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够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22《虽有嘉肴》导学案

22《虽有嘉肴》导学案

来源:爱够旅游网


22、《虽有嘉肴》导学案 班级: 姓名:

主备人:张 剑 副备人:姜乃榕 审核人:于 莉

学习目标:

1、了解《礼记》的相关知识,积累重点文言词语,熟读并背诵课文。

2、准确翻译课文,学习对比论证和类比说理的方法,理解礼尚往来和教与学相促进的道理。

3、理论联系实际,提高个人的道德修养。

一、自主学习。

1、文学常识填空。

《礼记》, 至 间 论著的汇编,相传是西汉经学家 编撰的。

2、给下列加点字注音。

嘉肴( )弗食( )自强( )兑命( )教学相长( )学学半( ) ......

3、解释下列加点词语。

不知其旨也 虽有至道 教然后知困 ....自反 教学相长 学学半:

学学半 .

4、翻译下列句子。

虽有嘉肴,弗食,不知其旨也。

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知困,然后能自强也。

《兑命》曰:“学学半,其此之谓乎!

二、翻译课文,感知课文内容。

1、文章开头作者为什么要从“虽有嘉肴”写起?

2、从学习的角度,“教学相长”可以给我们怎样的启示?试结合学习经验,谈谈你的看法。

3、“教学相长”与“学学半”的相同点和不同点事什么两者之间是什么关系?

4、本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作者是怎样论述的?

三、归纳本文主旨。

《虽有嘉肴》运用类比的手法,引出要阐述的观点,指出教和学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即“教学相长”,告诉了我们实践出真知的道理。

22、《大道之行也》导学案 班级: 姓名:

主备人:张 剑 副备人:姜乃榕 审核人:于 莉

学习目标:

1、了解《礼记》的相关知识,积累重点文言词语,熟读并背诵课文。

2、准确翻译课文,学习对比论证和类比说理的方法,理解礼尚往来和教与学相促进的道理。

3、理论联系实际,提高个人的道德修养。

二、自主学习。

1、给下列加点字注音。

矜( )选贤与能( )男有分( ) ...

2、解释下列加点词语。

大道 天下为公 选贤与能

贤 能 与 讲信修睦

修 不独亲其亲 不独亲其亲 .

不独亲其亲 不独子其子 .不独子其子 不独子其子 有所终 ..有所用 矜: 寡

孤 独 废疾 者

男有分 女有归 ..谋闭而不兴 盗窃乱贼而不作 ..

作 外户而不闭 外户

3、翻译句子。

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

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

二、翻译课文,整体感知课文内容。

1、如何理解文中提出的概念:“大道”“大同”“大道之行也”?

2、“大同”社会的根本特征是什么?

3、本文是从哪几方面来说明“大同”社会的基本特征的?

4、“大同”社会跟陶渊明所描绘的“世外桃源”有没有相似的地方?

22、《虽有嘉肴》导学案参:

二、1、从“嘉肴”写起,是为了由“嘉肴”“至道”引出下文对教与学关系的论述,有“嘉肴”“至道”作类比,教与学的关系就浅显易懂了,这种说理的方法叫做“类比推理”。

2、只有学习以后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教学以后才能知道有理解不了的地方。教和学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教师和学生之间应该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共同提高。

3、相同点:两者都强调了“教”是学习、进步和提升的重要环节。不同点:前者是从教和学两个方面来说明教和学的关系;二者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说得直接全面,是作者要表达的主要观点。后者则只从教的角度来说明,将学的部分暗含其中,说得含蓄委婉,是对前者的补充论证。二者关系:前者是全文的观点,后者是引用论据来补充强调观点的,二者并非并列关系,而是主从关系。

4、本文的中心论点是教和学是互相促进、相辅相成的,即“教学相长”,告诉我们实践出真知的道理。作者是运用类比的手法引入要阐明的观点,然后展开逐层论证,最后归结到“教学相长”这个结论。

22、《大道之行也》导学案参:

二、1、(1)大道,指儒家推行的上古时代的政治制度。

(2)大同,指儒家的理想社会或人类社会的最高阶段。

(3)大道之行也,是指执政者施行大道,则老百姓便可以生活在安定和平的大同社会。

2、天下为公,选贤举能,讲信修睦。

3、(1)满足生存需要,人人都能得到全社会的关爱。

(2)满足发展的需要,人人都能安居乐业。

(3)满足精神愉悦的需要,货尽其用,人尽其力。

4、“世外桃源”的境界显然是根据“大同”社会的构想出来的,是艺术地再现“大同”社会的生活风貌。启发学生透过“桃源”中的生活现象来认识这个社会,例如从“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中可以看出“桃源”中的老人和孩子因为受到全社会的关爱,生活极其幸福,这就是“大同”社会中“老有所终”“幼有所长”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bc.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