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自营厅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 2018 年市场运营目标,结合省公司指导意见,划小单元考核以积分为导向,薪酬按照月度预兑现、季度预
兑现、年度清算的规则,现对 2018 年自营厅考核办法进行明确,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薪酬构成
划小单元与公司签订《中国电信业务发展划小承包协议》,自营厅以认购新增收入积分预算额度确定承包年绩效。
年度薪酬 =岗级工资 +年度基础绩效 T1+年度认领绩效T2+超收激励 +抢盘奖励 +岗位补贴 - 扣罚
(一)年度基础绩效
T1
年度基础绩效 T1 对应 R1,分为 16 份,其中月度 12 份、季度 4 份,根据 R1 完成进度进行兑现。
(二)年度认领绩效
T2
年度认领绩效 T2 对应 R2,分为 4 份,根据 R2 完成进
度,按季度进行兑现。
(三)超收激励
以划小单元认购的 R2 为基准值, R2 完成率超 100%,
超出 R2 认购部分,每超 1 份,按照 1%倍年度基础绩效( T1)
进行奖励,年底兑现。
(四)抢盘奖励、扣罚
抢盘奖励、扣罚以公司文件为准。
(五)岗位工资
执行公司标准岗级工资,并根据“营业厅人员星级评定”办法季度调整,月度兑现。
(六)岗位补贴
根据店面运营要求,自营厅设定副店长、业务骨干、终端运营专家专业等岗位,并对其岗位有专项补贴,月度兑
现,具体补贴金额及考核办法见附件
1。
二、薪酬兑现规则
薪酬兑现根据新增收入积分目标完成进行兑现,薪酬月度预兑现,季度预清算,年度清算。
(一)月度薪酬预兑现
月度薪酬预兑现关联新增收入积分月度完成进度及月度重点工作积分完成情况,规则如下:
1、R1 完成,月度重点工作积分调节系数不起作用。
月度薪酬 =岗位工资 +月度预兑现基础绩效(
1/16*T1 )
+抢盘奖励 +岗位补贴 - 扣罚
2、R1 未完成,月度重点工作积分调节系数起负向作用。
月度薪酬 =岗位工资 +年度基础绩效
T1*1/16 * (月度
R1 兑现系数 +月度重点工作积分调节系数)
+抢盘奖励 +岗位
补贴 - 扣罚
( 1)月度 R1 兑现系数, 按 R1 时序进度完成率进行核算,
兑现系数核算规则为
1+(实际完成率 -1 ) *10, 完成率低于
90%以下兑现系数为 0。
( 2)月度重点工作积分调节系数,重点工作积分完成率 ≥ 95%,调节系数为 0;80%≤月度重点工作积分完成率< 95%,调节系数为 -0.05 ;月度重点工作积分完成率< 80%,调节系数为 -0.1 。
月度重点工作积分内容、调节系数详见附件
2。
3、月度预兑现基础绩效
T1 按照 0.75 保底。
4、抢盘奖励、扣罚按照文件执行。 (二)季度绩效预兑现
根据划小单元认购的
R1、R2 完成情况,对应不同的季
度薪酬标准:
1、季度 R1 绩效预兑现
实际完成值 R<R1,无季度奖;
实际完成值 R1≤R< R1+R2,季度奖标准 =1/16*T1 ;
2、季度 R2 绩效预兑现
实际完成值 R≥R1+R2,季度奖标准 =1/16*T1+1/4*T2
各划小单元新增收入积分任务及绩效基数详见附件
3。
(三)年度绩效清算规则
年度绩效清算 =年度基础绩效
T1* (年度 R1 兑现系数 +
年度积分调节系数) +年度认领绩效 T2+超收激励 - 承包绩效 已发金额,具体规则如下:
1、年度积分调节系数 =(业务积分考核得分 *75%+重点
工作积分得分 *25%)/100 ,其中业务积分由省公司统一制定;
重点工作积分为月度重点工作积分的年度平均值。根据
R1
完成情况,年度积分调节系数其正、负向作用。
2、完成 R1:
R1 完成率≥ 100%,兑现系数为
1;年度积分完成率≥
0.05 。
100%,调节系数起正向作用,调节系数为
3、未完成 R1:
( 1)按 R1 年度完成率进行核算,兑现系数核算规则为
1+(实际完成率 -1 )*10 ,完成率低于 90%以下兑现系数为 0。
( 2)年度积分调节起负向作用, 年度积分完成率≥ 95%,调节系数为 0; 80%≤年度积分完成率< 95%,调节系数为
