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书法艺术精神的鲜明特征及其对后世书法的 影响探究 王森 (河北美术学院书法学院河北省新乐市050700) 摘要:文章主要研究了唐代书法艺术精神的特征及其对后世书法的影响。本文首先分析了唐代书法艺术的创造精神和圆通精 神,在上述基础上深入分析了唐代书法艺术的主要特征;其次,结合时代发展,对唐代书法艺术对后世书法的影响进行全面挖掘。文章 对我国书法艺术的发展具有一定的贡献性作用。 关键词:唐代书法艺术;精神;特征;影响 前言 书法艺术文化是我国传统为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 文化体系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唐代书法艺术作为我国 传统书法文化发展的巅峰,从根本上实现了文化体系的改善,已 经成为新时期书法艺术的基础。本次研究过程中主要从创造精 神和圆通精神两方面出发,对唐代书法艺术精神进行研究,望全 面把握唐代书法艺术的核心。 一、唐代书法艺术精神的鲜明特征 (一)唐代书法艺术中的创造精神 唐代书法艺术在隋书的基础上进行整改,实现了文化、书法 及时代的全面融合,在隋书的基础上结合唐代时代背景,实现了 书法的全面突破,其具体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第一,唐代书法艺术对书法中道的内容进行完善。对形式本 体进行突破,不拘一格,充分展现了生命情调艺术。唐代书法在 隋书的基础上融人道的理念,超脱了自然世俗,实现了书法艺术 体系的全面拓展。该时期唐代学者更注重直觉,希望通过诗性的 直接完成书法艺术的创造。超越传统的书法艺术形式,融于自 然,追求内在,从而真正体现道之超脱世俗,超脱物外。唐书法家 张怀瑾曾说过:“囊括万殊,裁成一相”,超于物外.免于世俗.这 样才能够真正与道的理念相结合,展现书法艺术的本质。这与唐 书法家虞世南、孙过庭、李嗣真等所秉承的书法理念相同,均蕴 含着唐代书法艺术的创造精神。 第二,唐代书法艺术对书法中的情意进行转变,突破创新, 使书法成为抒情写意的技术。唐代书法艺术在传统书法艺术基 础上进行突破,将情意融入到书法中,主张主体精神性情的高 扬,这是唐代书法艺术的独特魅力。唐书法家虞世南曾指出书法 要“以心为君”、要“做意”,遵从情意;唐书法家孙过庭指出书法 要“达其性情,形其哀乐”、“假令运用未周,尚亏于秘奥;而波澜 之际.己浚发于灵台。”上述情意的创新为唐代书法艺术的发展 赋予了新的内涵.使唐代书法艺术不再拘泥于礼法的描述.更能 够引人共鸣、发人深省。 (二)唐代书法艺术中的圆通精神 唐代书法艺术中的圆通精神主要表现在形式与内涵的圆 通、具体与抽象的圆通、再现与表现的圆通三方面。 第一,形式与内涵的圆通。唐代书法艺术注重创新,讲求将 “法”、“道”、“意”全面融合,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唐代书法章 对形式与内涵圆通的追求,是唐代书法艺术的重要精神。“法”代 表技法、“道”代表目的、“意”代表精神,三者之间的融合实现了 从形式和内涵两方面出发对书法艺术进行把握.达到了尽善尽 美的至高境界。这正如孙过庭所说“情动形言.取会风骚之意:阳 舒阴惨,本乎天地之心。” 第二.具体与抽象的圆通。唐代书法艺术注重具体与抽象的 结合,要求对事物的本质进行把握,以特殊的技巧展现主体所蕴 含的意蕴,构建抽象化的意境,表达自身所思所想、所赞所寓,从 而实现心、物合一。如唐书所云“于天地山川,得方圆流峙之形: 于日月星辰,得经纬昭回之度;于云霞草木,得霏布滋蔓之容;于 衣冠文物,得揖让周旋之体;于须眉口鼻,得喜怒惨舒之分;于虫 鱼禽兽,得屈伸飞动之理。” 第三,再现与表现的圆通。唐代书法艺术主张再现与表现的 结合,虞世南、欧阳询等都曾在书法中将再现与表现结合在一 起,通过有法可循的美及理性美展现书法的魅力,形成了情感与 书法的全面融合,其中以张旭为最。张旭通过狂草展现自身放纵 不羁的性格,充分体现了上述时代人的奔放、热情与豪迈,以即 兴的表现实现情意的再现,完成了情与景的结合,达到了天人合 一的境界。 二、唐代书法艺术精神对后世书法的影响 唐代书法艺术较为成熟,书法艺术形式多样,其艺术精神对 中国古代书法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值得我们学习和借 鉴。唐代书法艺术精神对后世书法艺术的影响主要表现在“道”、 “意”、“情”和“法”四方面,主张情意的融合,形境的统一,从而实 现书法艺术的全面创新。宋代书法注重唐代书法艺术中对“意” 和“情”的把握,在上述基础上开创了“尚意”书风:元代书法注重 唐代书法艺术中对“法”和“道”的把握,在上述基础上开创了“尚 法”书风;明代书法注重唐代书法艺术中对“法”和“道”的把握, 在上述基础上开创了“馆阁体”与“狂逸”书风。后世书法均对唐 代书法的某一方面进行把握.实现了唐代书法艺术的深化与拓 展。唐代书法艺术精神是后世书法发展的基础。 唐代书法艺术中的创造精神直接影响了书法的形式和内 容。后世书法创作的过程中在唐代书法艺术基础上进行创新,结 合时代背景进行创造.形成了多样的书法形式.如“行草”、“行 楷”等。唐代书法艺术中的圆通精神直接影响了书法的情意和规 律。后世书法创作的过程中均开始对“道”、“意”、“情”和“法”进 行融合,在多元素基础上对书法奥义进行融合贯通.达到了书法 的圆通中和.充分提升了书法境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秉承上 述书法精神,对书法的形式进行进一步创新,形成了抽象书法, 完成了书法的解构,从根本上实现了唐代书法艺术的创新和圆 通。这与我国书法艺术的客观发展规律相符合,是唐代书法艺术 精神的本质追求,值得进一步运用和完善。只有在唐代书法艺术 精神基础上结合时代发展需求,不断进行书法的创新和圆通,对 书法这一“国粹”进行调整和转变,“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我国书 法艺术才能够得到本质上的发展,才能够得到根本上的进步。 三、总结 唐代书法艺术作为我国书法艺术最宝贵的财产.已经成为 后世书法艺术发展关注的焦点。在对上述书法艺术精神进行运 用的过程中.我们要把握好时代发展趋势.在该基础上合理分析 道”、“意”、“情”和“法”,把握创新精神与圆通精神,做到艺术的 全面改善和优化,最大限度提升当代书法艺术所蕴含的文化价 值。 参考文献: f1]徐蒙.秩序与激情——唐代书法艺术精神探究[『1.美与时 代(中),2015,05:138-139. 【21贾文利,杨琳.书之骨气,心与神会——中国书法艺术精神 初探『丌_牡丹江大学学报,2009,03:113-115. i31周贵清.水融——唐代书法“尚法”与“尚情”书风辨析 『丌_安徽文学(下半月),2008,06:135-137. 『41李谷雨,曹昕.浅析唐代书法教育的特点『l1.延安职业技术 学院学报,2012,04:105—107. 作者简介:王森(1988.05.02),男,汉族,河南郑州人,讲师,主 要从事书法教育 当代青年2015.07 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