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学结合教学质量保障措施办法
工学结合教学质量保障措施办法
工学结合是指以学生为主体、将学习和工作有机结合的一种教育模式。作为中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人点,工学结合已经成为当前我国中职教育领域积极倡导和推进的项重大理念变革。在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过程中,由于学生一边在企业实践(工作),一边在课堂学习,工学相互交替进行,必然会对传统的教学管理产生极大的冲击。要真正推行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需要彻底打破传统的教学管理模式,重新构建一个基于工学结合需要的教学管理体系。我校作为国家示范性中职院校建设单位,在近年“依托行业、工学结合”的办学实践中,积极探索并初步形成了相应的工学结合理念相适应的教学管理运行、教学质量保障和教学质量监控制度。
(一)根据工学结合的要求,学校采取措施,建立一系列适合工学结合的教学质量保障制度,确保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顺利推行。
1.建立一支适应工学结合需要的“双师”结构教学团队。为满足“工学结合”对教学团队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学校根据“校企互通、专兼结合、动态组合”和“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并重”的原则,从注重学历为主向注重具备实践经验的真才实学过渡,通过修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柔性引进人才暂行办法》、《关于引进实验(实训)技术人员的暂行规定》,制订《专业教师下企业锻炼管理办法》、、《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等,建立一支适应工学结合需要的“双师”结构教学团队。通过国内外
访学、参与项目研发或到宝坻优秀民营企业学习企业运作方式等,建设一支专业素质高、技术能力强和在本行业技术领域内有较高影响力的专业带头人队伍;通过正式引进、
柔性引进和与企业“共引共享”等方式,引进行业企业中有丰富实践经验和有一定行业影响力的技术骨干,同时建立专业教师轮流下企业锻炼制度,鼓励教师到企业参加顶岗实践,直接承担或参与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工作,建成一支综合素质好、教学业务能力强的“双师”素质的专职教师队伍。
2.制订适合\"工学结合”的聘任、考核与津贴分配方案。为有效推进了学结合,学校制订了一系列向工学结合政策倾斜的聘任、考核与津贴分配方案,确保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不断深化。学校根据按需设岗、按岗聘任,实行全员聘任制,对于与工学结合有关的岗位或因工学结合而新增的岗位,如千学结合办公室人员、千学结合质量监控人员、各系实训管理人员等,学校予以优先保证,其他岗位则从严控制。强化激励机制和考核机制,把是否有力推进丁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及其成效作为教学系、部门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把教师到岗率、学生评教、企业评教作为对指导教师考核的主要依据,与其工作报酬、职称晋升、评奖评优等挂钩。学校按照“按劳取酬、优劳优酬”、“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原则,不断完善《校内津贴分配暂行办法》,建立固定工资与校内津贴双轨运行制度,实行院系(部)两级分配。各系(部)结合部门实际,相应制定《校内津贴分配实施细则》,提高实训指导课的课酬,提高下企业指导学生教师的津贴,保证实践教学环节的课时费不低于理论课。
(二)建立适合“工学结合”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1.建立以下作预防、实时监控与及时纠偏为主线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进一步明确教务处、教学督导处、部在工学结合过程中的职责,同时明确实习指导教师的职责,校方指导教师不仅要做好对学生专业知识的传授,同时要实时跟踪了解学生在企业的情况,及时做好有关思想丁作和心理辅导工作,帮助学生正确地了解社会和适应社会。
2.建立校企共同参与社会综合考核评价系统。学校在工学结合中对学生的考核坚持以企业为主、学校为辅,试推行“3︰4︰3”制,即第一项主要考核指标包括遵章守纪、爱护财产,尊重师傅、文明礼貌,熟悉岗位、动手能力强,合计占30%,由企业指导教师确定成绩;第二项工作业绩以企业下达的任务为基准,完成指标的为良好,超额完成指标10%以上的为优秀,完成指标80%(含80%)以上的为中等,完成指标60%(含60%)
以上的为及格,低于60%的为不及格,此项指标占40%,由企业指导教师确定成绩;第三项教学业绩,包括实习周记(占5%)、专题报告(占15%)、实习总结(占10%),此项指标占30%,由学校指导教师确定成绩。
4.完善教学质量监控档案。学校修订《教学质量监控档案理办法》,逐步以现代网络为基础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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