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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来源:爱够旅游网
云南外国语学校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讨论稿)

为培养未来世界公民奠定坚实的基础,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规范学生的行为,建立和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管理、学习和生活秩序,依据《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为规范》,制定切合我校实际的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一、关于学生违纪的界定

(一)一般违纪

1 违反学习纪律

迟到、早退的;不认真听课、不认真完成作业、经常抄袭他人作业,或长期不完成作业等学习任务的;不遵守课堂纪律,故意扰乱课堂秩序、自习秩序,影响同学学习和老师上课,致使教师无法实施教学和辅导,影响极坏的;上课私藏手机或偷看视频、玩游戏的;上课打瞌睡的;

2 违反公德纪律

在公共场所追逐打闹,乱喊乱叫、大声喧哗的;在宿舍不清理个人卫生影响宿舍卫生的,不按时作息影响他人休息的,无克制闲聊破坏宿舍安逸的;在公共场所举止失态、说脏话、扰乱秩序的;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的;折损校园花木、践踏草坪、破坏绿化的;在楼道、教室、宿舍墙壁内外、黑板、课桌椅等公共财物上乱涂、乱画、乱刻的;在公共场所穿着打扮不符合中学生规定的。

3 违反卫生纪律

不按规定打扫教室卫生的;不按规定收拾个人床铺、清洗个人物品的;不按规定清理宿舍卫生的;不按规定清扫和维护公共卫生区的。

(二)严重违纪

一般违纪行为重犯三次以上的;不接受批评教育、顶撞甚至打骂老师(包括管理人员)的;无故旷课3节以上的(包括早晚自习、早操、集体活动);考试作弊的;抽烟、喝酒的;传看黄色书刊、影碟的;故意损坏公物情节较轻的;在校内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或强行索要他人财物的;偷窃他人财物的;在校园内携带管制刀具等凶器的。

二、关于对违纪学生的处分规定

(一)处分种类

学生违纪,根据情节轻重、认错态度、悔改表现,给予以下处分:

(1)批评教育(2)警告(3)严重警告(4)记过(5)留校察看(6)劝离。

(二)处分

(1)批评教育:对一般违纪,情节较轻者,由班主任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2)警告:对一般违纪,情节较重者,认错态度好,家长配合好的,给予警告处分。

(3)严重警告:一般违纪两次或两次以上,情节较重者,给予警告处分。

(4)记过处分:一般违纪三次以上,并且有严重警告处分者,严重违纪者,给予记过处分。

(5)留校察看:多次严重违纪,并且态度恶劣,家长不予配合,情节严重,影响极坏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6)劝离:多次严重违纪,受过留校察看处分,经过多次教育不改的,劝其改换学习学校;不服管教、暴力对待教师、打架斗殴、吸毒、盗窃敲诈财物、危害学校安全的,饬令离开。

三、对违纪学生处理的权限规定

(一)批评教育、警告、严重警告由班主任按学校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理。班主任在对学生作出纪律处分后,需记录在案,告知家长,报教学部备案。

(二)记过处分、留校察看由教学部按学校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理。教学部在对学生作出纪律处分后,需记录在案,告知家长,告知班主任。

(三)劝离由教学部会同班主任按学校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理意见,报学校批准。学校批准后,教学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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