-0.05 ;年度积分完成率< 80%,调节系数为 -0.1 。
年度 R1 兑现系数与年度积分调节系数见附件
4。
( 3)年度清算基础绩效 T1 按照 0.6 保底。
4、T2 清算
年度认领绩效
T2 实得值,按照新增收入积分完成情况
兑现:
( 1)年度新增收入积分完成 R1≤ R< R1+R2,按实际完成份数 * 对应单价 *20%兑现;
( 2)年度新增收入积分完成R≥ R1+R2,按认领份数 *
对应单价 *1%兑现。
(五)其他说明
岗位工资、抢盘奖励、违规扣罚部分不参与年度清算。
三、积分统计规则
以自营厅新增收入积分为统计口径
, 全年新增收入积
分到达值 =发展积分 +价值贡献积分
+扣罚积分(发展扣罚部
分) +奖励积分(奖励积分发展部分) ,另政企协同发展积分 和专线发展积分单独计入到店面发展积分中,具体积分规则
见附件 5。
四、约束机制
1、对未完成季度 R1 目标的划小黄牌警告一次,首次黄
牌警告的划小由公司组织帮扶,各生产单位负责支撑实施改
进计划,连续两个季度未完成
R1 且收入完成率序列排名后
5%的划小负责人,视为不能胜任工作,红牌淘汰,解除《中 国电信业务发展划小承包协议》 ,取消承包资格,退出划小
序列。
2、公司其他文件规定退出的划小负责人。
3 、县区可根据本县区人员储备及划小负责人工作情况对红牌淘汰划小负责人提出延期试用一个季度申请,最长延期半年。
4、新接任划小负责人给予一个季度保护期。
五、划小单元新建、变更和注销
(一)划小承包单元的新建、变更、注销等审批管理
1、审批流程依托省
OA平台实现,各专业序列需对划小
单元进行调整时,均需通过该流程发起审批,审批通过后方 可进行变更操作,不可私自进行系统调整。
2、若划小单元涉及多专业间协调确认的情况,则需根
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专业化团队总监进行会签。
(二)划小单元变更要求补充
1、店面承包人无转岗、离职,原则上年内不得进行调
整。
2、如因工作需要,店面承包人年内有转岗、离职成员
年内可进行调整,需经审批通过后生效。
3、转岗、离职人员清算
清算额度 =年度基础绩效 T1*1/16* 在岗月数 *(最后在岗月份积分兑现系数 +月均重点工作积分调节系数) +季度薪酬应得 - 承包绩效已发。
注:
(1) 上半月离职最后在岗月份为上一个自然月,下半月离职最后在岗月份为当月,具体离职时间以审批通过时间为
准。
(2) 新接任划小负责人按照实际在岗月份进行年度清 算。
六、其他说明
1、为鼓励店面梯队人才培养,对高潜力店面团队增加
相应的补贴,按每月 1800 元 / 人标准一并打入基础绩效包内,
并由店长二次分配。
2、对于店长培养出小 CE0,且新小 CE0连续两个季度考
核合格,在次季度首月给予培养人店长一次项奖励
1500 元 /
人。
附件
1. 自营厅各岗位专项补贴及兑现标准
2. 月度重点工作积分内容、月度收入兑现系数、积分
调节系数
3. 各划小单元积分任务及基础绩效T1 4. 年度 R1 兑现系数与年度积分调节系数规则 5. 积分规则
附件 1: 自营厅各岗位专项补贴及兑现标准
1、副店长
3 星级及以上店面设置副店长 1 名,副店长补贴 500 元 / 月,由店长制定考核标准,补贴兑现 =500 元/ 月* 岗位考核完成率。
2、业务骨干 ( 1)所有店面设置业务骨干 1 名,业务骨干承接服务管控、 门店智慧运营、解读、业务录入指导等工作,补贴 400 元/ 月。补贴兑现 =400 元/ 月* 岗位考核完成率。
( 2)业务骨干考核办法
考核项 系统录入
入网准确率
评分标准
95%,每低 1%扣 2 分
分值 20 30
业务差错整改率
99.5%,每低 0.1%扣 2 分
投诉管控
设定业务差错和营销不规范投诉上限,超 店面业务考试平均分
90 得满分,每低于
1笔扣 2分 1分,扣 2分
30 20
业务考试
3、终端运营专家
( 1)终端运营专家需通过公司的评选认证上岗, 终端运营包括驻店商利润、
天翼连锁、手机终端、智能产品、光猫、机顶盒及配件销售等,补贴 300 元/ 月。 补贴兑现 =300元 / 月 * 岗位考核完成率。
( 2)终端运营专家考核办法
考核项 驻店商毛利润 集约终端销量
终端销量 终端考试
评分标准
