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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来源:爱够旅游网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管理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重大危险源的检测、监控、生产和储存场所的安全管理。

二、管理主体及职责

(一)设备动力部、特种设备管理部、生产部、研发中心(原研发中心)、基建部的职责:

1、定期组织本部门系统的宣传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结合生产实际进行符合性评价和改进。

2、对重大危险源涉及的压力容器、管道重大危险源检测检验、基础设施、生产工艺及指标、本质安全技术在部门职责范围内进行管理。

3、积极参加重大危险源生产装置和储存场所的各类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4、特种设备管理部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订。

(二)各生产单位职责

1、定期组织单位内的员工认真贯彻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2、定期开展对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司将以《安全检查通报》形式及时通报,要求限期整改。

3、各重大危险源所在车间负责重大危险源的日常管理。

4、严格按照根据公司规定对所属车间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做好如下基础管理工作:

(1)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台帐。

(2)重大危险源检测、检验台帐。

(3)事故隐患管理资料(包括隐患台帐、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表、隐患评估资料、整改验收资料等)。

(4)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巡查记录。

(5)安全监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记录。

(6)应急物资、器材等台帐。

(7)消防器材、设施台帐,配置图。

(8)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方案、记录。

(9)安全考核奖惩记录及台帐。

(10)安全设备设施台帐及维护记录。

(三)安全环保部职责:

1、定期获取有关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在公司内部进行发布宣传。

2、定期更新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严格划分范围,不断完善预测、预警、预案工作,对直接监督管理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备案。

3、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开展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安全检查通报》、《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形式进行下发,并按照“四定”的要求督促整改。

4、完善本单位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落实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5、负责重大危险源季度、年度安全报告。

6、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认真完成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定期联系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工作。

7、组织重大危险源造成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8、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检查和督查。

三、管理规定

(一)重大危险源的登记、评估和备案

1、公司安全环保部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负责对全公司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申报及建立档案,认真完成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工作。车间负责对本车间内的重大危险源建档,档案必须及时更新。

2、按照安全标准化的要求,定期联系安全评价机构对公司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工作。

3、对新设立或者新构成的重大危险源,应及时按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到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及时报告注销。

4、安全环保部负责将公司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形成重大危险源报告,向市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申报备案。

(二)重大危险源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1、对涉及重大危险源运行、检修、维护及监督管理的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以及《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爆、机械和电气、紧急应急救援等安全知识的培训。

2、各生产单位要定期开展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三)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巡查

重大危险源岗位操作工严格巡回检查,精心操作,控制好储存量。必须每小时对现场

巡检一次,对容器设施相关部位(如阀门、储罐、管道、温度、液位、防火墙)、安全附件和安全设施(包括监视器、自动报警装置等)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异常情况立即报告班长并采取有效地处理;车间安全管理人员每天至少巡查一次;公司安全环保部每周检查一次,每月底进行一次综合检查。对于检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联系整改落实。

(四)职业卫生检测

1、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活动,包括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的专业检测、评价活动以及公司内部进行的日常职业危害因素检测。

2、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应存入公司职业卫生档案,并定期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3、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统一管理、各职业危害场所所在单位负责具体公司内日常职业危险因素的检测工作。

4、公司应在职业危害场所配备必要的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设备和装置,由仪表车间负责日常维护,确保监测设备和装置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5、凡经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不合格的职业危害场所,应立即采取相应整改治理措施,经治理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险因素的作业,直到治理合格达到国家卫生标准方可重新作业。

(五)消防检测

1、消防喷淋系统

(1)消防喷淋系统的运转设备每天必须盘车,冬季晚18:00至次日8:00必须开导淋排水,天气寒冷时必须全天排水,防止冻裂泵体。

(2)各贮槽喷淋阀必须保持开启状态,关喷淋系统阀门必须经车间批准,关后必须在交接本上记录。

(3)每月由工艺班组对消防系统测试一次;每周一由班长组织安全技师对消防喷淋系统进行测试一次,氨库操作工做好记录。

2、消防炮系统

(1)消防炮系统每天必须盘车,冬季晚18:00至次日8:00必须开导淋排水,天气寒冷时必须全天排水,防止冻裂泵体。

(2)消防炮的水和阀门必须处于全开状态。

(3)甲醇槽消防泡沫系统进口阀必须开启,泡沫管上导淋阀门微开,防止阀门漏水进入甲醇槽。

(4)消防炮系统调试每月由工艺班组对消防系统测试一次;每周一由班组长安全技师对消防喷淋系统进行调试一次,氨库操作工做好记录。在测试时进甲醇槽防泡沫系统进口阀、进泡沫罐水阀门必须关,泡沫管上导淋阀门全开。

