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干胶标贴检验标准
1 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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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公司产品用不干胶贴纸验收标准,确保所采购此类包材符合公司需求,且有效避免不合格品流入本公司或下一道工序,特制定本检验标准2 范围
本检验标准适用于公司产品用所有不干胶贴纸的样品、进货、库存及在线检验。本标准属通用标准,涉及具体工艺参数及内容详见订单、样板或图纸。3 规范性引用文件
3.1QB/T 1685 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
3.2GB/T 2792 压敏胶粘带180°剥离强度试验方法3.3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样计划
3.4 GB/T 7705 平版装潢印刷品3.5GB/T 7706 凸版装潢印刷品3.6GB/T 15172 运输包装件抽样检验3.7CY/T 3 色评价照明和观察条件4 要求4.1外观要求
4.1.1 表面光滑、端正、平整、无毛刺、褶皱、破损;洁净,无污渍杂质;4.1.2 印刷文字、图案清晰、准确,无错印、漏印,无油墨污染;4.1.3 印刷色相应基本符合付印样要求;
4.1.4 图文烫印完整清晰、牢固、平实,无虚烫、糊版、脏版和砂眼;
4.1.5 上光涂层涂布基本均匀、光亮度一致、光泽好,无条纹、起皱现象;压光表面光亮度一致,光泽度高;
4.2外观检验标准见表1。
表1:外观检验标准
缺陷A类
抽样计划GB/T2828-1L=Ⅱ
质量水平AQL=0.65
1、图文脱落;
2、错印、漏印、印刷不全、重印;
缺
陷
内
容
。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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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色泽不均、色差明显,超过上下限管制范围;
1、图文模糊、文字字体、大小、颜色深浅度与标样不一致;2、贴纸表面明显的脏污、墨迹(不可擦拭干净)
B类
AQL=1.5
3、图文套印误差:主要位置>4、明显划伤、划痕;
5、光油涂层不均匀、有气泡、条痕、起皱。
1、异色点/墨点:直径<1.0mm,主要位置>2个,次要位置>
3个;直径>1.0mm,1个以上;2、重影、虚字、虚色、套版露白直径>
C类
AQL=2.5
3、印刷版位:偏移>1.0mm;4、模切线过深,底纸穿孔;5、卷表面不平整,端面不整齐。
0.5mm;
;
0.2mm,次要位置>0.25mm;
4.3技术要求
4.3.1 成品尺寸、模切尺寸符合要求,偏差在允许范围内;4.3.2 贴纸材质、结构与样板或图纸一致;
4.3.3 印刷、烫印部分附着力强,无掉粉、片状脱落现象;4.3.4 粘性良好。
4.4具体技术要求见表2。
表2:技术要求
检验项目材质尺寸附着力粘合性
标
准
值
抽样计划
质量水平C类
GB/T2828
3M810胶带测试,无片状脱落,脱落面积小于
粘合牢固,无翘边、翘角及鼓泡现象。
10%。
IL=S-3
A类B类
符合签样
5 检验方法5.1检验条件
5.1.1 检测室温度、湿度:温度为
23±5℃,相对湿度为65±10%;
5.1.2 观察光源:自然光或40W日光灯下。5.2取样方法
从来料中按照表3抽样比例随即抽取一定数量的标贴。5.3外观、烫印、凹凸印、覆膜、上/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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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待检样品在自然光或测鉴定,并与签样进行比较。5.4图案偏移
40W白炽灯光下,距离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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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mm,以90o角光源、45o视角目
测量试样左右(或上下)任一对称部位的空白处宽度(精确度计算出成品图案位置偏差:
δ=(d1-d2)/2
5.5规格尺寸
与样板进行比对。5.6烫印附着力测试
0.1mm),然后按下列公式
将3M810胶带粘贴于样品的烫印表面,手指用力蹭胶带,使胶带与烫印接触良好(无气泡、褶皱、边缘翘起),保持1min,拿住胶带悬空的一端,接近稳的撕离胶带。5.7粘合性测试
以实物贴粘24小时,粘合牢固,无翘边、翘角及鼓泡现象。
取样粘贴后在-40°~65°高低温交变箱内进行3小时测试,无翘曲。5.8耐酸碱性能测试
特殊用途标贴进行抗酸碱测试,用蘸5%稀盐酸或5%的烧碱溶液的湿布,来回擦拭样件表面,5分钟后,等样件自然干燥或烘干,表面无翘曲。6 样本抽取方法
6.1大件验收按GB/T 15172要求进行抽样检验,具体样本数见表
表3:抽样标准
批量范围N,件
≤3 4~15 16~50 51~90 91~150 151~500
6.3 正常、加严检验转移
正常情况下,开始检验时采用正常检验。
样本大小n,件
全检3 6 8 13 20
合格判定数Ac
0 0 0 0 0 1
3;
60°的角度,在0.5s~1s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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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正常到加严
当正在采用正常检验时,只要来料检验中每批次连续的,则转移到加严检验。6.3.2 加严到正常
当正在采用加严检验时,如果来料检验接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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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件或少于5件中有2件是不可接收
5件已被认为是可接收的,应恢复正常检验。
5。
本标准不考虑放宽检验的要求。加严检验抽样水平、抽样数及判定详见表
表5:加严检验一次抽样规定
项
目
外
Ⅱ
0.65 Ac Re 0 1 0 1 0 1 1 2 1 2 1 2 2 3 3 4 5 6
1.5 Ac Re 0 1 0 1 1 2 1 2 2 3 3 4 5 6 8 9 12 13
2.5
抽样量
批量范围51~90 91~150 151~280 281~500 501~1200 1201~3200 3201~10000 10001~35000 ≥35001
抽样量13 20 32 50 80 125 200 315 500
Ac Re 1 2 1 2 1 2 2 3 3 4 5 6 8 9 12 13 18 19
5 5 8 8 13 13 20 20 32
Ac Re 0 1 0 1 0 1 0 1 0 1 0 1 0 1 0 1 0 1 0.65
观
技术要求S-3
检查水平(IL)合格质量水平(AQL)
1.5 Ac Re 0 1 0 1 0 1 0 1 0 1 0 1 1 2 1 2 1 2
4.0 Ac Re 0 1 0 1 1 2 1 2 1 2 1 2 1 2 1 2 2 3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标志
每件包装应注明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规格、数量、检验员代号、生产日期、箱号等标志,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要求。7.2包装
袋用瓦楞纸箱包装或膜用瓦楞纸箱包装或内衬塑料薄膜或牛皮纸。7.3 运输
运输时应防止机械碰撞或接触锐利物品,不得抛摔和重压,应保持包装完好无损,防止日晒雨淋,不受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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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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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贮存于整洁、阴凉、干燥、空气流通、远离热源的库房内,堆放应整齐。贮存期一般为自生产之日起不超过8 检验结果的判定及异常处理8.1结果判定
根据样本检验的结果,若样本中各项目的不合格数均小于或等于其相对应的合格判定数,则判定该批包材合格。否则,判定该批包材异常,依据抽样标准按相应的检验方法对异常项目进行复检,若复检结果为合格,则判定该批为合格,否则,则判定该批为不合格。8.2供货异常
在卸货时发现部分有异常现象,如雨淋、破损、脏污等,应分开检测,完好的,作正常检测;对存在异常的包材,应直接作相应的处理。8.3异常处理
对于8.1、8.2中涉及到的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包材,我司有权作部分或全部拒收处理。
6个月。
批准审核编制生效日期2011/12/7
李继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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