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NGSANG 明成祖时期佛教政策述论 耿文雪 摘 要 明成祖时期,继承并发展了太祖时期的佛教政策。在整顿和限制的同时又加以提倡和保 护,推行了增设僧司衙门、完善度牒制度、限制出家人数、禁止私创寺院等一系列重要举措,一定程度上 完善了佛教管理制度,减少了劳动力的流失,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并使明代佛教政策 趋于完善,渐成定制。 关键词 明成祖佛教政策历史影响 明初,太祖朱元璋以佛教有“阴翊皇度”之功而大 撰《拔儒僧文》《拔儒僧入仕论》等鼓励方外高僧出来做 加扶持。成祖践祚之初,亦崇信佛教,并推行了一系列 官圜 ;后因惧怕精通儒学的人仕僧人会对明政权构 利用、保护和发展佛教的举措。这些举措的出台,既有 成威胁而一改招揽贤才的初衷,甚至不惜对见心来复、 标举文治,粉饰正统的政治需要,也有发展经济,振兴 一初守仁等高僧加以迫害。成祖即位后,一反太祖的极 文化的时代需要,既奠定了后世佛教政策之规模,也对 端做法,转而尊崇方外儒僧。永乐初,成祖闻昆泽思巴 此期佛教的日渐勃兴提供了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然 有道术,“命中官赍玺书银币微之”。十一年(1413)二 而,对此重要问题,迄今论者尚少,仅见何孝荣《明成祖 月,昆泽思巴至京,“帝即延见,赐藏经、银钞、彩币、鞍 与佛教》、才让《信仰与扶持——明成祖与藏传佛教》两 马、茶果诸物”,赐封“大乘法王”,“明年辞归,赐加于 文,主要对成祖与佛教的关系作了初步考察。基于此, 前,命中官护行”『31(卷 。《西域传三 ̄,P8575)。太仓兴福寺老僧慧 本文拟从制度层面,对成祖时期制定佛教政策的缘由、 嗦,原为一介儒生,摄于太祖对文人儒士的迫害而遁入 推行的政策及其历史影响等予以较为全面、深入的探 佛门。至永乐,因“圣恩宽大,法网疏阔”,复为成祖征 讨 ‘ 用,与修《永乐大典》。 3.僧人道衍对成祖佛教信仰的影响。靖难之役中, 僧人道衍“论功以为第一”[ (卷 姚广孝传》, ”。朱棣入祚 明成祖对佛教的态度,既与当时特殊的政治氛围、 后,授僧录司左善事,拜资善大夫、太子少师,命其管理 社会境况有关,也与其价值取向、治国理念密不可分。 佛教事务,参与政事,监修《太祖实录》。在独尊程朱时, 1.利用佛教教义麻痹民众,巩固统治。永乐初,民 道衍著《佛法不可灭论》《道余录》等,公然维护佛教,并 间出现了竭力崇奉佛老而疏于“奉先之礼”的风气,成 批驳二程、朱熹“不多探佛书,不知佛之底蕴,一以私 祖认为“盖溺于祸福之说而昧其本也”[ 67,1:94o)。佛教宣 意,出邪波之辞,枉抑太过” 太宗文皇帝》㈣,“颇毁先儒, 扬的因果报应、业报轮回等观念,确有极大的欺骗性和 识者鄙焉”I 姚r 孝传》 n。对于道衍的“异端”言论,成 诱惑力,成祖亦深信佛教有天堂、地狱、善恶、报应之 祖不仅不予惩罚,反而深表认同。道衍死,成祖破例“辍 说,若以此诱导民众积德行善,则“儒者乃欲姑息为治 视朝二日”,追赠进封,治丧赐葬【 同 。 也”【 倦50, 书9)。可见,成祖推崇佛教,旨在巩固统治,维 4.借助佛教鼓吹成祖继位的合法性。为了宣扬自 护王权,使广大民众忠于君上,遵守王法。 己以藩王人继大统的合法性,成祖曾托仁孝徐皇后之 2.继承洪武时期“拔儒僧入仕”的政策。明初,太祖 名伪造《佛说第一希有大功德经》,颁行全国,序云:“吾 .|. 一24一 ・ ・2014・2 CANGSANG 焚香静坐阁中,阅古经典,心神凝定。