(5)每班巡回时对进甲醇槽泡沫管上导淋阀门检查,检查情况记录在交接班上。

3、消防水贮槽必须水位处于高限,每周二上白班人员在9:00进行补水检查并记录。

4、1#消防泵与二甲醚报警相连,当二甲醚报警值超过50,1#消防泵会自动启动且停不下来,这时需关二甲醚报警仪或拔掉手动报警器解除报警,待报警正常后恢复报警仪,每月测试一次。

(六)特种设备检测

1、管理要求

(1)各使用单位要根据检验类别分别编制锅炉、压力容器、在用压力管道的检验预案,从组织、教育、物资、检查、责任追究五个方面进行落实,并纳入单台或系统停车检修方案之中一并执行,及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做到:有检验的锅炉压力容器就进行检验,有停车机会就进行检查,有检查的机会就进行检测测厚。

(2)特殊情况可先进行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后补检验申请手续报批。

(3)在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由公司压力容器自检人员进行。

(4)各使用车间负责按月编制自检计划和方案,于每月底前上报下月检验计划至特种设备管理部,由特种设备管理部汇总审批后于每月初下发至各车间实施。

(5)特种设备管理部负责对检验计划方案的完整性、技术性、安全性审核,并督促各使用车间进行自检,对检验结果予以确认。对重点容器由特种设备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复检,复检部位和比例由特种设备管理部指定。

(6)自检确保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而实施的运行过程中的检验,每年至少一次。对有停车机会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还应贯彻公司“逢修必检,逢检必测”制度,掌握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运行规律,了解使用状况和各种损伤机理,以指导使用管理和制订防护措施。

(7)自检以宏观检查,进行测厚为主,必要时进行壁温检查和腐蚀介质含量测定、电阻值测量。

(8)公司的检验检测分为强制检验和自行检验两种。

2、检验准备

各使用车间应按如下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1)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外表面及环境清理。

(2)根据现场检查的需要,做好现场照明、登高防护、局部保温层拆除等配合工作,必要时准备合格的防噪声、防尘、防有毒有害气体等防护用品。

(3)准备好技术档案资料、管道空视图或单线图、压力容器结构简图、压力管道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

(4)必要时,特种设备管理部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和工程师到场,指导检测工作。

3、检验实施

(1)公司压力容器自检人员根据检验计划、方案,在确认具备检验条件后进行检验。

(2)测厚仪器选用原则:

①对常温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壁温≤40℃)的壁厚测定应选用普通超声波测厚仪及常温探头。

②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壁温≤120℃的壁厚测定应选用普通超声波测厚仪及国产高温探头。

③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壁温120℃~500℃的壁厚测定应选用高级超声波测厚仪37DLPLUS及进口泛美探头D790SM探头。

(3)表面探伤方法选用原则:

①对铁磁性材料(如碳素钢、低合金钢、非奥氏体不锈钢等)应优先采用磁粉探伤进行检验。

②对奥氏体不锈钢应选用着色渗透探伤检验。

(4)检验部位及数量:

①在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按规定内容进行检验,检验人员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随时增加检验部位。

②检验时检验人员应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使用状况进行系统检查,对外观异常情况进

行认真查找和重点检验,对经常出现泄漏、腐蚀冲刷严重的部位尤其要重视,查找发现问题和及时处理。

③检验数量要能全面反应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薄弱环节即异常腐蚀减薄、开裂泄漏部位,一般弯头应从正面、背面及两侧四个方位进行打磨布点测厚,测点每个方位不少于3点,共计12点,且弯头正中轴截面四点为必测点,对发现均匀减薄严重的弯头要增加打磨面积和测点数量,对压力容器进气口冲刷部位、液面波动、积液(水和油)部分、液体分布器及相邻上下部分筒体部分封头要按0°、90°、180°、270°四个方位选定测点打磨测厚,发现腐蚀较严重时打磨成宽20~50mm的长条状或环状测厚带进行测厚,必要时用超声波直探头进行复查。

4、检验报告

(1)自检报告

①自检检验在现场检验工作结束后,检验人员要根据检验情况,认真、准确填写在检测报告,得出检验结论。

②检验报告一式两份由特种设备管理部审批后,由使用车间和特种设备管理部各存一份,以便备查。

③自检发现存在异常情况和问题时,检验人员和使用车间及职能部门要认真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整改措施。重大安全隐患应报公司领导。

