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史》(二)复习题
(黄之娟)
一、名词解释
隋朝
三省六部制: 三省六部是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的制度,东汉时,尚书台可以看作尚书省形成之始,门下、中书二省形成于三国时期,至隋唐时期,正式形成三省六部制。隋朝三省为内史省、门下省和尚书省,三官分别为内史令、纳言、尚书令。六部为吏、民、礼、兵、刑、工六部。
科举制:科举就是分科取士的意思。隋代有贤良、明经、进士等科目,由州刺史选送士人到,分科考试,合格者录用为低级官吏。从此科举代替了九品中正制,在中国古代选举史上揭开了新的一页。科举制的创立给庶族地主出身的知识分子开辟了参政的机会,有利于扩大封建同志的阶级基础,它是我国古代选拔制度的重大改革。隋朝也因此进一步完善了集权的政治制度。
大索貌阅;南北朝以来,由于赋役极为沉重,导致隐瞒户口现象严重,影响控制户口数和财政收入、为了改变这种状况,隋文帝于开皇五年,下令“大索貌阅”,即按照户口簿登记的年龄与本人的体貌特征等核查户口,如有不实,里长、党长流配远方,结果获得增加44万余丁,1万余口,控制的人口和财政收入大大的增加了。
输籍法;隋朝的一项户籍制度。即由国家制定划分户等和征税标准,发放给地方依标准征税。具体做法是由国家制定划分户等和征税的标准,发放给地方,由地方于按标准划分户等。由于国家征税低于豪强地主对农民的榨取,农民纷纷脱离豪强地主,向申报户口,承担国家的赋役。通过输籍定样,控制的人口数和户口数大为增加,财政收入也得到了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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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调力役制;隋文帝实行“轻徭薄赋”,开皇二年规定:18岁以上为丁,要负担租调力役;六十岁为老,免除租调力役。租为田租,调为户调,力役即劳役。一夫一妇为一床,每年交租粟三石,受桑田着交绢一匹,绵三两。单丁和奴婢减半。丁男每年服役一个月。开皇三年,又将成丁的年龄由18岁提高到20岁,每年服役减为20天,调绢减为二丈。开皇十年规定,50岁以上可以不去应役而改输布帛。这些措施,在一定程上减轻了劳动人民的负担,提高了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隋文帝:581年,北周外戚杨坚夺取政权,建立隋朝,定都长安。杨坚就是隋文帝。5年,隋灭陈,重新统一中国。在文帝统治时期,社会、政治比较稳定,封建经济呈现出繁荣的局面,史称“开皇之治”。隋文帝是中国封建社会中较有作为的皇帝之一。
大运河:
唐朝:
玄武门之变;是唐初李世民兄弟为争夺皇位继承权,发生在玄武门的一次件。事变中李世民及其伏兵杀死太子李建成和四子李元吉。事变后李世民被立为太子。不久,李渊退位,李世民正式做了皇帝,是为唐太宗。
贞观之治;.“贞观”是唐太宗在位时的年号(627—9年)太宗在位期间吸取隋亡教训,居安思危,励精图治,调整统治,重视农业,轻徭薄赋,完备法律,削弱宰相的权力,精简机构,改革府兵制,发展学校和科举制,对少数民族执行开明的民族,并善于纳谏,对外实行和平友好的开放等进行了一系列超越前人的改革。使得经济发展,政治清明,社会秩序良好,国力强盛。为唐封建经济的繁荣打下了坚实基础,旧史家把清明社会安定、生产发展时期称为“贞观之治”。
藩镇割据;唐朝虽然平定了安史之乱,但却无力铲除安史余部,只得继续封他们为节度使。代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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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受封的有魏博节度使田承嗣、成德节度使李宝臣、卢龙节度使李怀仙,合称“河朔三镇”。他们在管辖区域内,不向交纳赋税,自己委派官吏,他们父死子继,兄终弟及。唐在乎定安史之乱过程中,又在内地设置一些节度使,他们也效法河朔。实行武装割据。结果,全国有几十个藩镇据地自守,史称藩镇割据。这些割据的藩镇,时而叛上,时而互相攻杀,使生产遭到严重破坏。
牛李党争:安史之乱后,在中朝臣形成两个对立的派别,一派以李德裕为首的世代公卿出身的士族官僚;另一派以牛僧孺为首的科举出身的新权贵。两派相互斗争,史称“牛李党争”。党争的中心问题是关于选官的途径和如何对待藩镇的问题。李党主张选拔公卿子弟,坚决打击藩镇;牛党主张通过科举选官,对藩镇采取姑息。牛李党争从穆宗开始,持续近四十年,最后以牛党胜利而告终。党争加剧了唐末统治危机。
宦官专权;唐朝的宦官擅权从玄宗时的高力士开始,但这时还只是假借皇帝权势作威作福,并不掌握军权。宦官掌握军权是从肃宗时李辅国开始,到德宗时宦官掌握禁军成为定制。宦官有了军权地位愈加巩固,就统揽一切大权。朝廷的赏罚,宰相的任免,甚至皇帝的废立生杀都有他们决定。唐朝后期,朝廷已成为宦官集团控制军政大权的工具,皇帝仅是宦官手中的傀儡。这样就出现了宦官专权的局面。
柜坊和飞钱;唐代,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在一些大城市出现了柜坊和飞钱。柜坊,即代替客人保管钱物,向客人征收一定钱物的柜租,客人可以凭书帖或信物支付钱物的机构。飞钱又称便换,是我国出现的最早的汇兑,产生于唐宪宗时期。柜坊和飞钱的出现,免除了商人长途商旅携带钱银的不便,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通典》:唐中后期杰出的史学家杜佑,撰成《通典》二百卷,记载了上起传论中的黄帝,下迄唐玄宗天宝末年的历代典章制度。它是我国第一部典章制度的通史,为史学著作开辟了新途径。
《史通》:唐代著名的史学家刘知几撰写的《史通》二十卷,是我国第一部系统的史学评论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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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对历代史书的源流、体例、内容和编篡方法等进行全面批评,开创了新的史书体例。
五代十国、辽、北宋、夏:
五代十国;五代十国并非指一个朝代,而是指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五代指的是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五个次第更迭的政权。十国指五代之外相继出现的十个割据政权:前蜀、后蜀、吴、南唐、吴越、闽、楚、南汉、南平(即荆南)、北汉,统称十国。
陈桥兵变: 赵匡胤夺取后周政权的政变。显德七年(960年),后周大将赵匡胤在赵普等人的策划下,借口北汉和辽会师南下攻击后州,率军从开封出发,北上御敌。大军行至开封附近的陈桥驿时,授意将士给他黄袍加身,拥立其为皇帝,随即会师开封,接管了后周政权,改国号为宋,仍都开封,史称北宋。
澶渊之盟:1004年,辽朝大举南侵,兵至黄河岸的澶州,宋朝举国震惊。宰相寇准力主宋真宗亲征。宋真宗抵达澶州后,宋军士气大振,大挫辽军。战后,两国签订了条约,因在澶州签订,故名“澶援之盟”,其主要内容为:宋辽两国边界仍然以白沟河为界,两国约为兄弟之邦,不得接纳对方的盗贼;宋朝每年需要向辽支付白银二十万两,绢三十万匹,称为岁币。澶援之盟对宋朝来说是一个屈辱的条约,是宋朝“守内虚外”的产物。不过,由于澶援之盟的签订,宋辽两国再没有发生过大的战争,这对两国的经济文化交流和发展是有积极意义的。
庆历新政: 北宋仁宗时期的政治活动。北宋中叶,各种社会矛盾十分尖锐,统治发生危机。庆历三年(1043年),参知政事范仲淹等人受命改革,提出考核官吏,整顿吏治;惩办贪污,裁汰冗官;改革科举选拔人才;提倡农桑,减轻徭役;发展军屯,加强边防等整顿政事的主张。宋仁宗曾一度加以采纳。由于改革触犯了一些大官僚地主的特权和利益,因而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并诬范仲淹等人为朋党。范仲淹等人均因此而遭贬逐,改革也仅实行一年左右而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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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历和议: 庆历四年(1044),宋朝与西夏最后达成协议。和约规定:夏取消帝号,名义上向宋称臣;宋夏战争中双方所掳掠的将校、士兵、民户不再归还对方;从此以后,如双方边境之民逃往对方领土,都不能派兵追击,双方互相归还逃人;双方在本国领土上可以自由建立城堡;宋朝每年赐给西夏银5万两(旧制,下同),绢 13万匹,茶2万斤;另外,每年还在各种节日赐给西夏银22000两,绢23000匹,茶1万斤。
元祐更化: 宋哲宗元祐年间(1086——1093年)导致王安石变法失败的政治事变。元丰八年(1085年),宋神宗去世,哲宗即位,改元元祐。其祖母高太后听政,守旧派司马光、文彦博等被委以重任,尽废王安石新法,排除变法派人士,此前已去职的王安石亦抱恨去世,变法运动最终失败。
