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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制度(3篇)

来源:爱够旅游网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和获取制度

1.目的:

为了获取、识别、更新适用于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确保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合规性得到及时评价和更新。为公司制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指标提供法律依据。

2.范围

适用于公司获取、识别、更新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工作。

3.管理职责:

3.1公司安全管理者代表负责对公司已确认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审批。

3.2生产部门负责对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使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要求的收集、整理、更新、登记、发放及归档管理。将信息传递到各相关部门并确保实施。

3.3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对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性进行检查和评价。

3.4各部门负责收集、识别适合于本部门法律、法规,组织本部门的员工参加培训学习,并有完整的培训记录。将相关信息及时沟通。报生产部归档。

4.工作程序 4.1获取范围

4.1.1有关的国际公约。

4.1.2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条例。 4.1.3行业规范、标准。

4.1.4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4.2定义

4.2.1国际公约:指国际上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各缔约国应共同遵守的约定。

4.2.2法律:指全国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

4.2.3法规:指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规。

4.2.4规章:指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在地的市以及经批准的、市制定的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规定、办法、实施细则、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4.2.5其他要求:指各级、行业协会、上级公司颁布的与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有关的要求、通知等。

4.3获取的途径

4.3.1从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消防部门、行业上级主管部门、印刷行业协会或团体、认证或咨询机构等渠道获取。

4.3.2从能够提供此类信息公共出版物、专业报刊、杂志、专业网站等渠道获取。

4.4工作步骤

4.4.1生产部门将《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评价表》和《信息发布登记台帐》下发到各部门。

4.4.2各部门通过走访相关部门、电话咨询、查找相关资料等方法,将本部门和分管业务所适用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按表格要求填写完整并交回生产部。

4.4.3生产部门进行汇总、整理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适用性确认,最后形成公司适用法律法规清单提交安全管理者代表审批。

4.4.4生产部门将经安全管理者代表审批的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下发到各部门,各部门遵照执行。

4.4.5生产部门负责从专业网站上下载适用法律法规电子版本并共享在公司局域网上,以便相关部门、人员获取,参照执行。

4.5适用法律法规的管理及传达

4.5.1所有部门必须保存有适用法律法规及要求的具体内容(文本或电子版),以便学习、掌握及遵照执行。

4.5.2各部门必须将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传达到相关岗位、人员及相关方,可以采用组织集中学习、发参考资料、抽查考试、发宣传手册等形式。

4.5.3各部门在提供服务和执行合同前,应向相关方传达有关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相关信息。

4.6法律法规的更新

4.6.1生产部门组织各部门根据公司区域内危险源、安全风险、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变化,每年组织一次评审,判断新获取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是否适宜,评审后发布公司当年度《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4.6.2对于已经获知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最迟自实施之日起更新并执行。

4.6.3各部门要保持需遵守法律法规及其他安全生产要求的信息为最新。

识别和获取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

准规范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保我公司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及时获取符合我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适用的法律、法规及标准等其它应遵守的要求,并建立其获取的渠道,保证体系运行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经营现状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活动、产品或服务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与更新的控制。

3、职责

3.1安环部与综合部及时通过各种渠道获取与公司安全、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活动、产品或服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并负责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确认其适用性,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等其它要求清单”。

3.2各部门负责将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4、工作程序

4.1与公司活动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包括:

国家、行业、地方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及其他规范性要求。

4.2获取方法

4.2.1各职能部门应经常与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部门保持联系,每季度至少交流一次(走访或电话),主动获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也可通过出版机构、图书馆、书店、报刊、杂志、互联网进行补充,以确保公司在体系运行中能获取最新的有效版本。

4.2.2安环部与综合部负责通过体系认证机构、机构以及报纸杂志、互联网等渠道获取国家、地方对安全、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4.2.4安环部、综合部负责通过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技术监督部门、以及、消防、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卫生等部门获取有关国家、行业、地方职业健康安全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4.3确认、分发和更新

4.3.1各职能部门根据以下条件确认获得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适用性:是否与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有关;是否为最新的版本。

4.3.2由安环部组织,各部门配合,根据收集到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确认结果,制定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经管理者代表审批,并发放到相关部门。

4.3.3各部门负责保存与本部门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4.3.4当上述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更新时,应及时修正清单,将新的内容补发到相关部门,并对旧的文件做相应的作废处理。

4.4执行

各部门负责将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

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确定获取渠道、方式和时机,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2.1 行政部文控中心负责本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归档、传递、发放、更新。

2.2 安全办公室负责符合性评审、相关培训。 2.3 主要负责人负责提供相关资源支持。

2.4 安全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培训计划制定和实施。

3 规定内容

3.1 行政部文控中心首先通过各种渠道(如求助上级主管部门、外部培训、网络、书店等)收集、整理出与本厂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文本。

3.2 行政部文控中心将收集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分类汇总,并识别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填写《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3.3 安全办公室每年组织一次对所收集的与本厂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并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内容应包括:

(1)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及其他要求的适宜性和充分性;

(2)企业是否存在违法现象和行为;

(3)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现象和行为的整改情况等。

3.4 安全办公室关注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最新变化,为符合性评价提供依据。

3.5 行政部文控中心负责发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文本给各部门(必要时发给个人),由安全办公室对本厂员工进行内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培训。必要时可以外派员工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知识。

3.6行政部文控中心收集、整理出与本厂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文本应存档,并形成文本数据库。

3.7业务部负责将本厂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供应商及其他相关方,以联络函的形式传达。

4 记录

4.1 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其他要求清单 4.2 法律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报告 4.3 联络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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