忽有紫光聚,弥满 为土鲁番等城僧纲司 ](卷 ,P1 ;八年(1410),在贵州 四周,恍惚若睡,梦见观世音菩萨于光中现大悲像,足 宣慰使司设僧纲司【 】(卷 ff2y 3o)。各地僧司衙门的设立,进 蹑千叶宝莲华,手持七宝数珠在吾前行。”圄 后又提 及“今将遇大难”“后妃将为天下母”等预言,皆被序文 一步扩大、完善了明代佛教管理机构。 3.禁止私创寺院,严控寺院数量。洪武时,太祖在 “(洪武)三十二年,难果作,皇上提兵御侮于外”,“三十 鼓励官方修缮、创建寺院时,又禁止私创寺院。承此,成 五年平定祸难,奠安宗社,临抚大统”的事实所证实。后 祖御宇之初,即命礼部清理释、道二教,加以归并,凡历 又以三子的名义为该经作后序,继续为其“起靖难而正 代及洪武十五年(1382)以前寺观,“有名额者,不必归 大统”之地位造势,以伸张其“靖难”的合理性和合法 并;其新创者,悉归并如旧”Ⅲ(卷l4,tr2,49)。永乐十五年 l生。 (1417),因“近有不务祖风者仍于僻处私建庵、观,僧尼 混处屡犯宪章”,乃“命礼部榜示天下,俾守清规,违者 必诛”『11 89,e2 ̄)。这些举措有效遏制了寺院数量,更多 有利于封建经济的发展。 承太祖旧制,成祖因时制:宣,对佛教既加以整顿和 土地被节省出来,限制又提倡和保护,使明朝佛教政策至此趋于完善,渐 成定制。 4.严打佛教组织,净化佛教队伍。明初,民间佛教 组织依旧存在,对新生政权构成一定威胁,为此成祖采 诛江西叛 1.严格度牒制度,限制出家人数。为发展生产,确 取果断措施予以取缔。永乐七年(1409)九月,因其“行弥勒教,流人湘潭,聚众为乱”【 】 96, 保赋役,太祖严控民众出家。人们要想获得度牒,须通 贼李法良,e126s)十六年(1418),顺天府昌平县民刘化自称“弥勒佛 过相关考试,并符合年龄、性别、身份等规定。永乐时, '。“天下僧道多不守戒律”【 惜 s92)。鉴于此,成祖对度牒 下世,当主天下”,遂鼓诱民众,相聚为乱,“事闻,悉捕 制度加以整顿。永乐元年(1403),参照洪武旧制,“循例 诛之”【 】(巷2oo,P2 ̄2)。十八年(1420),山东蒲台县唐赛儿, 三年一给僧道度牒”【 6,1'194)。对于私自削发为僧者,成 “自称佛母”【 】(卷迥 93),煽动民众,发动起义。唐赛尔起 祖严加惩处,绝不姑息。浙江、直隶等地“私披剃为僧、 义失败后,成祖疑其已削发为尼,混迹方外,遂下令将 赴京冒请度牒者,千八百余人”,成祖“悉付兵部编军 北京、山东等地尼姑悉数囚禁,或“命尼姑皆还俗”同倦 , 籍,发戍辽东、甘肃”【 ](卷酩 ;次年,成祖对非法出家 m种田”同 僧录司》 。对容留假僧者,“亦发北京为民种 ,严禁妇女出家。这些措施短期内净化了佛教队伍, 5.编纂佛教著作,传播佛教文化。成祖除着力于佛 者,“并其父兄送京师,发五台山做工,毕13就北京为民 消除了佛教组织的潜在威胁。 田” 眦)。十六年(141 8),成祖再命礼部规范度牒制度, 教制度层面的整顿外,还重视佛教典籍的编纂。永乐五 对度牒的考试、年龄、性别、身份等进一步限制,并将度 年(1407),灵谷寺法会后,成祖“潜心释典,作为佛曲, 牒时间由三年一次改为五年一次(实际则由四年一次 使宫中歌舞之” (卷 太宗文皇帝》 。八年(1410),覆刻《永乐 改为六年一次)【 瞄2.05,P2 。 “0),延长了度牒周期。 版藏文大藏经》,凡108帙,成祖亲撰《大明皇帝御制藏 2.增设僧司衙门,完善佛教机构。洪武十五年 经赞》《御制后序》。