80%以上线性得分, 80%以下不得分
分值 50 20 20 10
承接店面驻店商利润考核,
集约终端完成率, 80%以上线性得分, 80%以下不得分 整体终端销完成率, 店面终端考试,平均分
80%以上线性得分, 80%以下不得分
90 得满分,每低于 1 分,扣 2 分
4、其他要求
( 1)副店长、业务骨干、终端运营专家补贴不占用店面认领绩效包费用,从其他费用中支出。
( 2)副店长、业务骨干、终端运营专家可为同一人兼职,补贴取高值。 ( 3)副店长调整由县区统筹安排并报市公司审批。
( 4)业务骨干由店长任命,但对于连续 3 个月考核靠后的业务骨干公司有否决权。
附件 2: 月度重点工作积分内容、月度收入兑现系数、
积分调节系数
2.1 .月度重点工作积分内容
项目
省公司考核项 市、县考核项
内容
项目 1+项目 2 项目 1+项目 2+项目 3
分值 30 分 70 分
规则说明
按照省公司标准执行。
市公司 2 项,分值 40 分;区县
公司 1 项,分值 30 分。
2.2 .月度收入 R1 兑现系数
月度 R1 收入完成率 100%(含)以上
月度收入兑现系数
1
100%以下
1+(完成率 -1 ) *10 ,90%以下兑现系数为
0
2.3 .月度重点工作积分调节系数
R1 收入任务
重点工作积分
∑≥95 分 80≤∑< 95
∑< 80
积分调节系数
0 -0.05 -0.1
未完成
附件 3:各划小单元新增收入积分任务及基础绩效
区县
T1
网点名称
迁安惠泉大街营业厅 丰润丰润新城道营业厅
丰南青年路营业厅 路北华岩北路营业厅
丰润万隆营业厅 路南胜利路营业厅 路南银泰营业厅 滦南和平路营业厅 路南仁泰里营业厅 玉田繁荣路营业厅 乐亭县大钊路营业厅 路北西山道营业厅 丰润城西营业厅
古冶中心厅 滦县中心厅 丰润韩城营业厅 路北兴源道营业厅 遵化文礼大街营业厅 开发区河北路营业厅 乐亭京唐港海港营业厅
乐亭金融街营业厅 滦南县南大街营业厅 路北冯大里营业厅 路北鹭港营业厅 滦县建华大街营业厅 路北郭大里营业厅 丰润公园道营业厅 迁西喜峰路营业厅 丰南德馨营业厅 乐亭县大东方营业厅 丰南文化大街营业厅
年度积分任务 R1
4715 8480 2291 629407 445212 420687 378731 350600 339209 3369 329994 319826 3084 308825 308530 301671 283761 283594 282258 277420 274847 270970 262512 2625 249124 2487 238848 234730 233181 227587 227195 225391
年度店面绩效
T1 528622 515016 393431 398433 293946 304509 247229 234570 229444 237811 225297 220722 2243 215771 244439 231752 198493 214017 223016 201639 200481 192737 194931 185381 182906 1886 169882 168029 175731 173214 173038 172226
迁安 丰润 丰南 路北 丰润 路南 路南 滦南 路南 玉田 乐亭 路北 丰润 古冶 滦县 丰润 路北 开发区 遵化 开发区 乐亭 乐亭 滦南 路北 路北 滦县 路北 丰润 迁西 丰南 乐亭 丰南
开发区长宁道营业厅 ( 唐山 )
曹妃甸区
滦县 路南 玉田 路北 乐亭 古冶 迁安 路南 开发区 开发区 曹妃甸区 开发区 路南 玉田 开平 遵化 曹妃甸区
迁安 迁安 滦南 迁西 遵化 路北 古冶 玉田 路北 古冶 曹妃甸区
开平 丰润 开平 开发区 滦南 迁安 滦县 遵化
唐海垦丰营业厅 滦县团结路营业厅
路南新华西道营业厅(唐人街)
玉田县凤凰春城营业厅
路北机场路营业厅 乐亭县平大路营业厅 古冶长春道营业厅 迁安惠宁营业厅 路南正泰营业厅 开发区龙泽路营业厅 开发区乔屯西营业厅 曹妃甸兴海名都营业厅 开发区龙王庙营业厅(唐山 )
路南区惠民园营业厅 玉田县无终街营业厅 开平西城路中心营业厅
遵化凤凰路营业厅 曹妃甸垦丰商圈营业厅 迁安燕山大路营业厅 迁安永顺大街营业厅
滦南金贸营业厅 迁西城路营业厅
遵化天润营业厅 路北裕华西道营业厅
