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报告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漳浦县国家税务局。
2、工程名称:漳浦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楼吊顶维修工程。 3、设计单位:福建省龙岩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4、工程建设地点:漳浦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楼。 二、审核依据
(一)委托单位与我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二)套用的定额、审核方法:
1、 定额:《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版)、《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版),结合闽建筑[2007]15号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闽建筑[2011]6号文关于定额调整的通知、闽建筑[2011]37号文及闽建筑函[2012]4号文关于人工单价调整的通知、安全文明施工费调整闽建筑[2010]27号、停止收取定额测定费闽建筑[2009]3号、闽建筑[2012]9号关于建筑工程费用定额调整的通知、闽建筑[2013]36号关于价格调整基金计取有关问题的调整的通知、闽建筑[2013]92号关于人工单价调整的通知。
2、 主要材料价格依据:漳浦县2014010材料信息价,福建省2014年第三季度清单机械台班;部分参考漳州市漳浦县市场调差报价计算。 3、 工程类别按三类取费,劳保费按甲类计取,税金按3.413%计取,价格调节基金按费率0.2%计取。 (三)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 (四)预算书。
第 1 页 共 3 页
四、审核原则
1、本工程清单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福建省及漳州市有关定额文件规定及本工程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五、审核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土建单位工程
1、天棚吊顶纸面石膏板吊顶送审工程量615.92㎡,综合单价106.4元/㎡,审定工程量594.4㎡,综合单价105.53元/㎡,核减金额2806.86元。
2、天棚吊顶铝塑板吊顶送审工程量348㎡,综合单价138.74元/㎡,审定工程量399.6m³,综合单价153.14元/㎡,核增金额12913.22元。
3、天棚吊顶600*600集成吊顶送审综合单价220.63元/㎡,审定综合单价209.72元/㎡,核减金额3807.59元。
4、天棚吊顶300*300集成吊顶送审综合单价178.63元/㎡,审定综合单价177.51元/㎡,核减金额224.元。
5、木窗帘盒送审综合单价55.29元/m,审定综合单价55.72元/m,核增金额60.43元。
6、拆除旧吊顶送审工程量1513.72㎡,审定工程量13.8㎡,核增金额601.6元。 (二)安装单位工程
1、金属软管送审综合单价36.72元/根,审定综合单价33.56元/根,核减金额1630.56元。
2、电气配线送审综合单价3.61元/m,审定综合单价2.08元/m,核减金额5306.92元。
3、开关、按钮安装 扳式暗开关安装(单控)三联送审工综合单价32.48元/个,审定综合单价16.27元/个,核减金额291.78元。
4、开关、按钮安装 扳式暗开关安装(单控)四联送审工综合单价40.52元/个,审定综合单价18.97元/个,核减金额21.55元。
5、壁扇送审综合单价195.95元/台,审定综合单价151.38元/台,核减金额1069.68元。
第 2 页 共 3 页
六、审核报告附件
1、《漳浦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楼吊顶维修工程预算审核书》。 审核结果
送审金额:500686元
大 写:伍拾万零陆佰捌拾陆元整 审定金额:498703元
大 写:肆拾玖万捌仟柒佰零叁元整 核减金额:1983元
大 写:壹仟玖佰捌拾叁元整
工程造价汇总表
单位:元 序项目名称 号 漳浦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1 务楼吊顶维修工程 合计 500686 498703 1983 500686 498703 1983 额 金额 金额 送审金审定核减2014年12月9日
第 3 页 共 3 页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bc.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