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第一条 目的
为弘扬公司“以人为本”的管理方针,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增强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选范围
公司所有正式职工,包括中高层管理者、一般行政人员、生产一线员工。
评选原则
先进个人人选应以各部门基层员工为主、管理层员工为辅。
先进个人人选应能够获得多数员工的认同和支持。
评选过程中应注重对客观优秀事迹的收集和验证。
各部门在评选过程中需依据评选原则、评选条件慎重评选。
评选程序
总经办负责先进个人的评选、奖励等工作,并负责制定、完善和维护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
公司先进个人每年评选一次,时间定在每年12月下旬。
各部门评出部门先进个人一名(每车间一名),并上报综合办公室汇总,公示两日。
公示期间被推荐的人员无投诉的,可进入下一步评选。
由总经理做最后审核确认。
第五条 基本条件
1、工作面貌 (20分)
当年员工考核分数排名在公司前二十名。(5分)
本年度出勤率为全勤(当年无迟到、早退、旷工)。(5分)
本年度无任何批评或处罚,无惩处记录。(5分)
工作效率高,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5分)
2、工作态度 (40分)
敬业精神:认真对待工作,不迟到早退,不消极怠工。(5分)
忠诚:具备主人公意识,注重公司形象,维护公司利益。(5分)
守法性: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5分)
服从性:尊重领导,服从安排,贯彻执行命令。(5分)
工作能动性:自主工作,积极性高,主动完成各项工作。(5分)
责任感:勇于承担责任、肩负使命。(5分)
学习精神:勤奋好学,力求上进。(5分)
团队意识:和同事建立良好的关系。(5分)
3、工作能力 (20分)
专业技能强,完全胜任本职工作。(5分)
不需要上级详细的指导(示),能自主开展工作。(5分)
善于沟通,有效的组织沟通和人际沟通。(5分)
适应环境能力强。(5分)
4、工作业绩 (20分)
工作成果达到预期的计划要求。(5分)
工作能高质量的完成。(5分)
工作总结和汇报准确真实。(5分)
能圆满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5分)
第六条 破格条件
对于具备以下条件的员工可以优先评选为先进个人。
1、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创造性的建议并被采纳者。
2、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研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等给公司带来较大经济效益。
3、为公司利益不计个人得失,扎根本职工作,锐意进取,为公司员工树立良好形象并起到带头作用。
4、为公司做出特殊贡献者,或者个人行为为公司创造出较好的经济效益,或曾避免公司蒙受巨大损失的。
第七条 奖励
5、被评定为先进个人的员工将在全公司通报表彰,并按照一定标准给予奖励。
6、评选材料计入个人档案,作为晋升等人事变动依据。
第八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综合办公室。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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