古冶金山营业厅 玉田县鸦鸿桥营业厅 路北凤凰新城营业厅
古冶林西营业厅 南堡友谊道营业厅 开平西关营业厅 丰润嘉华营业厅 开平东城景苑营业厅 开发区唐百营业厅 滦南县友谊路营业厅 迁安市燕山南路营业厅
滦县安康路营业厅 遵化新华明路营业厅
220611 2105 214242 206307 205511 203651 202466 200272 198326 194534 191909 1843 1794 176739 162396 157369 151135 151083 149952 143877 131438 129285 121522 112440 107467 106794 100526 149 86741 85285 83023 79098 76353 70124 69906 60000 60000
176075 176582 167209 155238 163280 162443 161910 160922 160047 149940 148759 1538 143240 141933 129478 134416 130411 131587 129878 127145 1157 121778 111085 112998 104760 104457 108837 96517 102634 94778 86560 91994 88359 87956 87858 83400 73800
附件 4. 年度 R1 兑现系数与年度积分调节系数规则
4.1 .年度 R1 兑现系数
年度 R1 收入完成率 100%(含)以上
年度收入兑现系数
1
100%以下
1+(完成率 -1 )*10 , 90%以下兑现系数为 0
4.2 .年度积分调节系数
R1 收入任务
完成
年度积分合计 ∑≥ 100 分 ∑≥95分
80 分≤∑< 95 分
∑<80分
年度积分调节系数
0.05 0 -0.05 -0.1
未完成
附件 5:积分规则
积分由用户发展积分、价值贡献积分、扣罚积分、奖励积分四部分组成。各类积分核算原则如下:
1. 用户发展积分
分/ 元,1000 针对新发展三类业务产品体现一次性积分, 按套餐月租积分, 1
分封顶。三类业务产品积分规则是:
(1)移动单产品
针对发展移动单产品业务中,主卡按照新发展套餐月租积分,副卡按照 10 分 / 张积分,日租卡按照日租 *30 积分。
(2)融合产品(含手机融合) 针对发展带手机融合业务中, 主卡按照套餐月租积分, 副卡按照 10 分/ 张积分,加装宽带按照固定值 20 分进行积分,加装电视按照固定值 10 分进行积分。
(3)固网产品
针对发展宽带和电视产品分别按照固定分值 60、 10 进行积分。 (4)倒扣机制 针对新发展移动单产品业务和融合产品主卡, 判定入网第 7 个月出现离网或者连续 60 天欠费时,扣回全部发展积分。
2. 价值贡献积分
按照当月出账用户确认积分,根据业务类型确定积分期限和积分值。(1)移动单产品
移动单产品业务实行长期积分, 积分期间从入网次月至入网第十三个月, 每 月按照 10%*套餐月租值积分。
( 2)融合业务(含手机融合)
针对发展含手机的融合产品实行长期积分,积分期间从入网次月至入网第 十三个月,每月按照 10%*主卡套餐月租值积分,其他业务(副卡、宽带、电视) 不积分。
( 3)固网业务
针对发展宽带、电视等固网业务实行长期积分,积分期间从入网次月至入
网第十三个月, 其中宽带每月按照 10%*60固定额度积分, 电视按照 10%*10固定
额度积分。
( 4)增值业务
针对公司发展具有价值的增值业务产品包在订购当月进行一次性积分,积 分按照产品包价值额度进行积分。如 50 元流量包订购当月积分 50。
3. 扣罚积分
扣罚积分发展类:入网第 7 个月,出现离网 / 连续 60 天欠费情况,扣回发展积分(大融合只判断主卡) 。
4. 奖励积分
为了平衡产品价值差异造成的主推产品积分不均衡、阶段性主推产品或者 维系活动促销加力、或者其他不可预知事项。
5、其他说明
政企协同下的发展积分和专线发展积分每月通过手工核算后计入到店面积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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