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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来源:爱够旅游网
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食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的要求。

2、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企业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了解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

3、具备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具备产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

4、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点进行严格控制。

5、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格进货验货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6、按照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建立生产记录和销售记录,建立食品质量安全档案,保存企业购销记录、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等与食品质量安全有关的资料。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档案应当保存3年。

7、具有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检验、检测仪器必须经计量检定合格或者经校准满足使用要求并在有效期限内使用。。

8、在生产全过程建立标准体系,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销售后服务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实施进货验收制度,并建立台帐,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不得用于生产加工。不得违反规定使用过期的、失效的、变质的、污秽不洁的、回收的、受到其他污染的食品原材料或者非食用的原辅料生产加工。使用的原辅材料属于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必须选购获证企业的产品。

9、生产加工过程应当严格、规范,防止生物性、化学性、物理性污染,原料与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不得接触有毒有害物品或者其他不洁物品。

10、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11、产品必须实施出厂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销售。

12、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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