交子: 中国乃至世界上最早的纸币。北宋时期,由于商业发达,货币需求量激增,铜钱不敷使用。真宗初年,成都十六家富户支持印造纸币,称为“交子”,在市上流行。仁宗时,将纸币印发权收归官营,设“交子务”司其职,交子的流通区域亦超出四川。纸币的正式使用,在我国货币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金、南宋:
榷场;指中国辽、宋、西夏、金政权各在接界地点设置的互市市场。榷场贸易是因各地区经济交流的需要而产生的。对于各政权统治者来说,还有控制边境贸易、提供经济利益、安边绥远的作用。所以榷场的设置,常因政治关系的变化而兴废无常。
靖康之变: 金灭北宋的历史事件。靖康元年(1126年)冬,金兵攻破北宋都城开封,将宋徽宗、宋钦宗及其皇族、后妃全部俘获,押解到军营中监管,并对全城进行大掠。次年四月,金兵将徽、钦二帝,后妃、皇族子女及宗室亲贵三千多人全部押解北上,又把宋廷内公私财物搜罗一空,满载而去,北宋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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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安谋克制;这是金朝建国初实施的兵民合一,寓兵于民的军事、行政合一的制度。阿骨打在建国过程中按照女真人的惯例,任命女真部落首领为猛安或谋克,形成猛安谋克制。具体实施方法如下,即对所有部众进行军事编制,规定三百户为一谋克,十谋克为一猛安。每户均抽调壮丁当兵。各户壮丁平时从事农业生产,战时作战。猛安谋克制的实施,一方面为国家提供了大量的兵源,另一方面节省了国家养兵的财政支出,同时提高了的战斗力。这种军事与地方行政合一的制度为金朝的经济发展和军事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子;①宋时称单据或兑换券为会子。②南宋纸币,因广泛行用于东南地区,通称东南会子。初为民间发行,称便钱会子,绍兴三十年(1160),改由户部发行,以铜钱做币值本位,面额初为一贯为一会,后增印二百文、三百文及五百文三种,以若干年为一界,随界造新换旧。开禧后,发行过滥,严重贬值。工发行十八界。南宋地区性会子还有银会子、金银会子、小会子、湖广会子等。
海上之盟: 宋、金联合攻辽的盟约。1118年——1120年,北送两次派使臣自山东渡海至金策划攻辽。双方商定,宋金夹击辽朝,宋取辽的南京析津府(燕京),金取辽的中京大定府,灭辽之后,幽云地区归宋,宋原来给辽的岁币转给金。史称宋金“海上之盟”。这个盟约反映了宋金的首次接触中北宋处于屈从地位,暴露出虚弱腐朽的本质。
绍兴和议。
元朝:
文天祥;南宋杰出的民族英雄和爱国诗人,官至丞相。元兵南侵、临安危急时,他在家乡招集义军,坚决抵抗元兵的入侵。后不幸被俘,在拘囚中,大义凛然,终以不屈被害。他晚年的诗词,反映了他坚贞的民族气节和顽强的战斗精神。流传后世的名篇有《正气歌》《过零丁洋》等。文天祥坚贞不屈的爱国精神被后世历代传颂,文天祥写下的“臣心一片磁针石,不指南方誓不休”的豪壮爱国诗歌也成为千古名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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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口;原意为“被俘获驱使之人”﹐即战争中被俘强逼为奴﹑供人驱使的人。驱口一词始见于金代。蒙古灭金过程中﹐掠民为奴的现象非常严重。在蒙古灭南宋的战争中﹐掠民为驱尽管程度有所减轻﹐但仍相当普遍。元朝统一全国后﹐以战俘为驱口的现象显著减少﹐在人民过程中仍有掠民为驱的现象。后来﹐驱口成了奴婢的通称。直至明代初期还有个别驱口的记载﹐但此后不久便逐渐消失。
行省制度;元朝地方行政制度。以中书省全国政务,称都省。腹内地区直接隶属于中书省和吐蕃地区由宣政院管辖外,在诸路重要都会设立了10个行中书省作为中书省的派出机构,简称行省。最高长官一般称平章政事。行官统一掌握军事、行政、财政大权。是我国制改区划和政治制度史上的一次重大改革。
斡脱钱;即商人放的高利贷。元朝将中亚贵族出资交商人们经营的商业组织称为“斡脱”,即商队伙伴之意,他们放高利贷称“斡脱”。斡脱钱当年本利相等,以后本利合并生息,在元朝很普通。为了管理,至元五年设斡脱所,后扩大为斡脱总管府,私办成为官办,后来凡用官本从事高利贷及其它商业活动的,皆称为斡脱,已不限于中亚商人的范围了。元代不抑商,但“官办”增多,同样了商业经济的自由发展。
《资治通鉴》:北宋司马光主持编写的编年体通史。这部书按年代顺序详细地叙述了从战国到五代一千三百六十二年的史事,取材广博,内容丰富。书中总结出历代治乱兴亡的经验教训,以资封建统治者借鉴,故名《资治通鉴》。它是我国编年史书中的一部巨著,对研究我国古代历史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陆九渊:江西金溪人。以儒为主,吸收佛教禅宗宗,强调内心觉悟,提出“心即理也”的命题为“心学”派。著名论断为“宇宙便是吾心,吾心便是宇宙”(象山全集二二)。曾与朱熹在鹅湖辩论天理、心理,称“鹅湖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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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
《大明律》;洪武六年以唐律为蓝本,制订《大明律》,洪武三十年正式颁行,共三十卷,四百六十条。按六部编制,加名例律,共七律。首先,与唐律一样,首列“十恶”之罪,不论主从,一律凌迟处死,同姓异姓直系亲属的男子一律处斩。其二维护封建等级制,“八议”免刑,主人与奴婢的法律地位不同。其三,诸色人户以籍为定,不许随意脱户。其四,对官吏功臣的制裁较前严厉了,对危及皇权者制裁很严,常在殿堂上“廷杖”官吏,以维护皇帝的大权。为具体解释《大明律》,洪武十八年以后还陆续把当朝官民的犯罪和处罚实行编册,称《大诰》及续编,三编,令“家家有此一本,臣民熟观为戒”。
朱元璋;濠州钟离(今安徽凤阳)人。少时贫苦,在皇觉寺为僧。1352年参加郭子兴部红巾军,郭死后统率其部。1356年攻下集庆(今南京市),称吴国公。这时他采纳了朱升“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的建议,实行屯田,扩充了自己兵力。13年消灭陈友谅势力,改称吴王。1367年消灭张士诚的割据势力后,派兵北取中原。1368年在应天称帝,国号明,年号洪武。同年攻克大都推翻元朝统治。他在位期间(1368-1398年)•,丈量田亩,均平赋役,兴修水利,推行屯田,并改革工匠服役制度,促进了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同时改革和地方机构,加强皇权,以巩固集权。他在位时分封诸王,对官僚大量赐田,加剧了土地兼并,使广大农民遭到残酷的剥削和压迫。
卫所制度;明朝编制实行“卫所制”。组织有卫、所两级。一府设所,几府设卫。卫设指挥使,统兵士五千六百人。卫下有千户所(一千士兵),千户所下设百户所(一百士兵)。各府县卫所归各布政司都指挥使管辖,各都指挥使又归五军都督府管辖。(明初全国兵员:洪武时期180万,永乐时280万)京都的卫军分两种:是一京军三大营,为全国的精锐;二是皇帝亲军,前者归五军都督府管,后者常由太监统领直接听令于皇帝。兵士有军籍,世袭为军,平时屯田或驻防。遇有战争,朝廷命将,率领调自卫、所的士兵征战。卫所制有些象世兵制,又与唐代的府兵制相似。
厂卫;为了人民和监视官吏,明太祖设立了锦衣卫,作为侍从皇帝的军事机构,兼管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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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和审讯等事。明成祖又设立东厂,这是一个缉捕“叛逆”的特务机关,起初直接受明成祖指挥,后来统辖权移到宦官手里,有事可直接向皇帝报告,权力在锦衣卫之上。明宪宗时增设西厂,用太监汪直为提督。其为员权力超过东厂,活动范围自京师遍及各地。明代锦衣卫、东厂和西厂都是特务机构,合称“厂卫”。厂卫制度是明朝封建皇权膨胀的产物。
内阁制度;明太祖废除丞相制后,按照宋制,设殿阁大学士,帮助皇帝处理政务,但是不能参与机务。明成祖时,正式设立内阁,内阁学士一般为五到七人,可以参与机务,但是不置僚属,也不能百官。明仁宗时,以六部尚书兼任内阁学士,此时,内阁学士权力开始扩大,并且开始有了票拟之权。内阁开始拥有票拟权后,就等于是有实无名的宰相,为避宰相之名,称为辅臣,由首辅、次辅、群辅之别。其地位位于六部之上,不再是翰林院的“内属”,而是一个的行政机构。
靖难之役;太祖分封诸子为王。各王拥有卫甲士3000人至1.9万人不等,北边各王握有兵权,势力更大。惠帝即位后,为了解除诸王“尾大不掉”所带来的威胁,采用齐泰、黄子澄之策,先后废削了周、齐、湘、代、岷等内地诸王。建文元年(1399年),燕王朱棣起兵于北平(今北京),以讨伐齐、黄为名,号称“靖难”。建文四年(1402年),燕兵破京师(今江苏南京)惠帝死于宫中,(一说逃亡)。燕王即位,是为成祖,历时四年(1399—1402年)的内战结束。
黄册;明朝的户口册,每十年更造一次。明初,朱元璋下令全国府县修造户口黄册。具体做法如下,每110户为一里,挑选其中丁粮最多的十人为里长。其余100户,每十户为一甲,挑选一人为甲长。十甲轮流服役。在划定里甲时,已经编造了户口册,将各户的姓名、籍贯、年龄、丁口、田亩、资产等资料书于户口之上,鳏寡孤独另书于户口册后,不承担徭役。户口册由里上呈给县,县、府、布政使司依次层层造册上呈,最后总汇于户部。因户部所造户口册为黄纸,又因此为征发赋役的依据,故称赋役黄册。
