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回收废弃物储存区”、“含化学品废弃物储存区”,以免误用。 5.3 废弃物品的收集和管理: 5.3.1 产生固体废弃物的各单位明确固体废弃物的存放场所,进行定点存放,对不同的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存放,标识明确,并向相关管理员传达,避免发生乱倒、乱放现象。 5.3.2 存放固体废弃物的场所须便于清理,分类明确,标识清楚,防止发生固体废弃物的散落和误用现象。 5.3.3 生产用含化学品的废弃物,应回交储运部验收后放于指定区域。 5.3.4 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废纸箱等可回收物,直接由清洁人员收集,统一分类置放于指定区域内。 5.3.5 各相关部门废弃物的存放,由清洁人员收集统一放于指定区域内。 苏 州 华 美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固 体 废 弃 物 品 控 制 程 序 5. 4废弃物处理: 编 号 版 次 页 次 EP-003 A 版 2/2 5.4.1 可回收废弃物由行政科负责联络物资回收部门,由公司与
该物资回收部门签订协议,以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5.4.2 不可回收废弃物,应与当地环卫所签订协议,委托当地环卫所处理。 5.4.3 含化学品废弃物,由公司与具有化学品废弃物回收资格的物资
回收部门签订协议,进行回收,但须防止二次污染。 编 制 日 期 审 核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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