求执行,不得使用无厂名、无肥料名称或无使用说明书的假、劣肥料。

2) 施肥前了解土壤的养分含量,土壤结构特性,按照作物的养分需求规律,制定合理的施肥方案。推荐采用测土配方施肥管理方式。

3) 严格按照施肥计划操作,掌握好肥料使用范围、施用对象、用肥量(浓度)等事项。施肥时,操作人员要戴胶皮手套,按照规定的用量称取肥料,改变用量需经过农场施肥管理人员同意。

4) 根据种植方式和肥料特性,采用合理的施肥方式和施肥机械,如撒施、条施、穴施、随水冲施、叶面喷施等,确保施肥均匀,减少挥发、沉积、随水流失,提高肥料利用率。

5) 应记录作物生长期内的肥料施用过程,至少包括施肥时间、地点、目标作物、施肥方式、施肥机械、施肥量、操作人等。

6) 施肥机械完好可使用,有定期检查校验维护记录(一般每月一次或每次使用前检查校验)。

4.肥料负责人资质

1) 农场在生产期间要配备专业的肥料管理者,或者具有同等水平的技术人员,可以兼任。负责安排农场肥料管理的人员须经过相关的专业培训并获取合格证书。

2) 采用外包作业的,作业方应该具有同等水平的专业资质和能力。 3) 肥料使用者和管理者有相应的明确的责任制 。 5.施肥人员安全及防护

1) 施肥操作人员要选拔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青壮年担任,并应经过一定的技术培训。施肥操作人员应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如手套、口罩、护目镜等,对有刺激性气味和腐蚀性的肥料还应穿戴防护服。

2) 凡体弱多病者,患皮肤病、肥料中毒及其他疾病尚未恢复健康者,哺乳期、孕期、经期的妇女,皮肤损伤未愈者不得参与施肥操作。施肥时不准带小孩到作业地点。

3) 施肥人员在操作期间禁止吸烟、饮食,不能用手擦嘴、脸、眼睛,绝对不准互相喷射、嬉笑打闹。每日工作后喝水、抽烟、吃东西之前要用肥皂彻底清洗手、脸和漱口,有条件的应洗澡,被肥料污染的工作服要及时换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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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施肥人员每天操作时间一般不得过长,若操作人员如有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症状时,应立即离开施肥现场,脱去污染的衣服,漱口、擦洗手、脸和皮肤等暴露部位,及时送医院治疗,并带上相关肥料标签。

5) 一旦有人因施肥发生中毒、过敏现象,马上通知农场安全负责人和急救员到现场。农场场长立即派出农场最好的车辆送伤员去医院,同时电话联系当地最近的医院报告中毒情况,医院做好急救准备。 四、有机肥料的管理规定

1. 有机肥料的采购

所有农场使用的工厂化生产的商品有机肥需事先在公司备案,备案肥料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要求,即具有有效的“三证”和产品包装标识要求。“三证”合格是指:产品(临时)登记证号(国家规定的免于登记的产品除外)、产品执行标准号和生产批准号(国家规定的免于生产批准的产品除外);产品包装标示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产品名称、产品执行标准号、有效成分名称和含量、净含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检验报告、肥料正式登记证、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必要的警示和储存要求。

应获得所购有机肥的检测数据,以确定不会对农场土壤、灌溉水产生重金属、有害微生物等污染。

2. 有机肥的腐熟处理(在农场不腐熟的不适用此项)

1) 有机肥在使用前必须经过充分腐熟,并符合公司有关肥料腐熟的要求与方法标准。 2) 公司在农场或委托其他地方建立专用的有机肥堆腐地点,有机肥堆腐地点要相对独立,配备基本的翻倒工具,并有防雨水冲刷,防风吹遗撒,翻倒操作便利的基本条件,确保肥料的堆腐处理过程不受影响。

3) 有机肥腐熟地点要有专门的人员管理,有清晰、连续的肥料采购、堆腐、翻倒记录。

4) 堆肥必须要在 >72℃的高温下超过2分钟,或者是每批次的处理过程中至少要翻倒3次以上,而且每次翻倒之间内部温度达到55℃以上。

5) 每一堆腐地点或每批有机肥在堆腐期间至少要邀请公司的原料人员去实地考察一次。

3. 有机肥料的使用

1) 采购工业化处理的商品有机肥要在公司备案后方可使用,自行堆腐的农家肥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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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堆腐处理以确保杀灭微生物病菌,且要经过公司技术人员的现场确认后方可使用。

2) 按规定正确地使用于目的作物,农场技术人员对有机肥的用量和方法有相应的明确的责任。

3) 有机肥只能做底肥使用,在播种或定植前12个月不能使用未经处理或未腐熟的动物粪便。

五、肥料废弃物的处理

1. 过期化肥的处理

过期化肥由肥料供应商进行回收或者适当增加用量施用在作物上。 2. 废弃肥料包装物的处理

装过肥料的空箱、瓶、袋等要要交回仓库集中处理。配肥用的器具要洗净集中保管。 所有的肥料废弃包装物处理前,应有指定的安全储存地点,并且与作物和包装材料隔离,进行永久性标识,限制人员和动物接近。

废弃包装物由肥料供应商进行回收处理或者自行清洗后由废品回收站回收,清洗液可施用在田间。 六、相关附件材料

附件1:农场肥料备案清单 附件2:农场施肥计划 附件3:肥料采购入库记录 附件4:肥料出库记录

附件5:过期肥料及废弃包装物处理记录 附件6:肥料购买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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