鱼鳞图册;明朝的田亩册,明朝按照“随粮定区”的原则,每税粮一万石,划为一区,选取其中税粮最多的地主担当粮长,负责征收该地区的税粮,将粮食督运到京。每区的土地经过丈量后,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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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册,册上载明土地大小肥瘠和田主姓名,因图形状似鱼鳞,故称鱼鳞图册。按册向田主征收税赋。鱼鳞图册与赋役黄册相互印证,互为补充,是明初加强赋役和加强对地方控制的有力措施,对于刺激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发展社会经济有十分积极的作用。
一条鞭法:是明朝张居正改革时,所作的税赋制度改革。其主要内容有四:第一,田赋和力役均按银征收;第二,将一部分力役分摊到田亩中征收;第三,简化合并征税项目;第四,改民收民解缴纳赋税为官收官解缴纳赋税。一条鞭法实施以后,首先,由于改以银征税,刺激了商品经济发展;其次,将部分力役摊入田亩中,一方面意味着放松了对人民人身控制,另一方面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最后,一条鞭法的实施防止了地主躲避赋役。
资本主义萌芽;
努尔哈赤;
皇太极;
三饷;指的是明末为了增加朝廷财政收入,在正常的税赋之外增加的辽饷、剿饷和练饷。合成“三饷“辽饷”始征于万历四十六年。明廷因“辽事”紧急,加派“辽饷”,崇祯三年,又强征“辽饷”,崇祯十二年,明廷又加征“练饷”,崇祯十年,明廷为农民,开征“剿饷”。 “三饷”,三项征银高达二千万两,超过正赋数倍。广大农民倾家荡产,饥寒交迫。
萨尔浒之战:萨尔浒之战,是明与后金争夺辽东的关键性一战。在这次战役中,后金军在作战指挥上运用集中兵力、各个击破的方针,5天之内连破三路明军,,缴获大量军用物资,成为战争史上集中兵力各个击破的一个出色战役,并由此成为了明清战争史上一个重要的转折点。此役之后明朝对后金之战略态势由主动变为被动,明帝国于东北地区的藩篱逐渐丧失,再也无法获得对后金的战略主动权,并直至王朝覆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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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
史可法抗清;
议政王大臣会议;议政王大臣会议简称“国议”(议政处),由满族贵族(满八旗旗主)组成,汉人不准参与,凡军国大事,全由议政王大臣决定,权力超出内阁之上,甚至“诸王大臣佥议即定,虽至尊无如之何”,既有民族岐视成分,也带有满人军事民主制的遗凤。康熙继位时年少,由诸大臣辅政,康熙设计诛杀鳌拜等人,了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力,但并没有取消这个机构。雍正时设“军机处” 由皇帝选派亲信的满汉大臣组成,称为军机大臣、军机大臣上行走,为首者称领班、首枢,成为处理全政大事的核心机构,而议政王大臣会议成了“空名”,虚衔。
首崇满洲;
军机处;清朝自雍正开始设置的中枢决策机构。为了当时用兵西北的军事需要,以达到办事密速的效果,一开始仅是临时性机构,称军机房。雍正十年正式改称军机处。初设时仅为军事方面,后来发展成总揽军政大权的中枢决策机构。实权远远超过内阁。它的设置彻底清除了宰相制度的残余和影响。军机处不下属机构,所以权力虽大,但并不同于宰相,仍同皇帝的秘书班子。军机大臣无定员,一般由亲王、大学士、尚书、侍郎等充任,俗称打军机,其幕僚称军机章京,俗称小军机。
理藩院;官署名,清代管理蒙、回、藏少数民族事务的机关。初为“蒙古衙门”,设承政、参政等官。崇德三年(1638)改“蒙古衙门”为“理藩院”,隶属礼部。顺治十八年(1661)改为与六部同等。理藩院的设置最初是为了处理蒙古事务,随着清朝对西北、西南各地区统治的进一步加强,理藩院管理的范围也逐步扩大到蒙古以外的少数民族地区。其具体管辖范围为内外蒙古、青海蒙古、之额鲁特部、回部与喇嘛所属各处。理藩院还掌管一部分属国及其他外国交往事务,如掌理与交涉事务。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另成立了衙门,这部分事务始改归衙门管理。另外,清还在上述地区分派将军、都统、大臣等驻防,直接管理少数民族事务。理藩院的设置和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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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臣的直接统治,标志清政权与少数民族地区隶属关系的加强,说明主义集权的统治已深入到边区。光绪三十八年(1906)理藩院改为理藩部。
总督巡抚;
改土归流;明清时期,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实施土司制度,即利用当地少数民族首领治理少数民族,这些少数民族的首领,名义上由册封,是朝廷,实际上可以世袭,与割据势力无异,他们自行其是,甚至与对抗,对当地少数民族群众实行残酷统治,成为地方之害。为了改变这样的情况,明清两朝开始以可由朝廷任免的流官,取代土司,故称改土归流。清朝雍正时期,开始了大规模的改土归流。雍正任命鄂尔泰为云贵总督,负责云南、广西、贵州、四川等地少数民族地区的改土归流。在原有的土司地区,按照汉制,设立府、州、县等,实行少数民族和汉族地区相统一的制度。改土归流后,西南少数民族与汉族的经济文化交流加强了,促进了西南少数民族的经济文化发展,巩固了中国西南地区的边疆。
地丁合一;即将丁银摊入田赋一并征收。为清代赋役制度的重大改革。历代均以人丁、地亩作为双重征税标准。虽有明朝一条鞭法规定代役丁银摊入地亩,但未普遍实行。清初赋役制度十分混乱,弊病丛生。为厘清积弊,康熙五十一年(1712)规定依照上年所报丁数,固定丁银税额,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五十五年四川、广东等地首次试行将丁银摊入各府州县地亩征收。雍正元年(1723),世宗从直隶巡抚李维钧所请,准于直隶地方一体仿行,次年令各省次第举行。惟奉天府(今辽宁)以民人入籍增减未定,仍行分征。此法虽各省实施程度不一,但到乾隆十年(1745),除山西个别地区外,已基本通行全国。摊丁入亩使地丁合一,田亩成为单一的征税标准,简化了税种和稽征手续,减轻了无四、少地农民的负担,在赋役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四库全书》:是乾隆皇帝亲自组织的中国历史上一部规模最大的丛书,经十年编成。丛书分经、史、子、集四部,故名四库。 “四库”之名,源于初唐,初唐官方藏书分为经史子集四个书库,号称“四部库书”,或“四库之书”。经史子集四分法是古代图书分类的主要方法,它基本上囊括了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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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图书,故称“全书”。
考据学;考据学又称“汉学”,是清初兴起的以考据为治学内容的学派,在乾隆、嘉庆时达到极盛,形成了乾嘉考据学派。他们推崇汉代的许慎、郑玄等人,热衷于文字音韵、名物训诂、校勘辑佚,用考据之法解释经史,故号为“汉学”。因其学风朴实,又称朴学。主要从事于古文字学和古音韵学的研究,对古籍的整理,考订、校勘、辩伪和辑佚方面取得了成就,人们把这些人称之为“乾嘉学派”。
郑成功:明末清初军事家,民族英雄。隆武帝赐姓朱、并封忠孝伯,这也就是他俗称“国姓爷”的由来。清兵入闽,其父郑芝龙迎降,他哭谏不听,起兵抗清。后与张煌言联师北伐,震动东南。郑成功一生,抗清驱荷,以赶走荷兰殖民主义者、收复祖国领土的业绩载入史册,海峡两岸均立像树碑纪念。
二、问答
隋朝:1隋统一不久爆发全国农民大的原因、隋末农民的历史作用及其特点;
原因(1)隋朝后期的社会危机:①土地集中,农民耕地太小。隋是通过宫廷政变而夺取政权的,隋统一后,原来大地主占有众多的土地未被触动。隋又沿袭北齐所实行的均田制,使官僚贵族们兼并土地又披上了合法的外衣。大批官僚地主按官职品级以永业田、职分田、公廨田的名义大量占有土地,同时还通过奴婢、部曲的授田,继续扩大他们的经济力量。广大农民只有少许土地,还要承担繁重的租调和徭役。因而早在隋文帝统治时期,社会已是动荡不安。②隋朝后期,生活奢侈。以“爱民著称”的隋文帝,随着政局稳定也大兴土木,营造宫殿,讲究享受。③统治阶级内部矛屈尖锐。文帝晚年为加强皇权而杀戮世族、功臣,他只信任杨素,任其上下欺诈。
(2)隋炀帝的残暴统治:①繁重的赋役。隋炀帝是历史上的暴君。为了奢侈挥霍,除加重对农民的租调剥削外,还恣意敲诈勒索。“租赋之外,一切征敛”,无止境地徭役和兵役。兴建东都、开凿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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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筑长城、掘长堑、伐木造船等等。百姓一年四季疲于奔命。人死于役,家伤于财,无法进行生产和生活。②隋炀帝生活十分腐朽。从大江以南,五岭以北搜罗奇材异石,诏令全国各地献奇禽异兽、草木花果之类,使之四季如春。炀帝到处巡游,每次巡游,队伍庞大挥霍无度,人民负担极重。③对高丽的战争:炀帝曾三次“亲征”高丽。每次动员百十万,更加重了人民负担,直接促成全国性的农民大。
