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
学籍号姓名性别年级班级家长姓名务工地住址务工子女( )
留守儿童( )
户口所在地备注说明:此表以电子表格形式,于3月30日前上报教育局基教股邮箱(qqjyjpjg208@163.com),全旗中小学幼儿园必须全部填报,农民工子女和留守儿童分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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