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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突发事件与媒体应对

来源:爱够旅游网


浅谈突发事件与媒体应对

三庄乡 李继宇

2009年9月25日

9月19日上午,县委中心组组织学习了由党校社会学教研部柏骏教授讲授的《转型社会时期的危机事件处理》。听了以后,很受教育和启发。如何科学应对和及时、有效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是当今必须面对的一个重大课题。由于突发事件的发生带有很强的随机性,而且迅速向往扩散,所以要求我们各级和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内作出正确的反应。但是在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我们难免会遇到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这时新闻媒体对于党政干部来说,既有几分可爱,也有许多无奈,它可以带来很多好处,却也会带来麻烦,甚至是“灾难”。所以有不少党政干部采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有意与媒体保持一定的距离,有的地方还有“防火防盗防记者”什么的,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态度很难和媒体形成良性互动。特别是网络时代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过去行之有效的理念、管理方法,将面临严峻挑战。因此,如何增强媒体意识和新闻素养,建立全新的突发事件新闻应对机制,是新形势下党政干部,特别作为最基层的乡镇主要领导是必须具备的基本工作能力和难以回避的挑战。

一、正确认识媒体:

对媒体的认识要从整个社会系统的组成进行定位,更重要的是要清醒当下社会已经发展到了全球化网络化时代,我们面对的环境和媒体格局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1、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带来的挑战。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的方式、广度、速度,都是过去任何一个时代无法比拟的,想在互联网时代息几无可能。一个网民上传稿件或照片,发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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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和观点,只是半秒钟的速度;一个网上稿件被另一家网站用抓取软件抓走的时间是53秒(各大门。也就是说,任何消息不管真假,只要一上网,5分钟就被转载上百上千次。网络媒体、手机短信、即时聊天工具、博客、BBS论坛等新型传播形式在引导社会方面产生了巨大冲击,传统的“内紧外松”的宣传策略基本失效。

2、政务信息公开、打造阳光是大势所趋。根据第492令从5月1日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条例》作为一部法规,从法理和机制的层面,保障公民依法获取信息,实现公众对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句话,从此“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各级必须“开口说话”。

3、中国社会处于活跃期。一是媒体的快速发展。改革开放30年,媒体不仅数量上几十倍的增长,而且功能回归,除各级党报外,市场化媒体更强调监视环境。二是广大的民众更相信媒体监督的力量,反映了社会需求。现在找媒体告状比打官司成本低多了,往往一个热线电话解决问题。三是媒体的商业化趋势必然会给场推波助澜。市场竞争激烈,媒体为吸引眼球,极力投大众所好,争相设立“报料奖”,你有麻烦找他帮忙,他还给你钱。特别是北京奥运会的举办成国中国各级必须直面媒体的一个拐点。奥运会结束后,颁发537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条例》,表明已经打开的大门再不会关回去了。

二、正确认识突发事件

突发公共事件是指有重大影响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可能产生重大后果的自然灾害、安全事故、重大刑事案件、社会件、破坏活动以及重大外交事件等。主要特点: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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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在人们毫无察觉的情况下发生的,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令人措手不及。无论是自然灾害、人为事故,还是意外事件,在没有彻底弄清和解决之前会一直受到社会的高度关注。二是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可能给社会带来相当程度的混乱和影响,处理不当,将直接危及社会稳定工作。特别是由于主导信息不足、滞后,小道消息有了传播空间,往往谣言四起,满城风雨。三是突发公共事件会激起媒体和公众对强大的信息需求,要求充分提供关于突发公共事件完整、真实的信息。是否有效地提供信息,常常会成为人们评判能力的一种依据。但客观上,由于种种原因,我们掌握的可以发布的信息难以满足需求。四是由于媒体热衷于报道或炒作具有故事情节的社会新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会成为媒体报道的热点。如果信息主渠道不畅通,记者就会走街串巷接触不同的信息,从而对形象造成伤害。

正如古人说的“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因此,这里或那里,今天或明天,发生一些突发事件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必须及时处置好,把其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我们在处理过程当中,有很多领导几乎是出于本能的拒绝信息公开,总认为负面信息传播会引起恐慌,会影响社会稳定。但是突发事件这些信息会影响社会稳定的说法,无论从机制从逻辑上讲都是站不住的。如四川“5.12”地震,正是及时发布灾情信息、媒体广泛深入地报道,把灾情程度、救援壮举等全景式地展现在公众面前,才让所有中国人真切地感受到了对每一个公民的信任,从而更加清醒地意识到了自己的社会责任,迅速形成“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局面。

三、应对媒体的几点建议:

痛定思痛,我们基层党政主要领导一定要改变观念,要从尊重公众知情权的高度去认识,要把突发事件的引导提高到执政能力的高度来认识。鉴于互联网的快速和放大效应,息是徒劳的,内部处理或先处理后报道是不可能的。所以,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千万不要条件反射“捂盖子”,对记者决不能“一躲二堵三”。通常的做法是要牢记胡总最新的指示:要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健全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机制,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提高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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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透明度,牢牢掌握新闻宣传工作的主动权。

1、早发现,即发布。在事件出现的最初12-24小时内,消息会象病毒一样,以裂变方式高速传播。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否首先控制住事态,使其不扩大、不升级、不蔓延,是处理突发事件的关键。这里的“第一时间”是指媒体谣言还没有开始的时候,如果有了,就意味丧失了黄金时间。国外有些做法,接到消息后半个小时左右就会发布第一次新闻,简单的说明事件性质,表个态,回答一两个问题。北京有个规定,市区1小时,郊区2小时要发布第一次信息。因此,我们要建立新闻发布机制和组织指挥体系,抢占话语权,赢得主动权。

2、精心准备,统一口径。突发事件处置中有个问题是各部门各说各话,往往互相矛盾,造成恐慌、困惑,甚至引发新的危机。因此,在内部包括各部门要迅速统一观点,对危机有清醒认识,保证对外口径一致。在此基础上拟定统一的表态口径,表态口径发布有一条原则“实话实说”,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可信;当然,“实话实说”的同时还有一条原则是“不一定全说”,因为有些话从局部来讲是有利的,但是放到全局就不能说。此外,准备的口径要重点突出,简明清晰,语句要简短精练,好记好用。

3、实行集体采访。确定新闻发言人统一发布信息,这是为了保证消息的出口只有一个,这样才能以我为主,使记者没有机会制造谣言。如果分开单独采访,难免会有说法不一致的情况,这样媒体就有了炒作的空间。此外,还可以滚动发布信息。突发事件发生后,在短时间很难搞清来龙去脉,全面认知需要一个过程,可以分阶段、分层次发布。要根据事件进展不断发布信息,而且一次不能发布太多,要一点点的、不规则的、不定时定点的发布,让媒体跟着我们转。必要时设立新闻中心,统一接待、管理记者并提供电话、传真、上网等服务。

同时,要建立互联息安全管理机制,把引导和监管相结合。准确把握网民群体的心理特点和接受习惯,运用网民网语发帖、跟帖,用正面声音挤压有害信息的传播空间,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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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炒作行为。加强论坛类栏目的管理,及时删除各种歪曲事实、煽动激化矛盾的有害信息,坚决封堵境站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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