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 房屋地址、租期:
1、出租的房屋地址 塘镇墟大塘62号 。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零时起至自 年 月 日24时止。 2、出租面积及范围。出租房屋为首层面积为16*6=96平方米,首层与二层之间的夹层6*6=36平方米,二三四五层为17*6=102平方米的五层楼房(第六层为天台)。出租范围是除首层第三段(后门起6*6=36平方米)的整栋房屋。出租室内总面积为60+36+102*4=504平方米。 3、甲方保留首层第三段(后门起6*6=36平方米)部分的使用权和其他所有权,乙方应在使用房屋期间注意善良义务。
第二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 每月租金为人民币3300元整人民币,每月租金应当在5号前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户名 ,开户银行 专用转账号 交纳。 2、在签署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 9900 元(玖钱玖百元整),在乙方交清租金、水、电费和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并对有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后,甲方即无息退还乙方押金。
第三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 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甲方违约,须付三个月违约
金赔偿乙方。
2、 乙方拖欠租金20天,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按乙方交纳的押金作为
违约金赔偿甲方。
第四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 水费、电费,按实际用量由乙方自行缴纳。
2、 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
水电和上下水管等,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3、 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他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有关房产转让规定不必乙方同意;或者
因国家征用此块土地、房屋拆迁等,但甲方应提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2、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借用、转让、转租、分组、调换使用,必须先以书面
方式向甲方申请,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退还押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的职责:
1、 甲方的租赁房屋合同期满后需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如需
要续约应在期满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但租金可随社会物价指数而作出适当调整。 2、 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内房屋的门窗和设备完好无损。
由于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设备的损毁,应负责恢复原状(设备为家具、家电、卫浴、
1
电视电话电力网络和其他生产生活设施)。如乙方在租赁期满无负责恢复原状,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从乙方押金扣除,超压金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3、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本出租屋只供乙方作牛仔布样板房和其
相关的必须商业活动
4、 如果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及机械,均征得甲方同意,费用
由乙方自理。未经甲方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负责。
5、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将乙方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在适宜使用的清洁良
好状况下交回。 租赁合同解除后,乙方如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其无业主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
第八条 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应即时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房(甲方): 承租方(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