历史作用①推翻了隋炀帝的腐朽统治,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扫除了最大的障碍。
②沉重地打击了地主阶级,尤其是给门阀大族势力以致命打击,削弱了整个地主阶级的力量。
③土地集中的社会问题得到缓和,奴隶等社会阶层得到,身份地位有所上升,这些变化为唐初社会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特点①以反对繁重徭役兵役为号召 ②参加的阶级和阶层十分广泛
③爆发地区广泛
④反隋起兵往往与粮食,粮仓问题密切相联。
2隋统一的历史条件和意义;
历史条件①魏晋南北朝以来的长期和战乱,百姓饱受苦难,迫切要求统一
②魏晋南北朝以来的各名族融合和交往,隔阂基本消除,有利于统一的形成
③魏晋南北朝以来的经济发展,为统一准备了经济基础,特别是经济的发展,推动了经济文化的交流,迫切要求结束南北对峙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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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南北朝以来,南北方的阶级关系也发生了新的变动,原来统治社会各方面的门阀氏族日趋衰落,格局争权存在的经济基础和阶级基础均已削弱,有利于集权国家的出现。
⑤南北朝后期,北强南弱的形式已形成,南北力量均衡被打破,特别是杨坚上台后勤于政事,实行若干改革措施,进一步扩大了南北朝的差距,由北方统一南方已形成定局。
意义①结束了长达四个世纪的,割据,混战的局面,使社会发展步入正轨内,人民生活得以安定,为社会生产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②促进了各族人民的进一步融合
③有利于南北经济文化的进一步发展,为唐朝的繁荣强盛奠定了基础
3结合隋朝政治、经济措施及其影响,认识它在中国封建社会历史中所处的地位。
隋文帝杨坚为巩固与加强封建统治,总结了秦汉魏以来的统治经验,在政治和经济上进行了一系列地改革和整顿。
(1)在政治上:①改革官制,在废除北周的官制,确定了三省六部制。在地方,废除了东汉以来的州、郡、县三级制,实行州、县两级制。地方官吏由任免,加强了集权。②改革刑律和府兵制。制定《开皇律》,废除了枭首等酷刑,处死刑由决定,冤屈者可以向上申诉。在府兵制方面,废除了西魏以来兵士另立军籍的作法,建立府兵制,为农业生产增加了大量的劳动力,扩大了兵源,减少了国家的财政负担。③创立了科举制。隋文帝废除了九晶中正制,采取了考试取士的科举制度。庶族地主可以经科举考试当官,打破了士族门阀把持选举的局面,扩大了封建统治基础。
(2)在经济上:①继续推行均田制,使农民得到一些土地,有利于生产和生活。②实行租庸调力役制。③整顿户籍。制定保闾制度。大索貌阅,进行大规模的户口清查和实行输籍法。这不仅使国家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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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的户口大大增加,赋税收入激增,也使户籍制度更加完善。
综上所述,隋的统治虽然短暂,但它开创了全国再统一的新局面。特别是隋文帝的改革措施,不仅适应了封建国家提高行政效能,加强和完善了集权的政治制度,有利于社会的安定、经济的繁荣,而且隋的政治机构,军事制度、法律、田令、赋税制度等等都具有承前启后和对后代有巨大的影响。因此,隋是我国封建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为封建经济的繁荣和统一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唐朝:1两税法推行的历史背景、内容及意义;
背景①均田制破坏后,唐朝的赋税征收日益混乱,的经济实力严重削弱
②安史之乱以后,军阀割据,战乱频繁,经济危机进一步加深。尤其是军阀割据,使唐王朝直接控制的地区大为减少。
③为了支付浩大的开支,唐采取了许多苛酷的办法搜刮民财。这种无的榨取勒索,激起农民的激烈反抗。社会危机的日益严重与财政状况的不断恶化,迫使唐不得不对赋税制度与财政体系进行改革与整顿。
内容①取消租庸调及一切杂税
②不分主户,客户,一律以现居地为准登入户籍纳税
③放弃按丁征税的方法,改为按照资产和田亩征税,即根据资产定出户等,确定应纳户税税额,根据田亩多少征收地税。
④没有固定住处的行商也要负担赋税,按照收入的三十分之一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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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每年分夏秋两季征税,夏税不过六月,秋税不过十一月。
⑥量出制入,唐根据财政支出的需要,定出全国点税额,分配各地征税,这成为我国赋税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
意义①两税法使中唐紊乱的税制简化统一,扩大纳税面,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
②国家对百姓赋税征收的标准由税丁向税产,这是中国赋役制度发展史上划时代的变革。
③原先享有免税特权的官僚地主,不定居商贾,不在籍的民户都要纳税,扩大了税源,官府控制的户口大量增加,赋税收入有了明显增长。
④两税法关于定税计线,折线纳物的规定,虽然不是征收货币,却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刺激商品经济的发展。
2安史之乱爆发的原因及其影响;
影响①战乱使社会遭到了一次浩劫
②使唐王朝自盛而衰,一蹶不振,再也无法控制地方藩镇割据
③农民和地方阶级的矛盾日益尖锐化,形成唐中叶农民的高潮
④经过安史之乱,唐王朝失去了对周边地区少数名族的控制
原因。玄宗天宝年间,封建统治出现了危机,地方势力膨胀,统治势力削弱,从而导致了安史之乱的爆发。其性质是唐朝地方割剧势力与政权之间的一场权力斗争。引发这场大乱有其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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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社会背景。(1)政治危机——政治,各种矛盾激化。唐玄宗初即帝位时,是一个励精图治的皇帝。但在开元后期,特别是天宝以来,荒于朝政,纵情逸乐,宠幸杨贵妃,政治逐渐走下坡路。二是,信任奸佞小人。宠信宦官高力士,重用李林甫、杨国忠。李林甫居相位19年,独揽朝政,广结党羽,排斥异己,奸恶累累;杨国忠不学无术,李林甫死后接相位,身兼40余职,他排斥异己,广收贿赂,赏罚无章。朝政更加紊乱。三是,宦官专权。玄宗重用宦官,常派宦官出使和监军,高力士最受宠信,四方进奏文表都经他手,许多事情由他裁决,文武百官只有走他的私门才能升迁。唐朝后期一百多年的宦官专权,正是此时种下的祸根。四是,贵族广占土地,农民大批失地,食不果腹,衣不蔽体。而统治阶级却花天酒地,挥霍无度,“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正式社会西安市的真实写照。朝政的和阶级矛盾的激化,为地方割据势力的反叛提供了时机。(2)军事危机——府兵制瓦解,节度使专权,内轻外重局面形成。唐朝初年,实行府兵制度,拥有比较强大的武装力量,可以举关中之众以临四方,造成内重外轻的形式。到了玄宗时期,均田制逐渐解体,使府兵制失去了基础而逐渐瓦解,代之而起的是募兵制。这些多时雇佣的职业兵,终身免除课役,并可携带家口随军,长期被边防统军将领控制,变成他们的私人武装,作为军事叛乱,割剧的工具。为了对付西方的吐蕃、北方的突厥和东北方的契丹和高丽,唐朝于睿宗景云二年(711年),置节度使(掌握边镇武力的)。玄宗天宝初年,在北方、东北、西北和岭南“置十节度经略使,以备边”。节度使总揽军、政、财、监之权,形成一种强大的地方割剧势力。天宝以后,为了边疆防御需要,一人常兼统数镇,如安禄山就身兼范阳、平卢、河东三镇节度使,连州跨郡,形成王国。当时,全国总兵力57万余人,而十镇节度使(或经略使)则拥有兵力49万,所余8万人,既要宿卫京师,还要驻守内地,内轻外重局面形成。这种情况标志着唐初以来的“内重外轻”的国防已被破坏,失去了对边镇势力的控制力量,使边镇势力成为对的巨大威胁。因此,节度使同唐争夺对人民的统治权的矛盾,是导致安史之乱的基本原因,也成为后来形成藩镇割剧的根源。
