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看到一个“小故事,大道理”,讲的是一个国王,给两个儿子一些木板,让他们做木桶,盛水多的继承王位。大儿子把木桶做得很高,但最后木板不够用了,有一块很短;小儿子平均使用木板,虽然看起来不如老大的木桶高,但盛水却更多。这个小故事说明了“取长补短”的道理。
我以为,这个故事对“取长补短”的阐释不符合教育工作中“取长补短”的意思。故事里的取长补短,其实是“截长补短”,也就是把太长的截下来,补在较短的地方,以达到整齐的目的。而教育工作显然不是这样的。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长处,也会有短处。有时候,学生的短处有可能对他的成长造成一定的影响,这时候,教育者就要尽可能地帮助学生弥补自己的短处,但这绝不能以牺牲长处(截长)为代价——其实,学生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有一技之长将来更有可能取得成功,反倒是那些各方面平庸无奇的人难以有所作为。所以,“截长补短”绝不是我们想要的结果。从这个意义上说,木桶理论并不完全适合对人的教育。
那么,“取长补短”应该怎样理解?我的看法是:一、“取”不是截取的取,而是“吸取”的取——吸取别人的长处,当然也可以是自己的长处,来弥补自己的短处。比如,对于偏科的学生,可以让他将优势学科的成功经验和方法迁移到弱势学科中,以求在一定程度上补救弱势学科。这在大象和宏哥的文章中都有非常典型的案例。二、“补短”决不能以“截长”为代价。人的发展不可能是完全均衡的,也不需要完全均衡。相反,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特长突出的人往往更受欢迎。三、如果为弥补弱科,付出相当大的代价,以至于丧失了特长,变成一个平庸的人,我觉得这是得不偿失的。这里有一个“度”的问题,而这个度,必须根据学生本身的情况(比如兴趣爱好、发展潜力等)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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