十年(1412)至十五年(1417),重刻 (1382),设僧录司,“掌天下僧教事”问(卷 太祖高皇帝》 ;在 洪武时焚毁的《南藏》(又名《永乐南藏》),收录佛典 府、州、县设僧纲、僧正、僧会等司,掌寺院事务,“有司 1610部,6331卷。十五年(1417),成祖“采往昔名僧功 不许干预”【4】 太祖高皇帝》嘲。成祖时期,僧司衙门始设于 行之超卓者”[1_倦 8 ̄P 977),辑《神僧传》,收录东汉至元208 云南、四JiI、青海、新疆、辽东等边疆地区。史载:永乐五 位神僧传记[sW22-26)。十九年(1421),始刻《j匕藏》,至正统 年(1407),设四川播州宣慰司僧纲司[11(卷 ,狭西、甘 五年(1440)完成。该藏经共收佛典1621部,6361卷。 肃左卫及庄浪卫僧纲司【lj(卷 7),云南府僧纲司及晋 此外,成祖亲撰《佛菩萨赞跋》《佛名经》《普法界之曲》 宁、嵩明、安宁、昆阳四州僧正司【lJ(卷岱,嘲;六年(1408), 《诸佛名称歌》等与佛教相关的作品。 土鲁番城僧清来率其徒法泉等来朝贡方物,命法泉等 ・ 6.取消对寺院的限田令。洪武时期,太祖吸取元末 25— 算。2014・2 一劈德 P8573)度赏赐土地。建文时,因“近代以来,俗僧鄙士,贪著自 《西域传三》.CANGSANG 农民起义后寺院经济崩溃的教训,严格限制向寺院过 事竣,慰劳优渥。三月,哈立麻被封为“大宝法王”【 331 。 养,殖货富豪,甚至田连阡陌” (卷 礼 肿 ,惠帝采纳 9通过佛教加强与周边各国交流。成祖时期,重视 杭州知府虞谦等人建议,令“天下僧道,每人止令蓄田 以佛教为纽带发展与周边各国的关系。永乐元年 五亩,无田者官给之。余有常住田悉归官,以给无田之 (1403),派遣大天界寺住持雪轩道成禅师等人,远赴日 民”『1_(卷l2,P224)。永乐时,成祖反其道而行之,以“恢复祖 本宣读成祖继位诏书【” 。五年(1407),日本国王源道 制”之名,取消建文对佛道的限田令,“僧道限田制竞 义派遣僧人圭密等朝贡,成祖大加赏赐,“用示旌表之 罢”l 3l倦 5《虞谦传》,P416 7】。 意”『l_(卷 删)。二十一年(1423),锡兰山(今斯里兰卡)僧 7.修建寺院,举办法会。永乐初,西域僧人向明廷 贡奉金身诸佛之像,金刚宝座之式,成祖为此建立真觉 寺。五年(1407)正月,建五台山佛殿浮图。九月,宦官郑 和自西洋诸国归来,因“平服诸番风波无警” 《卢。龙山 静海寺》 ,遂命在卢龙山麓兴建静海寺以作纪念。十年 (1412),重建大报恩寺,“上荐父皇、母后在天之灵,下 为天下生民祈福”[ 0] 《重修报恩寺敕》删。十八年(1420),下 令预先在北京“建两座大寺,选聪慧的僧主持”I4J 太宗文 皇帝》 。此外,成祖还听从郑和等人所奏,将元天妃庙改 建为吉祥寺;于明孝陵东南方向新建观音阁;大报恩寺 将告成,令以“余羡”重修回光寺I11]Oe o5)。修建寺院之余, 明成祖又多次举办法会。永乐五年(1407)七月,仁孝徐 皇后去世,命礼部于灵谷守、天禧寺设荐扬大斋【 】(卷69, m74)。六年(1408)七月,徐皇后“丧周期”,命礼部于天禧 寺、朝天宫设荐扬斋醮【 蜷 ,P1078)。七年(1409)七月,仁孝 皇后“丧再期”,命僧道于庆寿寺、白云观设斋醮『1_(卷94, P1 。 8.兼崇藏传佛教,礼遇藏地僧人。洪武时期,太祖 对藏传佛教采取了宽容态度,“惟因其俗尚,用僧徒化 导为善”『3](卷。。《西域传三》 ,并对来朝的藏僧首领授予官 职,命其管理西藏佛教事务。至成祖,因“兼崇”藏传佛 教,在位期间册封了大宝、大乘两大法王和五大教王, 又“授西天佛子者二,灌顶大国师者九,灌顶国师者十 有八”,至于其他禅师、僧官等,“不可悉数”『3瞄 《西域传 , 。对于人京朝拜的藏地僧人,明成祖也礼遇有加。