影响。天宝十四年(755年)十一月,安禄山以奉密旨诛杨国忠为名,在范阳起兵。令部将史思明留守范阳,自己统兵15万,号称20万,挥师南下,“安史之乱”爆发。这场叛乱历时8年,对唐朝的影响极大,使唐朝由强盛转向衰落。(1)社会经济遭到很大的破坏,户口锐减。安史之乱持续的时间比较长,战争的规模也比较大。—次战役双方往往要死数千人,乃至数万人,伏尸数十里,造成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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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劳动力的巨大损失。唐玄宗天宝末年全国有900余万户,至唐肃宗上元元年(760年),只剩193万余户。唐朝的元气大伤。此后,中国经济中心开始南移。(2)集权势力进一步削弱,形成了藩镇割据的局面。即唐朝由集权走向地方割剧的转折点。(3)它使唐朝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从积极开拓转变成为消极防御。安史之乱中,唐朝多调内地平叛,边防空虚。吐蕃控制安西四镇,占领河西、陇右地区;南诏势力不断骚扰南境,使巩固的多民族统一局面遭到破坏。这一切都说明,安史之乱后,统一、繁荣的唐王朝已经过去,唐朝开始走向衰败。
3黄巢大的原因、特点、作用及失败的教训;
原因:(1)河南、山东交界的黄河下游地区在藩镇割据和军阀混战中,人民生活极端困苦,是矛盾集中的地方。(2)这一带是唐划定的海盐区,武装私盐贩和广大破产农民汇合,逐渐形成农民的洪流。(3)咸通十四年,关东地区发生严重旱灾,“所在皆饥,无所依投”。民以蓬子为面,槐叶当菜。到处是逃荒的人群,遍地是饿死的尸体。但唐仍然派官吏催交赋税,农民“撤屋伐木,雇妻鬻子”,只可供税吏的酒食用费。农民被逼得走投无路,进行反抗斗争。
失败原因(教训):没有建立巩固的根据地,犯了流寇主义错误,没有彻底消灭唐朝和瓦解各地的藩镇势力,以及大将朱温在关键时刻叛变投敌,是黄巢失败的三个重要原因。
历史意义。(1)这次从根本上动摇了唐朝的统治。农民军英勇战斗了整整10个年头,队伍发展到60万人,转战黄河,淮河,长江,珠江流域的广大地区,行程数万里,其规模之大,声势之壮,不仅是我国农民战争史上的壮举,也是世界农民战争史上的奇迹。军一度攻取唐朝的政治中心长安,从根本上动摇了唐朝的统治,唐朝已经名存实亡。(2)沉重打击了封建地主阶级。不仅贪官污吏受到应有的惩罚,地主豪绅也遭到猛烈的冲击,特别是对士族大地主以及门阀制度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扫荡。士族地主“丧亡且尽”,“自五季以来,取士不问家世,婚姻不问阀阅”,反映了土族地主作为支配政治和社会的力量已经消失,这是唐末农民的伟大历史贡献。(3)这次首次提出了“均平”的要求,这是又—个特点。这个要求具有鲜明的反封建性质,触及了封建社会财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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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不均的实质,反映了农民阶级在长期的斗争中对封建制度认识的提高。均平的口号对后世农民有极大的影响,从这一点来说,唐末农民在我国农民战争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4唐代均田制有何变化?说明什么;
变化:(1)妇女不授田。隋朝大业年间免课妇女租调,唐朝因其制,妇女不起课,亦不授田。(2)奴婢、部曲、耕牛不授田。因为,唐初奴婢多为良人,按良人授田;而且唐代官吏有大量的官人永业田,家内的奴婢和耕牛不必再分田。(3)僧尼、道士、女冠及工商者可授田。这是对寺观和商贾占有土地的既成事实给予法律的承认。(4)不准土地买卖的禁令有所松动。土地买卖是导致土地兼并和均田制破坏的重要原因。(5)大量的官人永业田、赐田、职分田,使官僚贵族广占土地合法化,它促使了大土地私有制田庄经济的发展。(6)受田土地有狭乡和宽乡之别。
评价(说明):(1)均田制规定的受田数字,只是国家对农民占有土地的最高,而且受田不足是普遍存在的现象。(2)均田制的推行部分满足了农民的土地要求,提高了农民生产积极性,使遭到战乱破坏的农业生产得以恢复和发展。把无主荒地分给农民,使大面积荒地得以开垦,大大扩大了耕地面积。(3)均田制的实施有利于农民摆脱对豪门大族的依附,使之成为国家编户,从而扩大国家赋役的来源,增加财政收入,有利于集权制度的加强。
5唐初为什么要调整统治?在政治、经济、文化上采取了哪些措施?作用如何;
(1)政治方面:①知人善任,虚怀纳谏。②革新政治。唐初部分沿用隋制,鉴于隋亡,制度又有所革新。
(2) 经济方面:① 轻徭薄赋,劝课农桑。②戒奢从简
(3)文化方面:兴科举。以儒为师,大办学校。唐朝的文化策略,既有继承又有创新。兴科举是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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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隋制,以儒为师是继承汉制。但是,在继承的基础上,都有较大的发展。大办学校,就其规模、种类、数量和课目设置,都是前代无法比拟的。
(4)民族关系方面:最过人之处是他的宽容,因为宽容,贞观时期的民族关系异常融洽。唐太宗采取了以下一些措施: 任用少数民族人做官;准许少数民族内迁,定居长安,当时的突厥族就有万家之多;采取和亲,著名的就是唐朝宗室女文成公主和吐蕃的松赞干布结婚;建立了州县制度,仍然用少数民族领袖为官。
6唐代官制的特点。
唐朝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唐代官制起着承前启后的历史作用。其特点表现为:一、集权制度的进一步发展;二、各级政权的组织比较严谨,分工比较明确;三、一律听命于,对负责。集权的加强。唐初,政治、军事、法律等都承袭隋制。从太宗开始,逐步加以改革,使之日趋完备。
在政权机构方面,继承隋的三省分权制,设尚书、中书、门下三个省。中书省草拟诏令,门下省审核,尚书省通过下属的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贯彻执行军令政令。除三省六部外,尚有御史台、九寺,五监等机构。
地方实行州县两级制。边疆要冲地区,别立都督府,长官都督兼理民政。县以下,百户为一里,置里正一人;五里为一乡,置耆老一人。
太宗根据山川自然形势,分全国为十道。 玄宗时改为十五道。每道设采访使监察地方官吏,设节度使驻守边境。此外有度支、盐铁、转运、铸钱等临时官职。
在任官制度方面,继承并发展了隋代的科举制,明经与进士两科经常开科取士。一般重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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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于进士。
在军事制度方面,唐初沿用前代的府兵制,在关中设置军府。贞观间军府逐渐增多,各府置折冲都尉统帅卫士,故称之为折冲府。
在立法与司法制度方面,唐发展了隋朝的立法形式,有律、令、格、式四种。
7唐代史学的特点
(1)唐朝建国以后,为了适应大一统的封建国家对人民思想意识进行统治的要求,开始设立国家史馆,广集人才,修纂前朝及当代史籍,正式确立了官修史书的。
(2)在史书体裁方面,唐代除了沿袭前代的编年,纪传体以外,还创立了新体史书,专门记述政治经济文化。包括《唐六典》《通典》《唐会要》三种。
(3)这一时期,历史地理学的研究与撰述也有很多成果。
五代十国、辽、北宋、夏:
1评述周世宗的改革;
1)改革的原因。其一,后周建国前后,随着全国政治形势的变化,结束割据分争正成为历史的基本趋势。其二,此间。契丹的不断南扰,更促使中原人民要求国家同意,以加强抵抗力量。
(2)改革的基础。周太祖郭威在立国之初,为了缓和社会矛盾,巩固统治,对内进行了初步的改革。他厉行节俭,取消一些杂税,废止一些苛法,对北方经济的恢复起到了一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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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改革的内容。周世宗即位以后,继续并扩大了周太祖的改革事业。主要措施有三:其一,恢复生产,均平赋税,招民垦佃,兴修水利,抑制寺院经济,为发展北方经济创造了有利条件。其二,整顿科举,选用人才;澄清吏治,严惩贪官;制定了《大周法统》,力求刑罚不乱;下诏求贤,政风有所好转,集权有所加强。其三,整编禁军,严肃军纪。裁弱选强,提高战斗力。
(4)改革的作用。其一,通过改革,后周内部政局稳定,经济、军事实力增强,从而为抗击契丹的进扰和统一全国的活动创造了有利的条件。显德二年(955年),柴荣出兵从后蜀手中收取秦、凤、阶、成四州。接着,他又三次亲征南唐,尽得南唐江北、淮南十四州之地。显德六年(959年),周世宗北伐辽国,展开了收复燕云十六州的战争,很快就收复了瀛、莫、易三州及其附近的三关之地。柴荣本待继续进兵,不幸患病军中,只好退师,不久去世。其二,后周世宗柴荣从缓和社会矛盾,巩固封建统治的目的出发所进行的改革活动,在客观上顺应了历史发展的趋势,对安定北方社会,恢复中原经济起了积极作用。他在改革的基础上,把握时机抗击契丹,收复失地,虽然壮志未酬,但这为后来北宋结束五代十国割据局面,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其意义还是重大的。
