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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预防体系运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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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预防体系”运行考核制度

1.目的

为从严管理,强化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管理绩效,完善“双重预防体系”运行工作,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xxx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双重预防体系”运行管理工作。

3.职责

3.1 安全管理部是公司“双重预防体系”运行工作的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日常“双重预防体系”运行的考核管理工作。每年年末,组织对“双重预防体系”运行进行1 次自评,对法规制度、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性进行系统评价,提出“双重预防体系”运行改进意见,制定改进措施和计划,同次年的安全工作计划一并执行。

3.2 公司其他各主管部门依据本制度确保“双重预防体系”运行。

4.考核奖惩标准和频次

4.1一般规定

4.1.1对“两个体系”运行有贡献者,由各部门推荐,安全管理部审议,报总经理批准后给

予奖励。

4.1.2安全管理部提供对各部门“两个体系”运行的考核情况,开具罚款单,交予监察审计部给予罚款。

4.1.3所有罚款按公司有关规定在月度工资奖金中给予扣除。

4.1.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的进行奖惩,并接受全员监督。

4.2奖励规定

4.2.1认真执行“两个体系”运行管理方针、、法律和规定,在“两个体系”运行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奖励1000元。

4.2.2为保证“两个体系”运行,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确有较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确实有效者,根据具体情况,奖励100-500元。

4.2.3对积极组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单位,奖励200-500元。

4.2.4结合公司《隐患排查“双向收购”管理办法》,及时发现一般事故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的,对每项隐患的发现人分等级奖励50-200元。

4.2.5对积极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发生火灾、爆炸、人身伤亡、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等,根据具体情况,奖励200-500元。

4.3处罚规定

4.3.1不履行“两个体系”运行职责,对相关责任人处罚200-500元。

4.3.2未对员工进行“两个体系”培训,对相关责任人处罚50-100元。

4.3.3风险点登记不全的,对相关责任人处罚50-100元。

4.3.4作业活动清单和设备设施清单不全的,对相关责任人处罚50-100元。

4.3.5危险源档案资料不全,新增危险源未及时纳入控制管理的,对相关责任人处罚50-100元。

4.3.6风险等级判定不合理的或者风险未分级管理的,对相关责任人处罚50-100元。

4.3.7风险管控措施未落实的,对相关责任人处罚50-100元。

4.3.8不按时组织隐患排查的部门、车间、班组,对相关责任人处罚200元。

4.3.9每月不及时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对相关责任人处罚50-100元。

4.3.10对公司内部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视情况处罚50元-100元。对重复出现的事故隐患,加倍处罚。对上级部门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加倍处罚。

4.3.11对检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不及时组织整改排除的,对相关责任人处罚200元。

4.3.12对不及时报告、隐报、瞒报重大事故隐患的,对相关责任人处罚500元。

4.3.13对检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不组织制定和实施隐患治理方案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0元。

4.3.14因事故隐患排查不到位或者整改不到位,导致出现设备、人身事故的,根据事故分析,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性质严重的给予下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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