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施工采用新澳法施工,在施工中分为两大关键工序初期支护和二次衬砌,对于这两个关键环节,我们通过以往经验总结如下:初期支护是注重安全,二次衬砌是质量关键环节,隧道施工中曾出现种种质量问题,为了加强瓦斯隧道的施
工管理,避免只顾进度、效益不顾质量的做法,制止野蛮施
工,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办法。 1、 隧道工程施工的主要工序 开挖工序:
钻孔 清孔 装药 爆破 排烟 出渣 找顶
初期支护工序:
初喷砼封闭 挂钢筋网 立拱架 打设锚杆 超前小导管 复喷砼至设计厚度 防水层施工工序:
清除喷砼表面尖锐物 挂防水卷材 焊接接缝 二次衬砌施工工序:
绑扎衬砌钢筋 台车定位 安装止水带(条) 关挡头板 浇筑砼
2、 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处罚措施
2.1隧道拱背回填片石。在出现超挖坍塌时,严格按规范和验标要求办理,拱脚以上1m范围内的超挖,必须用
与拱圈同等级混凝土一次填筑。其余部分,超挖在允许范围内可用与衬砌同样材料回填,超挖大于规定时可用片石混凝土或浆砌片石回填。回填完后,必须经质检员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不符合要求处以罚金3000元;
2.2 锚杆方向不垂直、锚杆垫板安装不正确或数量少于设计。钻孔方向与孔口岩面垂直,垫板面应与喷射面紧贴,可在喷射面人工清理出局部平面与钻孔方向垂直。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处以罚金5000元;
2.3 超前小导管数量不足。没有安装设计图纸施工,处以罚金6000元;
2.4 钢拱架、格栅拱架类型、间距不符合设计图纸,处以罚金6000元;钢拱架、格栅拱架制作不符合设计要求,不准用于工程。
2.5 钢筋网加工网格间距大、安装没有紧贴岩面,处以罚金3000元;
2.6 初期支护侵限导致二衬厚度不足,处以罚金6000元;
2.7 防水板破裂导致二衬渗水的,处以罚金8000元; 2.8 仰拱开挖长度超过7米,处以罚金3000元; 2.9 仰拱开挖不到位,基坑浮渣没有清理干净、有积水的,返工并处以罚金6000元;
2.10 仰拱没有按照设计图纸布设工字钢拱架,处以
罚金6000元;
2.11 仰拱回填片石成堆,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处以罚金3000元;
2.12二次衬砌接缝错台,处以罚金3000元; 2.13 二次衬砌砼表面蜂窝、麻面。处以罚金3000元; 2.14 二次衬砌强度不足,不按配合比掺加砼外加剂或随意调整配料机数据,导致配合比不准确。处以罚金6000元;
2.15 二次衬砌与开挖掌子面距离大于100米,停止掌子面开挖,加紧二衬施工,达到间距要求时掌子面开挖开始施工。并处以罚金3000元;
2.16 没有按照设计图纸安装排水板,处以罚金2000元;
2.17 没有按照设计图纸瓦斯排气管,处以罚金4000元;
2.18 蓄意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材料,返工并处以罚金4000元;
2.19 钢筋接头的连接方法和接头数量及布置不符合要求。返工并处以罚金4000元;
2.20 违反施工程序的、违反施工技术规范的,处以罚金2000元;
2.21 资料整理不及时,影响计量工作,处以罚金5000
元;
2.22 隧道水沟、电缆槽不平直。返工并处以罚金4000元;
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3.1隧道现场整洁,车辆停放有序,洞内路面干净,及时清扫杂物,管线规划合理,物品摆放整齐。原材料、半成品分类堆放,并进行标识。达不到标准处以罚金3000元;
3.2 严格进出洞管理。门岗必须履行岗位职责。坚持隧道进洞管理制度,若登记人员和洞内人员不否。对施工队处以罚金2000元;对施工队队长处以罚金500元;对门岗值班员处以罚金200元;
3.3 如进洞人员带有手机、打火机、火柴、香烟、钥匙串等火种和电子设备、物品。对施工队处以罚金2000元,对施工队队长处以罚金500元,对门岗值班员处以罚金200元;洞内发现抽烟者,对抽烟人处以罚金100元,对施工队处以罚金2000元,对施工队队长处以罚金500元,对门岗值班员处以罚金200元;
3.4 瓦检员必须履行岗位职责,遵守瓦斯超限与处理措施、瓦斯检测制度、瓦斯检测员交接班制度。加强现场瓦斯检测。认真填写记录,发现伪造瓦斯检测记录,对施工队处以罚金2000元;对施工队队长处以罚金500元;
对瓦检员处以罚金200元;
3.5 坚持“一炮三检制”(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三人连锁放炮制” (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否则施工队处以罚金2000元;
3.6 施工作业区瓦斯检测告示牌,每个班组不得少于三次,不得漏检和弄虚作假;否则处以罚金2000元;
3.7 隧道内进行可能产生火花作业,必须经过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处以罚金4000元;
3.8 成立专人的通风安装、使用、维修、维护的通风班组,每天进行巡检。保证管路顺直,无死弯、漏洞,其开机人员每天按班组对风机运行进行记录登记。保证每天24小时通风,擅自关闭风机,处以罚金2000元;
3.9 项目部配发的电力设备、检测设备、视频设备,施工队妥善保管使用,每损坏一件,施工队自费修理或更换新的设备,并处以罚金1000元;
项目部本着加强管理的原则制定本办法,并非蓄意罚款,本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实行。
附件:《雅泸高速新疆昆仑路港工程公司C26项目部工程处罚单》
新疆昆仑路港工程公司C26项目部
二〇〇九年一月一日
雅泸高速新疆昆仑路港工程公司C26项目部
工程处罚单
编号:2008-SD-2
受罚单位: 处罚单位:新疆昆仑路港工程公司 C26项目部 处罚原因: 处罚意见: 新疆昆仑路港工程局C26项目部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一式三份,协作队一份,工程计划科一份,财务科一份。 项目部现场负责人: 总工程师:
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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