2北宋集权加强的主要表现及其基本特征;
1)北宋建国之后,宋太祖赵匡胤和宰相赵普鉴于五代君弱臣强、藩镇割据造成王朝短命的历史教训,为了宋朝的长治久安和加强对人民的与控制,因而逐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封建主义集权的政治统治。
(2)北宋加强集权的主要表现为:①集中军权。以“杯酒释兵权”的戏剧性形式,收回诸大将手中的兵权,并随之废除节度使在地方专军管民的制度。取消殿前都点检一职不设,将禁军分属“三帅”统领,由皇帝直接掌握。将的领兵权与发兵权分离,设枢密院为全国最高军政机关,其长官枢密使虽有发号施令之权但不掌军;三帅虽掌兵,却无发兵之权。实行“更戌法”,凡各地驻防禁军,其驻防地时常更换,名为练习勤苦,实为防止与地方势力勾结。又经常易置将士,使“兵无常帅,帅无常师”,兵不识将,将不专兵,从而防止将领专兵跋扈。 ②集中行政权。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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削弱相权,在宰相之下设参知政事,相当于其副职;设枢密使分去宰相原拥有的军政权;设三司使(领户部、盐铁、度支三部)分去宰相原有的财政权,从而使宰相成为单纯的行政首脑。其二,加强台谏制度,设御史台以纠察百官,肃正纲纪;置谏院以控制言路。宋代台、谏之官其权力气势几与宰相相抗衡,使相权进一步受到牵制。其三,加强对地方行政的控制。宋初规定,州的长官只辖本郡,不得兼管他地,并选文臣为知州。同时,为了削弱地方主官的权力,还设通判一职,名为监督一州之财税,实则为皇帝耳目,使其与知州相互牵制,避免地方长官个人擅权。其四,发展科举,用以培养和选拔人才,不断地补充各级统治机构。同时,又严禁举子“谢恩于私门”,以图避免土大夫结成朋党。 ③集中财政权和司法权。通过转运使(路)、通判(州)、主簿(县)这一系统,把地方财政统一起来,使“财力雄富”,而地方支用“悉出于三司”,使地方失去对抗、割据一方的物质基础。各路的提点刑狱掌其范围内各府、州、县之司法,并规定地方凡死刑案件须报刑部复核批准,将地方司法权收归。
基本特征:
3评述王安石变法;
(1)新法实施以来,的财政状况有所改善,军备实力也逐渐增强,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积弱积贫”的局势。
(2)王安石变法一开始就遭到守旧派的反对,变法派与守旧派的斗争一直很激烈。在宋神宗的支持下,使新法得以推行17年之久。但是变法触犯了官僚、豪绅、大地主的特权和既得利益,因而遭到他们的猖狂攻击和反对;变法派队伍中也混入了一批投机分子,造成内部纷争;宋神宗在反对派的包围和压力下也曾对变法有所动摇;变法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土地高度集中的问题,因而缺乏坚实的群众基础,这是王安石变法失败的主要原因。元丰八年(1085年),宋神宗病死,哲宗即位,改元元祐,其祖母高太后起用守旧派代表人物司马光、文彦博等执政,尽废新法,排斥变法派,变法失败。王安石也于次年抱恨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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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安石从巩固北宋封建统治的目的出发进行的改革,虽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当时的社会矛盾,而且有的新法措施在当时客观上也不可能行得通,但通过其初步实施,对社会危机的暂时缓和、国力的增强和促进生产的发展,无疑起—了积极作用。王安石的变法最终虽然失败了,但他却作为11世纪杰出的改革家而被载入史册,他的改革实践对后人可资启迪和借鉴。
4辽(契丹)的主要政治制度及其特点。
(1)“胡”、“汉”分治的官制——南北面官制。在皇帝宫帐之北设北面官衙署,主管宫帐、部族;属国之政;在皇帝宫帐之南设南面官衙署,主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南面官多系汉人,往往无权,凡军国大政皆操之于北面官契丹贵族手中。
(2)部族制与州县制并行的地方行政管理制。辽国在契丹人和其他游牧居民地区采用部族制,根据各族大小,分其为大部族、小部族,各置某族司徒府,下有某部族节度使司、某部族详稳司等管理机构。在汉人和渤海人居住区大都仿唐制,实行州县制,州设刺史、同知;县设县令、县丞等对辖区进行管理。此外,在一些地域还有投下军州这样一种特殊行政区划单位。(3)四时捺钵(行在)制。辽统治者每年四季都要出狩,所以设“四的·捺钵”(行在)。这种制度表面上是为狩猎和避寒暑,实际上往往借夏、冬二季出狩机会“召集北、南臣僚议国事”,从而使皇帝直接掌握地方情况,加强对各部族的控制。
(4)辽代兵制,规定凡契丹男子15岁以上,50岁以下均隶军籍。
(5)契丹立国之初仅以习惯法约束部众。921年,阿保机“诏定法律”,始有成文法——《决狱法》,其中载有:“凡契丹及汉人相殴致死,其法轻重不均”,“贵贱异法”等内容。该法充满着强烈的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的色彩。
(6)综观辽国主要政治制度,具有两个突出特点:其一,实行“胡”(契丹和其他游牧民族)“汉”(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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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和渤海人)分治;其二,奴隶制与封建制并存。
金、南宋:
1宋金关系;
2评述岳飞的抗金斗争;
3分析促进我国封建经济重心南移的原因;
(1)北方战乱较多,南方相对和平稳定
(2)北方农民大批南移,带去了先进的生产技术,并补充了江南的劳东力
(3)江南统治者为发展实力,比较重视发展经济
(4)南北方劳动人民共同辛勤劳动,开发了江南
(5)南方生产条件和自然环境比较优越
4金政权封建化的历史进程及其评价。
元朝:
1, 元朝巩固统一和加强集权的措施;
2元代的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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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世祖至元时,把居住在当时中国境内的人分为四等:第一等是蒙古人,包括原来蒙古各部的人:第二等是色目人,包括西夏、回回、西域以至留居中国的一部分欧洲人;第三等是汉人,包括契丹、女真和原来金统治下的汉人;第四等是南人,指南宋统治下的汉人和西南各民族人民。元统治者把色目人列为第二等,是因为要提高回回上层分子的地位,使他们成为蒙古贵族统治的助手。把汉族分为汉人和南人,则是为了要分化汉族人民,削弱他们的反抗力。
元朝采取各种方法来固定这些民族的等级。在统治机构中:长官和掌权的官吏都是蒙古人或色目人,其次才是汉人,而南人在宋亡后的一个长时期内,几乎很少人在作官。地方的官吏达鲁花赤一般也由蒙古人担任,并规定色目人作同知,汉人作总管,同知、总管彼此互相牵制,都要服从达鲁花赤的指挥。在组织上:有蒙古军、探马赤军、汉军和新附军的区别。出兵时各军参差调用,而以蒙古军为主力,军权都掌握在蒙古军帅的手中。在刑法上:规定蒙古人、色目人和汉人分属不同的机关审理,蒙古人殴打汉人,汉人不得还手,蒙古人打死汉人只流放北边充军。又规定汉人、南人不得聚众败猎和迎神赛会,不得执弓矢,甚至连养狗养鹊鸟都不许可。在征敛方面:如括马,蒙古人不取,色目人取三分之一,汉人、南人则全取。此外,在《元典章》中纪录的很多法令,都是针对汉人、南人制定的,并且指出蒙古人不受这些法令的约束。
3元末红巾军的原因和历史作用;
原因:
历史作用:(1)许多地主受到,财产土地被剥夺,佃农和奴仆成为小块土地的主人,上升为自耕农,使元朝土地高度集中的情形得以改变。
(2)“驱口”通过参加斗争,获得人身自由,处于工奴地位的“匠户”身份有所提高,劳动者人生依附关系的削弱,有利于生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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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迫使明王朝统治者接受元朝灭亡的教训,实行一系列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有利于恢复和发展生产的措施,以维持其统治的长治久安。
4简评成吉思汗;
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一位杰出的人物,其本人及其子孙的军事征服活动,克服了当时东西方陆路交通的人为障碍,极大地促进了东西方文化交流,推动了人类文明的进步。在东方,成吉思汗及其子孙弭平了中国自唐朝以后形成的数个政权分立对峙的局面,最终奠定了现代中国的基本版图。成吉思汗统一蒙古各部,在历史上起了进步作用。攻金灭夏,为元朝的建立奠定了基础。他军事才能卓越,战略上重视联远攻近,力避树敌过多。用兵注重详探敌情、分割包围、远程奇袭、佯退诱敌、运动中歼敌等战法,史称“深沉有大略,用兵如神”。另一方面,他作战具有野蛮残酷的特点,大规模居民,毁灭城镇田舍,破坏性很大,另外13世纪主要封建国家社会危机深重,为成吉思汗实行大规模军事扩张提供了有利