早 在做藩王时,成祖就听闻哈立麻“道行卓异”,并于永乐 元年(1403)派遣司礼监少监侯显、僧智光前往乌斯藏 拜访I1l(卷”删0)。四年(1406)十二月,哈立麻至京,成祖 “躬往视之”【 艚 释道二=》H 。五年(1407)二月,哈立麻奉 命率僧于灵谷寺建普度大斋,为太祖、孝慈皇后祈福。 一26一 人王桑伽刺查来朝,“赐浑金 丝衣二袭,彩币八疋,绢 十疋”【ll倦256,r'z3 ̄。次年(1424),榜葛刺国(今孟加拉)侧 古麻游方僧人苦刺默剌等来朝贡方物,赐钞币、僧衣【l l港姐P2426--2427)。明朝与周边国家以佛教为纽带,积极进行 双方之间政治、经济、文化交流,提升了明朝的大国形 象。 成祖时期实施的佛教政策,对永乐及此后各朝产 生了既深且远的影响。 1.佛教事业的进步,有利于发展经济和维护国家 统一。明成祖在位期间,实施增设僧司衙门、严格度牒 制度、禁止私创寺院等措施,使佛教事业得到了有效的 整顿和管理,僧人数量也得以有效控制;虽取消对寺院 的限田令,却不向寺院赏赐大量土地,避免了寺院成为 大土地所有者,与封建国家争夺人力和物力资源。另 外,修建寺院不仅为方外僧人提供了修行安身之所,也 为民众提供了就业机会,这些举措有利于封建经济的 发展。通过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设立僧司衙门,封授藏 传佛教僧人,加强了内地与边疆的交流,维护了多民族 国家的统一。 2.佛教文化的广泛传播,有利于淳化民风。成祖积 极提倡和保护佛教,使佛教得以广泛传播,“世人竭诚 诵经”【 №。 ,P56“。佛教所宣扬的因果报应、生死轮回等教 义深人人心,人们乐善好施、忍受苦难的意愿也愈加强 烈。同时,明廷借助佛教大力宣扬的“忠于君上,孝于父 母,敬天地、奉祖宗”等观念亦渐起成效,民风愈渐淳 朴。其中,民众的孝行尤其值得被后人传颂。永乐七年 (1409)九月,金吾右卫总旗张法保因孝行被擢升为尚 宝司丞,其祖母“尝病剧,到肝煮液饮之,遂愈”Ⅲ(卷96, ., 7 ・ ・2014・2 CANGSANG H27o)。十三年(1415),大兴县民王万僧人因继母患病, 稳定,也为此后的各朝各代所沿用。尽管各朝在执行力 “到肝和药以进母,服之,汗而愈”[1 ]60,plSZ1)。 度上松紧不一,但作为“风向标”的执行理念依然如故。 3.佛教政策的完善,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永 因此,明成祖时期的佛教政策在明代的佛教发展史上 乐时,明代佛教政策形成定制,且对后世产生了重要的 有着重要地位。 . 影响,影响最大者是对全国僧人数量的限定和禁止妇 女出家。永乐十六年(1418),成祖对全国僧、道数额作 参考文献: 了具体规定,“今后愿为僧道者,府不过四十人,州不过 【1]明太宗实录【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 三十人,县不过二十人”【 ](卷 ,p2 09)。承此,宣德二年 所影印本,1962. (1427)十二月,参照太宗所定僧道数额,命将“多系额 [2陈玉女.明代佛教与社会f2]M].北京:北京大学出 外滥收,且不通经典”的僧道行童“如例悉遣归”,“若系 版社.2011. 额内之数,亦待五年考试给予” 34,1w:a6q ̄7)。正统五年 【3】张廷玉等.明史[M】.北京:中华书局,1982. (1440)--月,命“僧道依太宗钦定额数给度”【 4](巷64,PI220)。 [4】释大闻.释鉴稽古略续集[M].