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名 电子文件编码 资源运用策略规划准则 GLZD018 页码 1-1 第一条 资源运用策略是达成事业经营目标的必要手段,是各种经营方案的根据。资源泛指事业所拥有的人力、财力、物力(设备与材料)、时间、空间及智力(技巧与方法)。 第二条 资源运用策略的策划工作重心,为行为方式的“政策”及重大资源使用方向的“方略”。为便利“政策”及“方略”的顺利实行,各事业应注意各种有关作业“程序”及办事“细则”的制定,以构成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 政策与方略的制定必须以完成事业的目标为最高目的。凡与事业目标相关联的策略,皆应设法修正或调整。 第四条 事业策略的选择须基于经营环境系统的分析与预测,及市场供需与内部投入产出条件的评估。 第五条 事业主持人必须适时主动发起及积极参与资源运用策略的拟订。 第六条 事业主持人应责成考核单位,随时观察及研究既定程序及细则,排除各种障碍,配合实际营运情况的需要。 第七条 事业主持人应指定各有关单位主管,对经营政策、程序、细则与方略的执行负起责任,积极参与制订、修正及建议,并责成企划单位提供技术性协助。 第八条 资源运用策略及作业程序与办事细则,除须加保密的外,凡经核定后,应尽量以书面方式,分发有关同仁,以利贯彻执行。 签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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