5评述忽必烈推行汉法;
(1)因为仿效汉法改制有利于社会进步和民族融合,有利于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 (2)为了巩固对中原地区的统治。
2、主要内容(措施)
(1)仿效中原王朝的政治,建立行省制度。设中书省,作为全国最高行政机构;地方上设“行中书省”,派遣官吏,征收赋税,进行统治。将、云南、辽阳(今东北地区)、岭北等边陲地区都置于管辖之下。我国省级行政区的设立是从元朝开始的。
(2)推行重农。下令禁止蒙古贵族圈占农田做牧场,把许多牧场重新恢复为农田。设立专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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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农业的机构司农司,规定“户口增、田野辟、赋役平”作为衡量官吏政绩好坏的标准。另外,还颁行《农桑辑要》,指导全国农业生产。
3、影响:忽必烈的改革有利于社会进步和民族融合,巩固和发展了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如当时元朝人所颂扬的,“上视汉唐极盛之数,无以加此”。
6元朝统一全国的历史意义。
(1)结束了自五代十国以来,持续了近四百年的大局面,开创了元、明、清三代的大一统中国,促进了各个民族的经济、文化交流和我国古代科学技术的发展;(2)加强了中国与国外的交流,中国一些重要的科技发明被带到了西方;(3)正式归入我国版图,设置了澎湖巡检司、云南设置了行省,我国今天的版图在元朝基本奠定。
明朝:
1明初恢复社会经济的主要措施;
朱元璋了解下层民众之疾苦,认为“民富则亲,民贫则离,民之,国家休戚系焉。”对于战后的残破局面,力主恢复,采取了以下的办法:
1、在经济上,编造黄册和鱼鳞图册(因图册上所绘土地方位若鱼鳞,故名鱼鳞图册),载明田亩位置、土地等级及户主姓名等,作为征收田赋的依据。把保证农民的一定生产、生活条件和恢复发展生产,作为安定民情。
2、恢复统治秩序的措施:(1)、徙富民,抑豪强。使大量富户远离乡土,并承担各种差役,以缓和阶级矛盾。(2)、移民屯田,奖励开垦。多次下诏并通过设司农司、考核官吏等办法尽量使抛荒的土地得到垦殖,以调整土地占有情况,刺激农民生产的积极性。(3)、减免赋役。对所归附地区、灾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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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王之地”多次蠲免税粮,多次减轻自耕农的负担。(4)、争夺劳动力,垦荒屯田。下诏释放奴隶,由朝廷代赎因饥荒而典卖的男女,使其人身自由。普通地主不许蓄养奴婢,对寺庙占有大量土地和僧侣也作出了规定,各州县只有一个寺庙,40岁以下的妇女禁止当尼姑,20岁以上的男子要经过考试以后才能当和尚;(5)、兴修水利。派遣专吏并责成地方官兴修水利,以促进农业发展。(6)、鼓励种植经济作物,以解决衣着问题。这些措施的实行,促进了明初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
2明后期黑暗统治的主要表现;
1、内阁倾轧
为当首辅,朝臣之间明争暗斗。英宗即位初,太后委政内阁,出现了明朝内阁的“票拟”制度。从此,为争夺大学士,特别是首辅之职,官僚之间展开了激烈的争斗。出现所谓“大礼议”之争,此后,张璁、夏言和严嵩等先后为首辅,内阁倾轧更加激烈。
2、宦官专权
明朝初年,鉴于汉唐宦官专权之弊,规定内臣仅供宫内役使,不得干预政事不能兼外臣文武衔,官不过四品。成祖靖难之役曾得力于宦官,以为家奴可靠,遂予以出使、专征、监军、镇守地方和掌握特务机关之大权。此后,司礼监秉太监有“批红”之权,得以趁机利用皇帝名义,按照自己的意图行事。英宗以后,王振、汪直、刘谨、魏忠贤等相继控制朝纲,称为明代四大宦官。宦官专权的结果,使明王朝的政治日益黑暗,人民苦难不断加深,阶级矛盾进一步激化。
3、财政危机,赋役繁重
皇帝大置皇庄,皇族、勋戚、官僚纷纷效仿,大肆兼并,农民破产,军屯破坏。诸王、公侯、监军太监、统兵将领、卫所军官和地主豪强竞相吞并屯田,役使屯丁,使军屯制度破坏,国库收入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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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边防力量削弱。
4、流民
大批失去土地的农民,为了躲避赋税、徭役、地租的追呼敲扑,不得不背井离乡。 明代中期,随着大土地所有制高度发展,阶级矛盾日趋激化,各地农民遂奋起反抗地主阶级的统治。此起彼伏的大规模农民,对明朝统治构成了极大的威胁。
3明末大首先发生在陕北的原因、意义和历史教训;
原因:(1)这里地瘠民贫,商品经济很不发达,尤其是实行一条鞭法后,一概征银,更加加重了农民的负担,其生活更加困苦。
(2)这里又是边防重镇所在,无以为生的农民常以当兵或充当驿卒维生,而克扣和拖欠军饷又特别严重,多次激起兵变。崇祯初年,裁剪驿卒,更使许多人生活无着。这不仅激化了阶级矛盾,且为农民准备了数量多,素质好的组织者和领导人。
(3)与日俱增的灾荒。
历史意义:一是军推翻了腐朽的明朝,打击了地主阶级,调整了生产关系,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二是军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均田”的口号,将农民的平等要求集中到土地问题上,表明农民战争进入了以反对封建土地所有制为斗争目标的更高阶段。三是军提出“公平交易”的口号,反映了工商业者的利益,顺应了商品货币经济发展的要求。
历史教训:一是由于清兵入关,满汉地主联合,二是军内部严重的流寇主义,不重视根据地的建设和巩固地方政权,队伍素质低下,思乡观念重,不愿意在北京,而希望衣锦还乡回到陕西。三是的失误,追赃助饷,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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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明初封建主义集权的主要特点;
1、在废中书省,罢丞相,升六部设内阁
2、在地方上废除行省,设三司
3、完善监察制度
4、在司法上编定《大明律》
5、屡兴大案,清除功臣
6、在军事上,制定“卫所”制度
7、设立锦衣卫和巡检司
8、加强学校和科举,使学校和科举更加规范,并实行八股文举士。
5明代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
明代商品经济得到进一步发展,一种新的生产关系即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开始萌芽。其原因主要在于明代中叶,社会经济比前期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尤其是农业和手工业的生产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并且出现了产品商品化的趋势,社会分工和交换的频繁,使商品经济空前活跃。
1农产品商品化的趋势日益明显2手工业生产水平的提高3明代社会分工明显扩大4商品经济的发展5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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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
1清代主义集权制度是如何加强的;
一、强化和地方统治机构
1、建立和完善各级统治部门
在的中枢部门,依明制设内阁和六部,作为全国最高行政机关,下设六部。但清初真正的权力中心是议政王大臣会议。议政王大臣会议是最高中枢决策机关,由满洲贵族亲王郡王参加,对皇权是个很大制约。
康熙亲政后,在宫内设立南书房、选词臣才品兼优者入值,称南书房行走,负责起草谕旨,成为机要秘书和实际的权力中心。
雍正年间,由于对西北葛尔用兵的需要,因内阁不在军中,南书房词臣又力处理军政,雍正八年(1730)在内廷设立军机房,1732年改为军机处,军机处作为最高权力机关。军机处是清代皇帝直接指挥下的最高军政决策机构。
2、在地方地方上,实行由省、道、府(直隶州、厅)、县(州、厅)及边疆特别行政区所构成的地方制度
3.健全对各级官吏的考察制度
清代选官制度沿袭明代的科举制度,是正途,还有捐纳制度,捐款纳资购买官衔,在任官方面,实行本籍回避制度,凡出任地方官吏,必须回避本省。凡天下文武都要定期进行考察。以三载(武官五年)考绩,定升降奖惩。京官曰“京察”,外官曰“大计”,武4、军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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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实行军事统治是其政权的一个特色,在军事上,以八旗兵驻守京城和各省城镇要地,配以绿营兵,形成严密的军事控制网。