(2)强制性检验报告

由宜昌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按照规范要求出具,公司特种设备管理部负责进行存档工作。

(七)防雷防静电检测

1、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从事防雷装置检测和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禁止无资质的机构从事防雷装置检测和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

2、必须认真执行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测制度,公司主动申报,接受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定期安全检测。

3、按照《湖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有关规定,防雷、防静电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场所的防雷、防静电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4、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防雷、防静电设施完好有效。

5、防雷接地设施在检修之后必须及时进行恢复,严禁人为破坏。

(八)安全附件检测

1、安全阀在安装之前,应根据使用情况进行调试后,才准安装使用。

2、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按照《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未作规定的,由检验单位提出检验方案,报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批准。

3、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应校验一次,拆卸进行校验有困难时应采用现场校验(在线校

验)。

4、爆破片装置应进行定期更换,对超过最大设计爆破压力而未爆破的爆破片应立即更换;在苛刻条件下使用的爆破片装置应每年更换;一般爆破片装置应在2-3年内更换(制造单位明确可延长使用寿命的除外)。

5、重要设备的压力表和测温仪表应每半年进行一次校验;非重要设备的压力表和测温仪表应每年进行一次校验。

6、安全阀的校验由化机公司阀门修理的人员负责,校验人员应具有安全阀的基本知识,熟悉并能执行安全阀校验方面的有关规程、标准并持证上岗,校验工作应有详细记录。校验合格后,校验人员应出具校验报告书并对校验合格的安全阀加装铅封。

7、在用压力容器安全阀现场校验(在线校验)和压力调整时,使用单位主管压力容器安全的技术人员和具有相应资格的检验人员应到场确认。调校合格的安全阀应加铅封。调整及校验装置用压力表的精度应不低于1级。在校验和调整时,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8、安全阀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使用并更换:

(1)安全阀的阀芯和阀座密封不严且无法修复。

(2)安全阀的阀芯与阀座粘死或弹簧严重腐蚀、生锈。

(3)安全阀选型错误。

9、压力表的校验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压力表安装前应进行检验,

在刻度盘上应划出指示最高工作压力的红线,注明下次校验的日期。压力表校验后应加铅封。

10、压力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使用并更换:

(1)有限止钉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不能回到限止钉处;无限止钉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距零位的数值超过压力表的允许误差。

(2)表盘封面玻璃破裂或表盘刻度模糊不清。

(3)封印损坏或超过校验有效期限。

(4)表内弹簧管泄漏或压力表指针松动。

(5)指针断裂或外壳腐蚀严重。

(6)其它影响压力表准确指示的缺陷。

11、压力容器运行操作人员,应加强对液面计的维护管理,保持完好和清晰。仪表车间应对液面计实行定期检修制度,可根据运行实际情况,规定检修周期,但不应超过压力容器内外部检验周期。

12、液面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停止使用并更换:

(1)超过检修周期。

(2)玻璃板(管)有裂纹、破碎。

(3)阀件固死。

(4)出现假液位。

(5)液面计指示模糊不清。

(6)需要控制壁温的压力容器上,必须装设测试壁温的测温仪表(或温度计),严防超温。测温仪表应定期进行校验。

(九)监控设备设施检定检测

监视、测量设备是生产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的有力保证,公司为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全有效,使其切实起到维护正常生产的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1、监视与测量设备由电气车间和仪表车间根据安全生产需要报相关职能部门同意后进行安装、设置。

2、所有监视测量设备由电气或仪表车间根据各自分管范围定期进行检查、维护,根据设备设施的不同及其可靠程度,制订出合理的检查、检验与维修的频率,并做好维护、维修记录。

3、由专门资质单位设计安装的监视测量设备,电气、仪表车间只限于对其进行日常维护,若需进行更换备件或拆除必须与原安装单位联系,由其授权进行或由安装单位自行维修。

4、经修理后投入运行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在投入初期其校验频率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大,至运行稳定后再恢复正常校验频率。

5、电气、仪表车间有义务就各自分管的监视测量设备的原理、使用说明等向岗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告知。

6、由国家强制性监检的监视测量设备由分管车间按国家有关规定联系上级职能部门监检,并负责《监检报告》的收存。

7、对于不能达到监视和测量效果的监视与测量设备必须及时按程序进行淘汰更换。

8、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单位有义务提供采用先进技术的监视、测量设备的相关信息,确保先进监视、测量设备在我公司的应用。

