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航工程维修[2012]09号
关于发放外出及外委类排故餐饮及通讯补助的通知
各分部、单元:
为有效保障维修部各基地人员到外站排故以及在本基地的外委类排故(协助其他公司飞机排故),经研究,决定对排故人员在其正常享受公司规定的差旅等补助外发放一定数额的餐饮和通讯补助。具体如下:
一、补助标准:排故的带队工程师,每人每次补贴50元通讯费补助(通讯补助仅限外站排故);参与排故的小分队每次补贴一定数目的餐费,餐费补助以排故小分队形式补贴到排故带队人员(标准为50元每人次)。
二、补助范围:发放补助的人员以生产部安排和统计的外出人员排故以及本基地外委类排故的记录单为准。
三、补助方式:维修部综合业务单元按季度将名单报工程技术公司行政办公室,办公室上报财务部,由财务部将补助打入相关人员工资卡。
四、本规定自二0一二年一月一日起执行,原对排故人员按照每人每天不高于30元的标准报销餐费的规定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二0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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