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学习例会纪要
会议时间:2009年6月3日 星期三 下午14:30 会议地点:项目办公室 参加单位及人员:详见签到表 主 持 人:张璐 会议内容:
针对建设部下发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现组织项目部人员对此文件进行学习。 一、安全管理办法:
1、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4、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5、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要有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
6、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由总包单位进行组织编制。 7、实行总包的,专项方案应由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单位技术负 责人签字,不需专家论证的,经施工单位审查合格后方能上报监理单位。
8、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由施工
1
成发片区A线道路工程 会议纪要
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总承包的由总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成员应由5名以上符合相关专业(高工)要求的专家组成。
9、方案必须经认各单位负责人认可后方可进行实施,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专项方案进行施工,施工前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0、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签字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11、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审查专项方案或未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监理的,建设主管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处罚。 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安装拆卸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幕墙、人工挖孔桩、地下暗挖、顶管水下作业及预应力工程。
2、项目部监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及时的发现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施工单位进行提醒纠正。
成都衡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直管五部 2009年6月3日
2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bc.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