(十)安全监控设备设施使用、维护、保养

1、重大危险源的报警、监控设施必须确保完好,并每月由仪表车间进行一次检查,与设备本体相关的强制性检测压力表必须每半年进行一次校验。

2、防雷及导静电接地装置由电气车间每季度检验检测一次。

3、安全警示标志由分管车间检查,检查结果由重大危险源所在车间负责记录在重大危险源档案上。

(十一)应急救援物质、器材等管理

1、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做到消防设施、器材齐全有效,消防通道畅通,安全警示标志齐全,与其它建筑物的防火距离符合规程规定。易燃、易爆场所要做到防雷、防静电设施齐全有效。

2、生产中设置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装置,使用防爆电器,消防安全措施到位,并控制危险化学品的库存量。

3、重大危险源场所消防防护器材、劳动保护用品的备用情况每周由所在车间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重大危险源档案内。重大危险源场所的事故应急用的喷淋设施由所在车间每月定期试验一次,确保完好备用。

4、重大危险源区域严格动火管理,设施周围30米内禁止各类动火作业,特殊情况需要动火的必须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对《动火证作业许可证》进行审批。所有无阻火器车辆严禁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

5、公司重大危险源周围严禁堆放任何物品,保持通道畅通;生产运行过程中,严禁敲击容器设施。

6、外来人员要有专人陪同方可入内,无关人员(指生产装置无操作、管理职能的人员)未经允许禁止进入相关区域;容器设施发生故障或泄漏,及时联系有关岗位进行处理,并严格遵循其应急预案的处理程序。

7、运输物资需采用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单位承运,进入本公司重大危险源区域的运输车辆必须戴上阻火器方可入内。危险化学品充装现场必须严格执行充装安全管理规定,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十二)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制订公司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各车间负责组织岗位操作工进行救援预案和相关应急措施的培训、演练,车间每半年一次,公司每年组织一次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十三)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包括隐患排查的组织、隐患的管理、评估、报告、整改、验收等规定)

1、安全检查的要求:公司制订有《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各种安全检查有规范检查表,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

2、安全检查形式与内容

(1)每季度公司安委会组织一次全面检查,车间每旬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班组每周进行一次综合检查,车间管理人员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岗位操作人员每小时进行一次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

(2)公司各个专业小组安全要求进行专业项目的安全检查,针对春夏秋冬不同时节安全管理工作重点的不同,公司安委会每季度组织一次季节性的安全检查活动。

(3)各车间、部室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做好记录,督促和落实有关人员进行整改。检查包括:夜间干部值班巡查、安全和各业务职能部门巡查、车间和班组巡查。

(4)各车间或单位负责人每旬必须组织一次隐患的自查自改,并将自查自改情况报安

全环保部。

(5)安全环保部坚持每日巡查及每月对生产系统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的原则进行安全检查,对所查出的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予以整改。

(6)公司安委会每季度对全公司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所查出的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予以整改。

(7)设备动力部定期组织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器、仪表等特种设备进行专业性的安全检查和检测,并建立检查和检测档案。

3、隐患整改

(1)对检查中的不合格项进行原因分析,制订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完成情况。

(2)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跟踪验证。各单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必须纳入议事日程,按时整改,并及时将整改回执单返回安全环保部。对于因不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而造成的事故由隐患单位负责,首先追究接受指令或通知书负责人的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对逾期不整改但尚未造成事故的,也要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3)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书面向企业隶属的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凡检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公司领导,果断采取处理措施或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

(4)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

或停产。

(5)凡检查出的隐患,一定要做到“三定”(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整改时间)、“三不推”(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凡公司能整改的,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限期完成整改。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以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6)各主管部门要健全隐患登记、复查和核销制度,凡是发现而又不能及时消除的隐患,要逐项登记、制订整改计划并定期进行复查。对于整改已完成且合格的才可以进行销案,形成PDCA闭环。

(十四)重大危险源档案建立、更新和维护管理

重大危险源档案包括12项安全管理制度和20项安全基础台帐,由安全环保部管理维护,每季度对重大危险源档案进行更新,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绩效,努力实现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四、检查与考核

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公司级管理人员定点承包安全管理机制,管理人员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承包点所在单位应及时将参加活动情况反馈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公司安全环保部每季度对管理人员承包到位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五、编制依据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湖

北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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