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驻厂管理制度

来源:爱够旅游网
驻厂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驻厂管理,提高管理效率,保障员工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厂内所有的驻厂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厂区保安、环境监测员、质量监督员等。

第三条 驻厂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厂区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持职业操守,维护良好的工作形象。

第四条 驻厂管理人员应当履行法定职责,勤勉尽职,保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生产秩序。

第五条 驻厂管理人员应当坚持服务意识,主动为企业和员工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积极配合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 驻厂管理人员应当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任何涉及企业利益的信息。 第七条 驻厂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技能,达到适应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的要求。

第八条 驻厂管理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九条 驻厂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十条 厂区保安人员应当加强对厂区出入口的管控,确保外来人员和车辆的进出情况,防止外来人员和车辆擅自进入厂区。

第十一条 环境监测员应当定期对生产环境进行监测,确保生产过程中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第十二条 质量监督员应当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督,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企业要求,防止次品流入市场。

第十三条 驻厂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发现任何违规行为或者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报告并配合企业进行处理,维护企业的利益和形象。 第三章 工作纪律

第十四条 驻厂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服从企业的管理安排,不得擅自离岗或者旷工。

第十五条 驻厂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工作时间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和打卡制度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六条 驻厂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将企业的商业机密和个人信息泄露给外部人员。

第十七条 驻厂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保管工作工具和设备,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安全事故。

第十八条 驻厂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企业的各项制度和规定,积极配合企业开展各项管理活动。 第十九条 驻厂管理人员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将工作与个人事务、假期、会议联系起来。

第四章 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驻厂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服从领导安排,不得拒绝或者擅自更改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驻厂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制度、劳动纪律、安全生产规定等。

第二十二条 驻厂管理人员应当配合企业进行各项检查和考核,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十三条 驻厂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企业的财务制度,不得私自挪用公款或者以任何形式侵吞企业财产。 第五章 绩效考核

第二十四条 驻厂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按照企业的考核制度进行,将工作绩效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第二十五条 绩效考核将考核驻厂管理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的表现,对不合格的驻厂管理人员将予以相应的警告、处罚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 处罚与奖励

第二十六条 驻厂管理人员如违反本制度或者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经查证属实的,将予以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降职甚至开除。

第二十七条 驻厂管理人员如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对企业产生积极影响,将予以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企业,如有需要,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对此前已经签订的驻厂管理人员无影响。 第三十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以上即为驻厂管理制度,望各位员工认真遵守,共同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