以军事组织言,八旗与绿营兵构成清代统治工具。以行政机构言,八旗各级衙署与州县系统并存。直至清末,凡八旗成员统称“旗人”,与州县所属“民人”以不同形式受清统治者役使。
4在思想上大兴。同时宣扬以孝治天下
为笼络各族中的上层人物,努力加强文化思想统治。一方面,大力提倡程朱理学,积极进行思想诱导,以束缚人们的思想,麻痹人民的斗志。另一方面,大兴进行严酷的思想控制。
官曰“军政”。
2清代地丁合一制度及其意义;
背景:第一,清初仍然沿用明朝的一条鞭法,但是由于地主藏匿人口和流民增多,使得土地和人口清查很难得到准确的清查;第二,由于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和人口增长,丁银已经成为农民一项沉重的负担。为了保证稳定的税额、缓和阶级矛盾,确定人口数量,清下令废除一条鞭法,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摊丁入亩。
内容:摊丁入亩的实施具体分为两步:第一步,清于康熙五十一年下令,按照康熙五十年的全国丁税额为准征税,以后增加人丁,不再额外增加税额,这就使得每年的丁税有了固定的数额。但是这只是不再增加丁银,并非取消丁银。第二步,即实施摊丁入亩,所谓摊丁入亩,也就是将固定下来的丁银,分摊到田亩中征收,不再以人丁为对象征税。具体做法是将各省原来应该缴纳的丁银,分摊到各州县,地税一两分摊若干丁银,称“地丁制”。同时班匠银、市丁银等其他赋税也分摊到田亩中征收。至此,持续了近半个世纪的赋税改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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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义:摊丁入亩是我国古代赋税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它彻底改变了我国以人丁和土地为主的二元税制,取而代之单一的土地税制,它的实施有着重大的意义:第一,摊丁入亩,地丁合一,减轻了无地和少地农民的负担;第二,摊丁入亩实施后,不再以人丁征税,即意味国家放松了对农民的人身控制,农民迁徙、转业不必再受到严格的户籍制度制约,他们可以进入城市和矿山,成为雇佣劳动力,有利于资本主义的萌芽;而城市手工业者也不再有丁银的负担,有利于工商业的发展;第三,由于不再以丁为征税对象,农民不必再担心人口增长导致负担加重,也就不必在隐匿人口,这对于我国人口的增长和统一,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3清代资本主义萌芽的增长缓慢及增长缓慢的原因;
表现:一是带有资本主义萌芽性质的手工工场比明代有显著增加。二是包买商大量出现。“机户出资经营,机匠计工受值”的情况越来越普遍。资本主义萌芽已经突破了长江三角洲地带,扩展到内地。
原因主要是:①、中国自古以农业立国,小农业与家庭手工业长期牢固结合,不易分离。②、在残酷的封建剥削之下,农民和手工业者极度贫困化,无力改进技术,一般只能从事简单的再生产。③、中国长期实行重农抑商,清对外闭关锁国方针,严重阻碍国内工商业发展。清代盛行土地买卖,使得地主,商人,高利贷者合为一体,不利于商业资本的积累,更不利于商业资本转化为产业资本。④、行会制度具有排它性,束缚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
4清民族的内容。
三:综合复习:问题、、赋役制度、宰相制度、科举制度
唐朝前期确立三省制,中后期为中书门下政事堂制。唐朝是宰相制度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其宰相机构之变化与宰相名称之多变均较复杂。三省制度是在魏晋南北朝和隋朝时期逐渐形成的,到唐朝才真正得以确立。在唐代的中枢机构中,真正握有实权的是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尚书省是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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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务的总机构,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其长官称尚书令,左、右仆射为之副。中书省是秉承皇帝意旨掌管国家机要大事、发布政令的机构,其长官称中书令。门下省与中书省同掌机要,并负责审查诏令,签署章奏,有封驳之权,其长官称侍中。凡朝廷有军国大事,则中书出令(决策),门下封驳(审议),尚书受而行之(执行)。所以人们也简称尚书省是执行机构,中书省是决策机构,门下省是审议机构。又因尚书省下设有六部,故习称“三省六部制”。唐初右仆射加“知政事”身份,参加政事堂会议,也是宰相。中书令迁右仆射,不加“知政事”亦为宰相。李世民继位后,尚书省的左、右仆射与侍中、中书令均成为宰相。从贞观元年起,以他官预宰相事便经常出现。一是以资格较浅的加“参议朝政”、“参知机务”、“参知政事”、“专典机密”、“参议得失”等名号而预宰相事;二是给一些资格较老的元勋功臣加“平章事”或“同三品”名号,使其可以继续预闻宰相事务。宋朝正副宰相同设,多相并行,编制也不固定,目的是分散相权。北宋沿袭唐代后期制度,设置中书门下省。在北宋前期,中书门下的长官为正宰相,亦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副宰相称“参知政事”。后来参知政事与正宰相基本无差别,使正宰相事权更为分散。宋太宗后,一相四参或二相二
参是常事。
元至清末为衰落期。因为宰相制度无论怎样调整,皇权与相权之间的矛盾都无法得到彻底解决,所以从元朝开始,宰相制度便进入衰亡期。金朝罢中书、门下两省,实行一省制,以尚书省总揽政务。元朝开始是一省多相制,后改为两省多相制,又以中书省取代尚书省。明朝从废丞相到实行内阁制,使中国传统社会的官制发生了最重要的变革。明洪武元年设左、右丞相,丞相之下设左丞、右丞、参知政事等职,为其属员。洪武十三年,朱元璋以擅权挠政为名,杀中书省丞相胡惟庸,废丞相,使六部直隶于皇帝。废除宰相制后,相权被分于六部,国柄则集于皇帝一身。明成祖时,在洪武年间设立殿阁的基础上正式设立内阁。阁臣权力虽比宰相权力小得多,但人们还是习惯把阁臣看成宰相。清朝从三院长官到内阁大学士,再到军机大臣、大臣、内阁政务大臣,宰相权力日趋淡化,皇帝集
权则达到极点。而随着清王朝的灭亡,中国古代的宰相制也终于走到它的历史尽头。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隋文帝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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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大业年间,隋炀帝还设置明经,进士二科,并以“试策”取士,这标志着科举制正式诞生了。[
隋朝灭亡后,唐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唐太宗、武则天、唐玄宗是完善科举制的关键人物。在唐朝,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从宋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誊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宋代的科考分为三级:解试(州试)、省试(由礼部举行)和殿试。
蒙古人不着重开科取仕,灭宋后一度不举办科举,至元仁宗延祐二年(1315年)才再次开办。元朝自仁宗至顺帝时灭亡止,科举时办时废,共举办过十六次,取士一千余人。但元科举所选人材通常并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在元中产生的影响也不大。
元朝开始,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的先例。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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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试三级。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治的工具,同进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满族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以后,虽然改为满人、汉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汉族人为最多。
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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