大正新修大藏经 十一年(1446),礼部尚书胡淡等请给僧道度牒,英宗命 本. “在外府、州、县悉遵永乐间定额”【 4] n8,P2744)。景泰六年 [5】续藏经【M].藏经书院版. (1455)六月,命礼部移文天下,“仍勘各寺、观原定额数 [6]申时行等.万历明会典[M].北京:中华书局,2007. 目,如有不及,给予度牒。如有数多,不与出给”[ 4】(卷254, [7】明宣宗实录[M].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影 p5488)。天顺二年(1458),因僧道“冒滥益甚”,英宗皇帝将 印本,1962. 度牒时间改为“十年一度”[ ” 。弘治元年(1488) [81郭朋朋清佛教fM].福州I:福建人民出版社,1982. 闰正月,“仍将十年一度之例停止,待额数不足之Et,所 [9】徐学聚.国朝典汇【M】.天启四年徐与参刻本. 在官司照额起送给度”【 o,t'23“。弘治九年(1496),裁抑 [10】葛寅亮.金陵梵刹志【M】.万历刻天启印本. “今次所度名数”,“自后或二十年、二十五年一次开度, 【11】何孝荣.明代南京寺院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 当度之年照例施行,庶僧道可渐复额内之制”『l5_(卷“4’ 科学出版社,2002. P2065)。 【12】何良俊.四有斋丛说【M].万历七年张仲颐刻本. 此外,永乐年间,禁止妇女出家的政策渐成定制并 [13]任宜敏.明代佛教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 为后朝所继承。宣德四年(1429)六月,大兴县真元观成 2009. 志贤等请给度牒,宣宗命“遵先朝令,仍严女妇出家之 [14】明英宗实录【M1.1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 禁” ,P1314)。成化五年(1469)十二月,“仍禁绝妇女不 究所影印本,1962. 许为尼”㈣(卷74,n432)。嘉靖四年(1525)十月,因“尼僧、道 [15】明孝宗实录【MJ_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 姑有伤风化”,世宗下令“将见在者发回改嫁”㈣(卷83 ,究所影印本,1962. H866)。二十二年(1543)七月,申明“昔年所奉禁革尼僧圣 【16】明宪宗实录【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 谕,凡中外一切游聚尼僧,俱勒令还俗婚配”【 276,f'54o5)。 究所影印本,1962. 纵观佛教在明代的发展历程后不难发现,明初的 [17]明世宗实录[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 佛教是在统治者的严密控制下成长起来的,带有明显 究所影印本,1962. 的“包办”色彩。在特殊的发展环境中,永乐一朝的佛教 政策秉承太祖时期旧制,经历了长时期的整顿与扶持 耿文雪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硕士研究生 之后渐成定制,不仅有力地促进了当朝经济的发展、文 (责编樊誉) 化的传播、民风的改善以及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团结和 。 算・2014・2 一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