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依据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的规定制订。 第二条 教育实施的宗旨与目的如下:
(一)兹为加强人事管理,重视教育培训而提高员工的素质,施予适切的教育培训,以培养丰富的知识与技能,同时养成高尚的品德,处理业务能达成科学化,成为自强不息的从业人员。
(二)使员工深切体认本公司对社会所负的使命,并激发其求知欲,创造心,使能充实自己不断努力向上,奠定公司基础。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的教育培训分为不定期培训与定期培训两种。 第四条 本公司所属员工均应接受本办法所定的教育,不得故意规避。
二、不定期培训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由各部科主管对所属员工经常实施。 第六条 各单位主管应拟定教育计划,并按计划切实推行。
第七条 各单位主管经常督导所属员工以增进其处理业务能力,充实其处理业务时应具备的知识,必要时得指定所属限期阅读与业务有关的专门书籍。 第八条 各单位主管应经常利用集会,以专题研讨报告或个别教育等方式实施机会教育。
三、定期培训
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定期培训每年二次分为上半期(四五月中)及下半期(十、十一月中)举行,视其实际情况事务、技术人员分别办理。 第十条 各部由主管拟定教育计划,会同总务科各排日程并邀请各单位干部或聘请专家协助讲习,以期达成效果。
第十一条 本定期教育培训依其性质、内容分为普通班(一般员工)及高级班(股长以上干部)但视实际情况可合并举办。
第十二条 高级干部教育培训分为专修班及研修班,由董事长视必要时随时
设训,其教育的课程进度另定。
第十三条 普通事务班其教育内容包括一般实务(公务概况、公司各种规章、各部门职责、事务处理程序等),本公司营业公民(待客接物的礼节及陶冶品格)等精神教育以及新进人员的基本教育。
第十四条 普通技术班其教育内容应包括一般实务外,并重视技术管理,专修计算机各种知识。
第十五条 高级事务班以其教育内容为具有业务企划,使得经营管理企业,善领导、统卸部属,贯彻执行业务等有关主管必修的知识与技能。
第十六条 高级技术班教育内容为通晓法规,了解设计,严格督导,切实配合工作进度,控制资材节省用料,提高技术水准等并视实际需要制订研修课题。 第十七条 各级教育培训的课程进度另定。
第十八条 各单位主管实施教育培训的成果列为平时考绩考核纪录,以作年终考绩的资料,成绩特优的员工,可呈请选派赴国外实习或考察。
第十九条 凡受训人员于接获调训通知时,除因重大疾病或重大事故经该单位主管出具证明得申请免以受训外,应即于指定时间内向主管单位报到。 第二十条 教育培训除另有规定外一律在总公司内实施。 第二十一条 凡受训期间中,由公司供膳外不给其他津贴。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说明: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2、为使公司健康、稳步的发展,使全公司上下思想统一,行动一致,工作密切协调配合,建立起连贯的执行体系,以促进公司的永续发展,公司组织编写了此制度。员工应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关心企业发展,热爱本职工作,讲究职业道德,不断的加强自身学习,钻研业务,提高业务技能,发扬团队精神,共同协作,完满的完成各项任务。望公司员工认真组织学习,深入贯彻执行,它是公司实施规范化管理的标准性文件。
3、同时公司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国家法律尚需随着时代发展不断修订完
善,随着公司发展、形势变换,相应制度也会随之修改,这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所有人都可以对公司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有利于公司工作开展和管理持续改进,敬请员工对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便于编制者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
4、本制度实施以前,公司制定的有关管理制度及规定,自本制度实施后即行废止。本制度的内容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的更正文件不相符的,以国家的规定和公司的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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